《群星大乱斗》0090:再次相逢在帝都

    帝王之都!
    凯撒一边咀嚼着这四个字,神色严肃,一边走出银行的大门。
    迎面吹来的大风吹乱了少年的头发,!
    风声没入肌肤之下,搅动血管,也弄乱了他的心。
    对啊!
    自己脚下已经不是生人绝迹的战争前线了,而是加勒比最为繁华的地方。
    虽然在这里长大,但直到如今,凯撒才明白这片土地所代表的意义。
    将整个国家的权力集中在一起,这就是银甲城。????更别说,这座城市当之无愧的统治者,可是那位流着神圣巨龙血脉的至高皇帝。
    他的命令,足以凌驾在任何法律之上。
    凯撒在街道上无意识地走着,越走越对这座城市感到陌生。
    并不是因为银甲城变了,而是因为昔日的孩子,如今已经长大了。
    曾经的城市,在凯撒心目中,代表着遮风避雨的港湾,代表着……
    家!
    但现在,他已经长大了,甚至靠着一点点好运气成为了小时候梦寐以求的勇者大人,也是到了为生活奔波劳碌的时候。
    “那位美女是希望我做事能小心些,别再犯今天的错误,心地倒是善良啊!”凯撒在心里悠悠叹息着。
    别人对自己的好,凯撒能看得出来。
    不管怎么说,凯撒今天的表现还是蒙浪了,一句话就得罪了那些位高权重的小心眼神官。
    如果不是唐的关系,恐怕凯撒未来七八个月的日子都要很煎熬。
    一念至此,重回故土的喜悦瞬间被冲得干干净净。
    凯撒抖了抖衣服,双手背在身后,向记忆中的房产中介走了过去。
    通过房产中介,凯撒可以暂时租一间房子,当做自己的家。
    因为是本地人的缘故,在租房这件事上,凯撒并没有遇到太多困难。
    而他找到的这家房屋中介名声在外,服务自然无比周到,下午就领着凯撒去看了房子。
    凯撒不想来回奔波,直接在暗月街租了一间朝北的小房子,当场付了七个月的房租。
    简简单单找到了自己落脚的地方,虽然是临时的!
    不得不说,在有些时候,金钱真得能节省很多时间!
    换做其他当兵的穷哈哈,还真没有凯撒一分钱不讲,直接掏出二十枚金币的魄力,这可是将近半年的薪水了。
    “这就是我的家了……阳光孤儿院是回不去了!”
    凯撒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站在新房子的阳台上,透过窗户看着暗月街的大好风光,颇为感慨地说道。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狗血!
    上午还在荆棘土甲龙的粪坑里挣扎,下一刻就焕然一新,在温暖舒适的家里享受咖啡。
    就像凯撒在当兵的时候,上一刻还在前线冲锋陷阵,下一刻就累得跟死狗一样,直接趴在死人堆里睡觉了。
    随手一翻,从贴身的口袋中取出玫瑰山绿仙宝石细细把玩着。
    凯撒冷冽的目光投射到这块无价珍宝上,慢慢变得温暖起来。
    和爱因斯基这样的白银勇者打生打死,不就是为了这一块价值万金的传奇宝石吗?
    “据资料记载,只要将宝石整块吞服下去,就能将等级提升一级……虽然这条规矩只对魔法师有用,但效果已经很变态了!”
    手指肚狠狠贴住宝石的表面,一点点摩擦着,凯撒眯着眼,心中谋算着什么。
    说实话,玫瑰山绿仙宝石是当之无愧的奇珍,虽然对修炼斗气的勇者没有半点作用。
    但它的效果实在惊人,让无数苦苦修炼的魔法师趋之若鹜。
    在那些视传统如性命的魔法师眼里:位面商人算什么,异世界算什么,等老爷魔法大成,不服气的都要被吊着打。
    这就是魔法师的傲气!
    自位面商人大规模出现以来,就连贩夫走卒都知道修炼异世界之力的好处,但这帮人,脾气无比倔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诡异力量非常厌恶。
    但……
    这并不代表魔法师不知道变通,有速成的机会,他们也不会白白错过。
    如果有魔法师知道一枚绿仙宝石在凯撒手里,那么……
    想到这里,凯撒也顾不得休息,赶紧坐到桌子旁边,给远在他乡的某个人写信。
    “我最最最亲爱的队长大人……”
    手指滑动,在白纸上写下第一句话,嘴角微微抽搐,凯撒感觉自己已经舍弃了节操。
    但,信还是要继续写下去!
    “多日不见,甚是想念……”
    写到这里的时候,凯撒手指一个哆嗦,他感觉自己的牙齿都要被酸倒了。
    白字上的字迹越来越多!
    “……”
    之后是一大堆恭维之词,凯撒甚至拿出了词典,照着上面的好话照抄起来。
    “我这里有一块绿仙宝石!”
    最后一句话,凯撒犹豫再三,也涂改了三遍,鹅毛笔一顿,终于写上去了。
    绿仙宝石事关重大,握着这样的宝贝,谁的胆子都会轻上半斤。
    凯撒可不想自己以后一直生活在噩梦里,心里一合计,决定把这块宝石上交给党和国家——也就是唐手里。
    “反正这女人一心想当黑暗议会的大会长,最近苦苦修炼黑暗魔法,应该会喜欢这块宝石的!”
    写完这封信后,凯撒脸色很是复杂,他感觉自己把唐召唤回银甲城,肯定会惹出大麻烦。
    以唐的性格,既然回来了,又怎么可能不搞风搞雨呢?
    可是,这又关自己什么事?凯撒心里冷笑。
    随后他走到窗前,摇动挂在窗帘上的金铃铛!
    这是特殊的魔导器,会传出某种音波,让信使听见。
    音波飘扬,一只浑身雪白的鹰飞了下来!
    目光尖锐,双爪探出,直接勾走了凯撒手中的信封。
    “嘤嘤嘤!”
    白鹰飞上高空,向信封中转站进发。
    或许在不久之后,这封信就会由别的飞行员抓去,安安稳稳地放置在唐的营帐里。
    周围的民众对此早已见怪不怪,就是小孩子,也是嘻嘻哈哈地举着双手,口中叫着:“大鸟大鸟!”
    凯撒见白鹰的身影潇洒漂亮,忍不住小声地吹了一声口哨。
    见白鹰越飞越远,他摇摇头,端详着四周的环境,低笑道:“果然!一分钱一分货!这样的房子,我喜欢!”
    随后,凯撒简单收拾了一下房子,清扫了灰尘,就大步走出房门,去街上找馆子吃饭去了。
    史莱姆菜馆!
    看着一只硕大的绿色史莱姆趴在招牌上,挡住了原来的名字,凯撒思绪翻飞,直接在心中为这家饭馆取了新名字。
    正常史莱姆,吸食着食物残渣过活,类似于清洁工一样的角色。
    能在一家饭馆上看见,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正是腐灭史莱姆的大量自爆,才重伤了爱因斯基,让我坐收渔翁之利!”
    出于对史莱姆的感激之情,凯撒二话不说,立马选了隔壁的鱼头饭店,在那里大吃特吃。
    正在他吃得开心的时候,一只手搭在了凯撒胳膊上,熟悉的声音灌入耳朵:“好久不见啊!凯撒……”
    凯撒听到熟悉的声音,鼻尖耸动,脸色僵硬地念叨着:“日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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