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冰与火之歌开始的位面魔法帝国》第74章 买魔杖

    既然有了钱,下一步就该去买魔杖去了。
    对角巷只有一家魔杖店,那就是奥利凡德的魔杖店。
    创立自公元前382年的奥利凡德魔杖店,乃是欧洲三大魔杖店之一,整条街根本就没有人敢在这周围卖魔杖,生意根本就抢不过奥利凡德。
    而且霍格沃兹的学生在这里买魔杖还有折扣,所以基本上所有霍格沃兹的学生都从这里买魔杖。
    这家店家喻户晓,艾奇随便打听一下,就找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店。
    奥利凡德的店面又小又破,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上边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店堂内很小,除了一条长椅别的什么也没有,几千只装魔杖的狭长盒子几乎码到天花板上。
    谁能想到,就这样的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地方,竟然是“千年老店”。
    而且别看这里看着破,这要是能够把这里抢劫一空,成千上万根魔杖就够发财的了,而两千多年来这个小店还屹立在这里,奥利凡德的魔法水平肯定不低,至少自保肯定没问题。
    艾奇走进店里的时候,奥利凡德还在整理魔杖。
    卖了这么多年的魔杖,奥利凡德什么样的顾客都见过,外国人当然也卖了不少。
    奥利凡德可以自傲地说,有不少外国人是专门为了买他的魔杖才来外国的。
    所以,一位外国成年人进到店里面,奥利凡德完不觉得奇怪,这肯定是慕名而来,想要换一把好的魔杖的顾客。
    奥利凡德从整理货架中抽出身来,来到艾奇的面前,他的那一双浅色的眸子在这个环境下如同发光一样:
    “下午好,先生是从外国来的吧,没有见过的新面孔。”
    奥利凡德引以为傲的记忆可不是吹出来的,他几十年来卖出去的每一把魔杖的样子和主人都记得,说没见过肯定是没见过。
    艾奇也不想探讨他来自哪里,言多必失,免得麻烦。
    “的确,早就听说奥利凡德魔杖店是最好的魔杖店,想要在这里买一把魔杖。”
    奥利凡德对魔杖有很深的敢情,不过那指的是自己制作的魔杖,如果有人愿意抛弃在别的地方买的魔杖,换上他制作的额魔杖,奥利凡德还是很高兴的。
    “谢谢你的赞美。
    是魔杖挑选巫师,先生,如果你以前的魔杖不能满足你的需求,在这里一定能够找到最合适的魔杖的。
    为了方便挑选,能否告诉我你以前的魔杖的规格?”
    艾奇当然不会告诉他了,难道要告诉你我以前用的是瓦巴杰克法杖,论起来可以把你打趴下,用一下你就变成兔子了?
    艾奇对“魔杖选择巫师”的理论也不感冒,又不是神器,顶多就是魔法波动共振效果最好,也就是二者的相性最好罢了,就像剑士总有一把最顺手的武器,难道是武器选择剑士?
    艾奇伸手制止了想要从货架上搬一大堆魔杖拿来给艾奇试的奥利凡德,双手展开,一阵又一阵的魔法波动开始向外散发出来。
    获得了至尊模板的艾奇,至尊的七大能力之一的占卜这个时候就用得上了,艾奇发动占卜术,结合自己魔法波动的频率,向着整个店里面扩展出去。
    所有和艾奇同调效果好的魔杖都开始震动起来,同调效果越好的魔杖震动幅度越大,突然艾奇的右手向前一抓,虚空之中一握拳,又猛地向后一拽,从店里面的一个货架上,一个魔杖盒子迅速地凌空飞来,被艾奇用左手一把抓住。
    艾奇打开了盒子,在奥利凡德惊诧的目光之下,拿出了里面的魔杖。
    魔杖到手,果然很顺手,本来在艾奇体内魔法回路中流动的魔法能量,很自然地流过魔杖,感觉就好像是手臂的一部分一样。
    这里的魔杖制作技术还是值得夸奖的。
    随着魔法能量流过魔杖,魔杖的顶端熠熠生光,最开始是银白色的光,马上又变成金黄的的火花,在魔杖上魔力均衡后,光亮就熄灭了下去,艾奇也感觉到和魔杖的连接确定了下来。
    虽然比龙戒的结合程度差一点,作为施法媒介还是相当优秀的,很多特殊魔法通过魔杖使用,效果很好,而且节省魔力,所以艾奇才过来买,不然的话艾奇就一直使用魔法戒指了,毕竟更方便,不用每次还要拔魔杖。
    奥利凡德很惊讶于这次挑选魔杖的效率,他一直很享受带着顾客一个个试魔杖的快感,像这样用某个他不认识的魔法一下找到魔杖还是第一回见到。
    好在奥利凡德还是知道有这样手段的人肯定有不小的能耐,贸然询问别人的魔法是很冒犯的,奥利凡德确认了眼前的魔杖就是最合适的,就决定直接卖给这位顾客了。
    “先生果然很有手段。
    乌木,十一英寸,杖芯是龙的心弦,直的无弹性。
    这把魔杖的威力大,虽然不适合变形术,在战斗中是很好的伙伴。
    一共一百六十四金加隆。
    能否告诉我你的姓名,谢谢惠顾。”
    艾奇知道奥利凡德要收集情报了,不过艾奇还是报上了真名。
    普及一下,魔杖还是很贵的,如果是霍格沃兹的新生的话,买魔杖是有很大折扣的。
    哈利.波特买的魔杖用了7金加隆,杖芯是凤凰的羽毛。
    而罗恩用的魔杖是家里头哥哥用旧了的,杖芯是独角兽的尾毛,这里魔法世家已经无情鄙视“魔杖选择巫师”的宣言了。
    后来在第六本书《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里面,斯拉格霍恩连唬带骗地把海格的一束独角兽的尾毛,并且透露过这个东西“十加隆一根”,很明显,卖给学生的魔杖已经比成本便宜了。
    也只有霍格沃兹补贴给奥利凡德才能让魔杖的价格降下来,艾奇卖得好就要额了,挺贵的,不过艾奇有的是钱,也不在乎。
    买下魔杖,艾奇和奥利凡德告别,离开了魔杖店,继续开始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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