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失》第214章被虫子咬了

    “咱们这么走可以,真要是遇到野兽了,打起来跑起来,我们自顾不暇,根本管不了你们,到时候跑不动就只能被野兽吃了。”文天一不客气地道。
    “一会咱们翻山。”孙政岳忽然截断文天一的话。
    “啊?”
    大家都怔了下。
    “往前边走到上次野猪出现的地方,就要快晚上了,咱们来回也两次了,这一片有野猪,应该就没有大的猎物了,上次赶跑了不少小野猪,还有大野猪的尸体在前边,说不定能引来食腐动物,要是一大片野狗或者狼的,我们肯定对付不了。”
    孙政岳这个念头昨天就有了,才决定下来,“现在这边地形也熟悉了,翻一座山也不能迷路,再有这个山谷里野鸡也感觉不多了。”
    文天一闻言就道:“行,我觉得翻一座山挺好的。”
    这几个人自然是以孙政岳、文天一为主的,两个人都是这个想法,其他人自然没有异议,先分吃了一只山鸡,实在太少,高琳琳忍着饿谦让了,将自己的那份本来要推给孙政岳的,实在是没有理由,就推给了郑艾丛:
    “郑艾丛,你一路都拉着我,辛苦你了,这些你都先吃,我一会再吃。”
    文天一和孙政岳包括郑艾丛都诧异了下,孙政岳就道:“郑艾丛你就先吃点,一会还要翻山。”
    郑艾丛也没有客气,将高琳琳推过来的肉一口就吃下了。
    几个人只有高琳琳一口没有吃,眼巴巴地看着,不过是她主动不吃的,谁也没有再谦让,她自己就觉得有些委屈了,觉得自己发傻。
    付佳瑶看到了,偷偷在心里笑笑,知道高琳琳这是想要模仿田雨辰,笑的就是她东施效颦,有些东西不是模仿模仿就可以的。
    三口两口吃了后,几个男生就再研究了下行走路线,孙政岳也不守着剩下的野鸡烤好,反正这个山坳里也确定了不会有大型野兽,其实就是有他们也没有啥办法,留下三个男生和女生在后边,孙政岳三个男生先去找翻山的路线。
    高琳琳还是想着和孙政岳多接触,刚刚谦让的野鸡肉就是给孙政岳看的,结果谁也没有说啥,也没有见谁有特别表示感谢的意思,好像理所当然。
    孙政岳坐了一会就又走了,就她一个人还饿着肚子,又累又饿,一肚子委屈说不出来。
    她却没有想到,她这番谦让的目的并不纯,再说这时候吃的并不缺少,谈不上雪中送炭,却还想要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怎么可能?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山鸡烤好了,扒出来之后,还是分解了一只,也将高琳琳上一只没有吃的分量补充了,她心里才稳妥一些,这一次不敢再让给郑艾丛了,急急忙忙地吃饱。
    付佳瑶在心里又偷笑了下,高琳琳这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了。
    剩下一只山鸡留给了孙政岳三人,熄灭了火堆,还用水将灰烬都浇了之后,一行人沿着孙政岳之前走过的路继续。
    在山林里穿过,路就不是很好走了,唯一的好处不会迷路,总是能找到树枝折断的地方,林子里闷热阴暗潮湿,最是蚊虫爬虫滋生,虽然孙政岳他们之前走了一遍,还是担忧遇到毒蛇。
    这样的山林,并排走就不容易了,高琳琳在后边拽着一个树枝,树枝的另一头是郑艾丛,饶是如此,横穿山林到达另一面的山下,也快到下午了。
    孙政岳几人已经找到了出口,站在山坡上,远远看到他们过来,招手呐喊了几声,几个人在十几分钟后汇合,短暂地休息了之后,便沿着山与山之间的山坡,攀爬起来。
    路就格外难走起来,孙政岳几人提前割了几根藤蔓,互相牵拉着,好在,东北的山只要不是悬崖,就不会立陡立陡的,山坡居多,上边还有树和灌木,大家互相拉着拽着,慢慢登上了山头。
    对面的山仿佛忽然退远了,眼前一大片高低起伏的凹地让他们以为视觉出现了错误,谁也不曾想到山的一侧会出现类似平原所在,虽然这个平原比照真正的平原不值得一提。
    就是一个面积足够大足够大的山谷,山谷之内是一簇簇零星的灌木,大片大片的野草,一道弯弯曲曲的小河将山谷分成了两个部分。
    “鹿!”于圣忽然惊喜地喊道。
    阳光从身后的头顶落下,映照在河水对岸向阳之处,半人高的草丛中隐约有数个动物移动着,距离还远,却也能看出来有大有小大约四五头动物。
    这个距离,可以分辨的外表,不是山羊不是牛,也就是鹿了。
    “没有角。”文天一使劲看看道。
    “那就是雌性的,雄性才有角。”这个是常识,他们都知道。
    “还有小鹿!”王宪叫道。
    大家都一阵惊喜,大鹿谁也没有把握,小鹿就不一样了。
    “孙政岳,干不?”文天一问道。
    “干!”孙政岳犹豫都没有犹豫。
    “鹿跑得可快啊。”郑艾丛提醒道。
    “先下山。”孙政岳说道。
    上山容易下山难,这话一点也不假,别说女生了,连男生都颇为自顾不暇,都是手脚并用,中间高琳琳踩空了一次,吓得尖叫着哭了起来。
    终于,他们还是两股战战地、平安地下了山。
    女生,只能留在后边了。
    六个男生短暂地商量了下,带上石锤,向鹿群方向摸过去。
    这一片山林中的林地,真的是这个鹿群生活的一处,鹿群不会在某一处停留很久的,白天它们会躲在高些的草丛中,夜晚才会停留在半山坡上休息,也是孙政岳几人运气好,在高处远远就看到了鹿群,他们几人每人都是两个石锤拎着,一下到草丛里,立刻就被草丛隐没了大半。
    草丛很好地隐藏了他们的身形,同样,草丛里也会埋伏着危险,鹿群不仅仅是他们的猎物,也会是其它野兽的猎物,他们尽量放慢行动的速度,生怕远远的就惊走了鹿群。
    短暂互相叮嘱了后,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忘记提醒女生们替他们留意危险了,再想要回头喊,距离已经远了,连女生的位置都看不到了。
    有惊无险中,几个人摸到了小河边。
    小河,不如说是小溪,虽然宽,水面却不高,连腿肚都没不过去,水底多是石块,还有野草在中间茂密地生长着。
    几个人三下五除二脱了鞋,拎着鞋踩到水里。
    夏天的水流凉爽,脚一踩上去,浑身的燥热几乎都消失了,他们无声地穿过小河,走到对岸。
    “啊!”正在穿鞋,于圣忽然惊叫了一声,其他人立刻抓紧了手里的石锤,左右警惕。
    “怎么了?”孙政岳低声问道。
    “虫子!”于圣惊恐地大叫一声,指着自己的脚喊道:“我脚上有虫子!”
    于圣右脚踝的位置上附着一只黑色的肉滚滚的虫子,黏糊糊的样子,好像正要使劲钻到他的皮肤里去一样。
    这虫子要是落在别人的身上,那自然不会这么惊恐,可落在自己的身上,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别动!”孙政岳喊一声,大家下意识先都检查了自己的脚。
    “啊,赶紧帮我拨拉下去。”于圣抬着脚,金鸡独立喊道。
    王宪伸手扶住他,笑道:“你是不是几天没有洗脚了,要不就咬你呢。”
    大家赶紧穿上鞋,围过来,孙政岳已经捡了一根树枝,凑上前,扒拉了一下。
    黑虫子好像头部钻到了皮肉里,树枝扒拉下,只扭动了下,于圣叫唤一声:“啊啊,它往里钻呢,快弄出来。”
    “别叫唤。”孙政岳说了声,半蹲下来,拿着树枝想要顺着虫子的身体底部穿过去,好将虫子挑起来,可虫子与于圣的肉皮贴得紧紧的,好像有吸盘沾上了般。
    “沾上了?弄不下来。”孙政岳托着于圣的脚研究了下,“你等会,我试试揪下来。”
    伸手轻轻碰碰虫子,软乎乎的,好像无处借力,而此刻他们谁都看到了,这个黑色的虫子正在以肉眼可以看到的速度鼓胀起来。
    “它在喝我的血!”于圣惊恐地叫道,“还在往里钻,拽出来啊。”
    孙政岳着急了,伸手捏住黑色的虫子,使劲一拽,就听到“啪”的一声,黑色虫子竟然被孙政岳捏破了,鲜红的血液混合着莫名的汁液流了于圣一脚脖,而那个黑色虫子的脑袋还在于圣脚踝的肉里。
    “我草,什么玩意?”王宪惊叫了一声。
    “行了,这虫子死了,弄点水给他冲冲,我再给拽出来。”孙政岳道。
    这要是苗人古和田雨辰在,肯定不会让用水浇的,可是他们几个男生谁也没有想到,只觉得连血液和虫子的汁液混在一起,更不卫生。
    郑艾丛答应一声,接了半瓶水拿过来浇在于圣的脚脖上,血和汁液被冲走,露出一部分黑色的虫子碎片,可以看到肉呼呼的头部还扎在肉里。
    几个人都有些傻眼了,这怎么拿出来啊,下不去手的。
    “我弄个尖锐点的树枝啊。”孙政岳道,“下次出来得记着带个剪子啥的。”
    他们以前有苗人古在,平时也没有特别需要瑞士军刀的时候,好在他们带着石斧,不多时削尖了一根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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