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强海鸥》第300章 真凶

    “好啊你,还敢拔枪!”
    桑丘一反常态:“我不拔枪——我不了——别杀我。”
    “西岭的人究竟是谁,别让我再问第二遍。”
    “是夜虎。”桑丘喉咙颤动着:“那边都是他的地盘,我从来不去西岭,我和他不对盘。求你们了,别杀我。”
    路易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他把桑丘绑在椅子上。而后,我们三个人从后门离开,那里是我们停车的地方。我对桑丘不大感冒,这个人阳奉阴违的,谁知道他的话是真是假,反正路易是相信了。但他在西岭待了几个月的时间,没见过夜虎本人,西岭沙漠稀少,都是成堆的村落连城一片。
    我想,我们不杀桑丘,可这老小子八成也死要死了,SWC的人会搜寻他的下落。
    “你们到底要带我去什么地方?”金在文一直反感我们两个。
    从上车之前,博士先生就喋喋不休,说我们是土匪。
    城市外围都让人封锁了,我们现在还出不去,只能先在城市找个地方躲藏起来。路易是藏身的好手,选择在一家已经没人的咖啡馆。这里还有食物和水,毫无疑问,这家店的老板让人给打死了。我说这种地方SWC会来搜查的,路易说绝对不可能,SWC的首要目标不是我们,所以不会搜查便利店和餐厅,也不会主动去找桑丘,他们要找的人是金在文博士。你看看,我都糊涂了,是这么一回事。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之前金在文说到他老师的时候,欲言又止了。
    “你的老师是谁?”
    “说了你也不知道。其实吧,老师的名字我自己也不知道……但人人都称呼他山田老师。”
    听到山田这个名字,我浑身敏感:“山田家族的人,应该是山田一郎的老爹。那个建设海岛科学实验室的人主人,是你的老师?”
    “对啊,没错。你怎么知道那个海岛的?”
    “我去过。我的身上有你们的基因药物,所以我的力气比平常人大的多,而且我的血可以治疗基因的病症。”
    “真的?!!”金在文两眼放光:“太不可思议了,老师的研究终于成功了!我有一个请求,可以留在你身边吗?我想了解你的基因变化。”
    “你不打算走了?”
    他拼命的摇头。看吧,科学成果是所有科学家所向往的,对金在文而言,我就是个活体标本,他才舍不得离开我。
    屋外的枪声逐渐平息,SWC的人往监狱方向去了。等他们知道人已经逃走了,会着急成什么样子呢。我是打算以金在文为筹码,逼乔治现身的,但我不会真的把金在文给交出去,这件事带来的后果可大可小。
    出于对金在文的尊重,我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他。
    “不不不。”老金一口否定:“我不同意,你这是要去杀人,我不想被人当枪使。我就知道你们另有所图。”
    “那你以为呢,SWC人都是恐怖分子,杀了那么多人,难道你想继续看他们害人?你的良心呢?”
    金在文的话让人无法言语:“他是恐怖分子,这没错。他杀人自由法律可以制裁,只是时间问题罢了,你的动机本身就是错误的,你如果杀了他,那你就是个罪犯,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基本常识,连这个都不懂,还来和我谈什么道义。”
    路易抢先一步:“混蛋!白痴!人人都像你这么想,那世界就要灭亡了。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过几千年都不会改变。你的西乡顽固不化,如果有人杀了你的父母和妻儿,你会这么做?”
    金在文不苟言笑:“我的老婆孩子都让人给杀了,但我不会像你们这样去做愚蠢的事。这世界上只要还有法律两个字,我都坚信这个道理,你们是出于私心,别人杀人偿命就是应该的,那你们去杀了人家,难道不也要偿命吗?”
    我该如何对答呢?
    金在文不想理我们,独自一人睡去了。
    我和路易坐在门口,抽着他的雪茄烟,我不太喜欢这种味道。
    “路易,你在想什么?”
    “想那个傻子说的话,还算有些道理。但我放不下仇恨。”
    是啊,像金在文这样的人满世界都找不出几个来,除非在电视机有那种喜欢教导儿女的家长或者老前辈,一遍一遍的给你讲道理。但……我一直以为这种人只有在小说和电视机里才有的,这还真让我碰上一个。
    “那你还去西岭吗?”
    “当然要去,我不可能因为谁的一句话就动摇,这是我很长一段时间来唯一的奔头。我必须干掉杀人凶手。”
    “然后呢?”
    “然后我会找个地方工作,去海边。我都想好了,随便做个什么职业,只要人开心就好。那……如果你干掉乔治了,你打算做什么?”
    还没想好呢:“杀乔治可能只是我的妄想,这种人身边高手很多,我没那么容易得手。即便我真的成功了,也会被他的手下干掉。所以我根本不去想还没发生的事,那没有意义。”
    在咖啡馆待了三十多个小时,SWC的人退去了。我们也离开这个城市,反复颠簸。路易买了足够的油,可以从这里一直抵达沙漠的卡洛瑟,那是距离沙漠另一边只有三百公里的小镇。卡洛瑟就在西岭的范围内,一切都在路易计划之中。
    告别城市,又入沙漠。我的人生好坎坷啊,你说的对,一切都是我自找的。
    ——
    茫茫沙漠,一望无际……
    在沙漠内行走了几天几夜,直到我们看到了那座小镇。路易的指南针很管用,毕竟他也来过这个地方,我们运气不错,一路上都没遇到大的风沙,只有偶尔刮起的大风让我们不得不停下脚步。
    越来越近了,又可以饱饱的吃上一顿了。
    “那就是卡洛瑟小镇?”金在文没来过这地方,但他听说过:“这里有很多土匪吧,我听人说起过的。”
    “你脑子不笨,确实有。不过我就是土匪,你看我不是也很和蔼可亲吗?”
    我没心情欣赏这里的景色,反正沙漠里都一个味道,走哪儿都一样,大概是我看腻了这边的环境。路易把车停在一家酒吧的门口,喊我们进去喝一杯,去去困乏,酒是最好的调味料,这一点我欣然接受。
    金在文饿坏了,叫了一桌子的菜,反正路易有的是钱,路易的钱也是打劫土匪的来的。
    “真好吃啊!!”金在文感叹道。
    路易本人没吃多少东西,他选择这个酒馆是有原因的。这儿是本镇最大的一个酒吧,能在土匪窝里开酒吧的人一定知道不少消息。他用钱买通酒保。
    “回答我一个问题,桌子上的钱就是你的。”
    酒保眼巴巴看着这一叠钞票,咽下口水:“当然,你算问对人了,这儿的事没有我不知道的。”
    “那我问你,夜虎是西岭这块地方的老大吗?”
    “当然!”酒保不假思索:“你们是外地来的吧,呵呵。夜虎的名号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叫的,他是黑头巾的重要人物,在西岭的沙漠中非常有名望。我们没人敢得罪他的,甚至名字也不太敢叫的。”
    “有这么厉害?”
    “他养了一批枪手,个顶个的厉害。常年在西岭打劫过路的商人。”
    路易点点头:“去年在西岭,有一个商队路过噶可路,这个你知道不?”
    酒保想了想:“知道啊,这个商队全部挂了,都是夜虎干的。好端端的,你问这个做什么?”
    路易追问道:“那你知道夜虎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这个么……”酒保看了看钱。
    路易懂了,钱的数目不够,他又在桌上加了一叠钞票:“都是你的。”
    酒保先把钞票塞进口袋,然后才肯说:“夜虎每个月都会来这里收账的,算是保护费。不过时间由他自己来定,这个月快结束了,应该就要到了。你们是想求他办事?他的价钱开的可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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