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深情难生恨南韵言泽辰》第44章 二货少年

    “谁难过了!”南韵脸色一红,反驳着,微红的鼻头,些微水波的眼睛,这明显透露出的情绪,和她让人无法相信的反驳,让言泽辰发笑。
    他又揉了揉南韵的头顶,内心自我呢喃着,丫头,你这么可爱,我又怎么放得下呢?他这辈子,估计得栽在这个小丫头的身上,若能求得她,是他所幸,若不能求得她,他便也认了。
    “笑什么!”南韵又怒瞪了他一眼,娇嗔着,难得在他人面前露出小女儿的姿态。
    毕竟南韵重生而来之前,都已经是一个有娃的皇后了,即使还有这少女的心思,却也不得不为时局所迫,掩下了她的所有稚嫩,尽力当一个合格的皇后。
    言泽辰心情好了,又痞笑道:“笑我的小韵儿原来看着那么稳重温柔,实则还是有让你窘迫之事,难得见你这般样子,像个小野猫一般。”
    “言泽辰,你才小野猫!不许叫我小韵儿!”南韵一个炸毛,恼怒喝着。如果不是今夜发现了那些事,她的情绪也不至于有这么大的起伏。而且那个小野猫的称呼,她重生之前最恨这个称呼了,每每霍明城抱着祝瑶的时候,就一口一个小野猫,歪腻的要死。
    “好好好,不是小野猫就不是,小韵儿就是小韵儿,是一只外表披着羊皮的大灰狼,外表看着温温柔柔为人温顺,实则内心凶残冷漠,一遇变故便化狼。”
    言泽辰趁着满身醉意,吐出了他一直藏在心里话,他自看见她起,她就是一副温柔大气的模样,仿佛天下任何事都不会令她为之心动,可偏偏她对人又是那般冷漠,谁惹了她,她就露出那副獠牙,对准了那个人,非要狠狠咬上一口,记仇得很。
    “那你呢?陵阁阁主?”南韵平复了情绪,又恢复了那副稳重的样子,语气带了几分玩味,还有几分戏谑,“言泽辰,别说我,你也差不多了,表面吊儿郎当,跟着温桦旭当着纨绔子弟,惹人嫌笑,实则,你们两个,一个陵阁阁主,另外一个,又岂是那么简单。”
    冷冷一笑,南韵也未曾想到这位前世温桦旭的伴读,言家言小公子——言泽辰,居然会是陵阁阁主,只因当年他俩可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父母皆让她离他们远点,她也仅仅只是知道温桦旭能逃过上一世霍明城的赶尽杀绝,而陵阁阁主,臣服于霍明城。
    南韵昂头,露出一节白皙的脖子,她目露探究的看着言泽辰,因为上一世她的无知,她的看不透,如今回想起来,当初她也是被霍明城迷惑,蠢到了骨子里。
    而如今,她更好奇的是,当初霍明城对温家之人赶尽杀绝,而言泽辰臣服于霍明城,而偏偏,就只有温桦旭一个人逃过了霍明城的赶尽杀绝,如此想来,在她死后,应该是错过了很多精彩绝伦的故事了。
    她相信以言泽辰跟温桦旭的交情,绝对是言泽辰故意放了温桦旭,而上一世言泽辰又臣服于霍明城,是想当个卧底,帮温桦旭复仇?呵呵,可惜她死得早,竟是错过了那些事情,不知那天下,究竟是成了霍家的,还是依旧成了温家的?
    “哈哈哈哈哈,小韵儿那么聪明,自是看得透透的了,不过温桦旭那个人,没有心,你可万万不能喜欢了他去。”言泽辰心情极好的潇洒一笑,痞气十足,十分不正经的就开始黑好友。
    “温桦旭跟你一样,人前还是挺温柔的,不过唯独不一样的是所有人都晓得他是装的,装正经。你应该也知道,他那个人啊,十一岁开始就调戏良家少女了。”说起温桦旭的黑料,言泽辰笑得坏里坏气的,反正在自家未来媳妇儿面前,说点兄弟的小糗事也没关系,而且说了也无伤大雅。
    南韵抿唇一笑,乜了他一眼,颇为悠然的补了一刀,“言大公子也别忘了,当年你也跟着他一起呢,调戏良家少女的事情,你俩不过是半斤八两,你也没少干。”
    前世的时候,她与言泽辰不相识,却总能听到他的各种事迹,比如言小公子今天跟着五阿哥去偷了谁家的鸡,后天又毒打了一个谁家的丈夫,还有当年他俩在东街调戏良家少女,结果被太尉九岁的女儿一见钟情,据说当时太尉看都没看是谁,抄起旁边摊子的大西瓜就追着他俩打了。
    噢,还有这两货调戏人家丞相夫人,被人家丞相也追了好几条街,这些笑料可谓是明满京城,备受当年一群纨绔子弟钦佩。
    言泽辰一挑眉,也不在乎,满身酒气的凑近她,邪笑道:“我俩当年的事迹你没少听说吧,那年你应该还是一个九十岁左右的娃娃,我不知道你,但你却已经早早晓得了我的名声。”
    “你当初在庙里是不是看出我是那个当年明级一时的纨绔少年了?”言泽辰想了想,总觉得他跟南韵的相遇是上天赐的缘分。
    “呸。”南韵啐他一口,笑得温柔,调笑道:“好不要脸的言小公子,当年我都没见过你,怎晓得你长什么样子,再说,就算当年我见过你,都这么多年了,谁还记得你?”
    言泽辰摸摸鼻子,想想也是,不过他也就那么一说,于是邪邪一笑,目含戏谑,道:“我跟你说,当年温桦旭那小子可二了,成天幻想自己是英雄救美的大侠,结果呢,京城脚下治安太好,他没遇到那种流氓调戏少女的事儿。”
    “咦,还有这种事儿?”南韵一笑,颇有几分好奇,她只晓得温桦旭那人纨绔的当年,到不知原来少年也是有过一番英雄梦。
    “对,没错,当年我俩可谓是风华正茂,长安街头一风景,女子眼中金龟婿,无数女子向我们投香囊。”言及此,言泽辰目露回忆,五年前的风光仿若在记忆力越发清晰了起来。
    “那年,温桦旭还是个苗根本正的良家少年,我还是一个痞气的言家好儿郎,虽然我俩从小一起长大,我是他的伴读,但他向来是拿我当兄弟来着。”
    “然后,有一天,他的一个表哥,还是一个表姐来着,我忘了,送了他一本书,他以为是什么好书,以为是课堂知识啥的,就连夜看了。”
    言泽辰悠悠叹了口气,轻啧了一声,语气有些幽怨,“从此,他就变二了,还得拉着我。”
    南韵噗嗤一声笑,心情也好了不少,言泽辰的语气和话语,那画面感简直是扑面而来,于是启唇问道:“他看了一本什么书?”
    言泽辰看着南韵笑了,心情也更好了,于是做出一副悲痛的口气,道:“话本子,上面写了很多,他当初要给我看,我拒绝了,不过据他说,他觉得那个话本子很好,很有理。”
    “从此以后,他爱穿白衣,爱拿折扇,还爱装温柔优雅,因为他说,话本子上说了,女主角都爱这样装扮的男主角。”
    “然后他又说,男主角一般是在街上遇见女主,来一出英雄救美啥的,接下来就踉踉跄跄的你爱我我爱她,她爱他,经过身世与亲人朋友的阻隔,他们最后终于在一起了。对了,他说这话时,居然还感动的哭了。”
    南韵憋着笑,也没想到五阿哥当年这么二和蠢萌,把话本子里写的全当了真。
    言泽辰一扯嘴角,又温言道:“你晓不晓得,他当年就差腰间挂着一把剑了,非要拉着我去街上铲奸除恶。于是那年,东市街上,一个二逼少年扯着他的伴读,在小巷子里待了一天,坚持认为那些地痞流氓会在小巷子里调戏良家少女。”
    “噗!哈哈哈哈哈。”南韵笑出了声,言泽辰描述的简直是画面感十足,再想想今天下午的温桦旭,她觉得她再面对温桦旭的时候都不敢看他那张装温柔的脸了。
    言泽辰见能把她逗得笑成这样,又继续道:“那年的风,吹得特别冷,我跟他蹲在小巷子里面,居然还有几个人投以怜悯的目光,还给了我几文钱,噢,对了,是因为温桦旭为了像话本子里的英雄一样,穿得一身白,头上的发带也是白的,而我,为了配合他,也穿了一身白。”
    “别人以为我俩刚死了父母,被亲戚占领了家财,流浪在了街头,别问我为什么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以为。”
    “因为,在第二个给我钱的人走了之后,来了一个书生,书生穿得是青色长衫,他正准备摆摊去卖书画,挣点小钱好在快要赶考的这几天吃的上饭。”
    说到这里,言泽辰长吁了一口气,继续道:“那书生路过我俩的时候,用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目光看了我们许久,然后在我们面前铺了一张纸。”
    “纸上写着,‘父母刚亡,亲戚夺财,才将将穿上寿衣,便被赶出家门,可怜哑口不能言,只能轮落街头乞讨’,那书生写完,还拍了拍已经石化的温桦旭的肩,道了句,‘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于是,因为书生写得那些,给我们俩钱的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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