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倾城:娇妃逃嫁无门南宫潇湘北冥君夜》第63章 千斤枪

    所以他们对南宫潇湘的态度前后差别才会如此巨大,就因为南宫潇湘使出了师传的武学。这一点南宫潇湘可以理解的,她也愿意代师傅向他们求得谅解。但是几十条性命的事情,似乎不那么容易说通呢。
    人类玄门修者的介入,虽然不是龙族落败的主要原因,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按理说龙族最终也不会是仙界的对手,但如果没有人类,他们也不至于输得这么惨。
    这让南宫潇湘很矛盾,一方面她在人类当中生活了很久,现在自己的身世才刚刚浮现。居然是有着世仇的龙族。该要何去何从,南宫潇湘一时难以决断。这是悲剧的开始,似乎两边都不能再容南宫潇湘了。
    “你师傅与我们是国仇家恨,我知道这份仇恨不应该落在你身上,但我也不能完全当作没发生过。明天的比试,你不要当作是教习,要视为生死决战,我是不会留情面的。能不能活下来,全看你自己了。”
    “可我那根棍子已经崩裂掉了,你要寻仇,这当然是最好的时机咯。”南宫潇湘说。
    “你这鬼丫头,我身为你的长辈,还会占你的便宜不成?”第三人把那两个人唤到跟前,对南宫潇湘说:“他们手上的两杆枪,你随便挑。”
    南宫潇湘不知道选择留下来是对还是错,现在看起来是错的。第三人信心满满,似乎从没有人能在她手上生还。
    现在南宫潇湘得知了,却无法再逃。原来他让南宫潇湘休息,只是方便监视她。他一面不想趁人之危,想与全盛状态的南宫潇湘决胜负。另一方面又立志要为同族报仇,那么就是形同于放弃龙族复兴的执念了。
    真的是好矛盾了,南宫潇湘被搞得头都大了。就胡乱选了一杆枪,反正她也不会挑。枪到了手上,南宫潇湘却发现这杆枪很重,连提起来也十分困难。
    难道是他们在枪上使了什么手段?
    那人见南宫潇湘一脸狐疑,就对她说:“要不要换一把呢?”
    另一把也是同样那么重。这下还怎么使,到明天不就等于是送死么?
    “你还要不要试试我这把,只要你喜欢,用着顺手,随便你选。”第三人说。
    “算了吧,大哥的枪更重,有三龙之力。”另外两个人说道。
    “你肯定在想,只是一杆枪而已,为什么会这么重呢。你们人类的镔铁熟铜,什么样的材料能达到这样的分量?我们龙族的枪可是不一样,是用龙的躯体铸造的,重那是必然的。你现在还不能使用龙气,挥舞不动也很正常。而我这杆枪,是由三条龙铸造的。仅仅是枪压,你就承受不住。”
    “哼,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心里觉得我必死无疑,我却偏不趁你的意!”南宫潇湘十分执拗,区区一杆枪而已,就不信还能难得倒她。
    你们不是要监视我么,好,那我就在你们的眼皮底下练习。
    里天亮还有一些时间,南宫潇湘决心尽快地熟用起来。毫无反抗之力地死去?那不是她的风格。
    可是要做起来真的很难。之前的那根白蜡杆灌注了龙气,能够抵住龙族枪的攻击,并不觉得什么异样。现在,手上恍如千斤。更糟糕的是,这龙族枪与人类的玄气格格不入,南宫潇湘很难将玄气灌注进去。单以蛮力挥舞,还真如挂了个拖油瓶,毫无胜算可言。
    “大哥,你觉得她能行么。这将龙族的命运押上去,真的合适么?”那两个人问第三人。
    “我是很认真的,并没有在赌。我们出不了须留谷,能报仇的机会就只有这一个。龙族的复兴与报仇,是我两个夙愿,只能舍其一。”
    “可您好像没分清孰重孰轻啊。我们真正的仇人是仙界众仙,这小姑娘看起来是十分有机会的。假若您在这里杀了她,就真成了龙族的千古罪人了。”
    “怎么,你觉得那几十条族人的性命很轻吗!我在他们坟前发过誓,即使不能手刃仇人,也要给他们一个交待。现在我在这里放过她,内心会过不去。即使成为千古罪人,我一生也没有违背过任何承诺。
    “笨蛋,你不知道那其中有大哥的妻儿吗?”其中一个人提醒道。
    原来他还有这样的私心。这一点南宫潇湘是不知道的,但她的练习,似乎有了一点进展。
    刚开始舞枪,每两下都会因为太重而顺势一栽,根本没有任何路数可言。现在,耍上三五招居然就可以站定了。
    南宫潇湘擦了一把汗,得意道:“我已经掌握了诀窍,并不一定要将玄气注入枪中。只要凝聚全身,自然就有了挥舞它的力气。”
    “可是这样的话,那枪就会抵挡不住我的攻击哦。”第三人说。
    “那,躲开了算数么?”南宫潇湘问。
    “算数。你与我对决,没有任何限制,你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如果你不想学剩余二式的话,把枪扔掉,用你最擅长的空手对决也是可以的。”
    “不,我就要用枪法战胜你,让你无话可说。”
    “哼哼,你这份胆气还值得肯定的,出生牛犊不怕虎。”第三人站起来,单手擎枪,轻轻一挥。隔着五十步远,那股慑人的气魄就已传到南宫潇湘跟前。草皮却只似被一阵清风拂过,微微荡漾。
    那股气魄应该极为剧烈,不应该什么也伤不到啊。怎么也该将地面灼出一道痕迹,仅仅是这样,南宫潇湘的掌风也能够做到。
    所以南宫潇湘就不服了,什么了不起的。那么重的一个家伙的呼起的风,自然有这种效果。想要唬住本小姐,你还得拿点干货出来。
    那人见南宫潇湘不以为意,轻轻将枪住在地上。旋即,地皮翻卷,如狂风过境。南宫潇湘手搭在眼前挡住风沙,任狂风将头发吹得恣意飞扬。
    “强者御气,收发自如。我只是一抬手而已,不过一二成的力道。你可否挡得住呢?”
    “有什么用,我也只是一抬手而已嘛。”南宫潇湘将手放下来,头发也安然伏在耳边。虽然嘴上不服气,但这人作势也确实有些斤量。当江湖上太多像这样外面光的所谓高手了,真打起来,还不知有多少真本事。
    要让南宫潇湘知难而退,他肯定不是这样想的。未战先怯?南宫潇湘从来也没有过。说她是傻大胆也好,真正的对决,是要打过之后才知道。不必做这种徒然的威吓。
    但南宫潇湘有时候是很孩子气的,她心里也想着怎样能够还以颜色。
    经历了那么多刻苦的修行,南宫潇湘的掌风最初能隔着几丈撩动树梢上的树叶。这是初成,那时候方才十岁。如今,树叶已经不在了,十丈开外,大树即断。断口不平,有毛边。师傅给她的评价是:刚猛有余,而锐意不足。
    要知道,寻常高手的身体,是比树干要坚实许多的。
    所以南宫潇湘很早就开始刻意锻炼一身精锻的掌力,这不在于你能劈开多么巨大的树木。有时候力着于一线,精准度和穿透力更为可怕。
    南宫潇湘旋掌于腰间,也是轻轻一推。
    半响都没有什么动静。第三人叉腰看着,突然眼前住着的枪突然嗡嗡作响。似有一股气劲极快速地划过去了。那人赶紧扶住枪,嗡嗡声立刻止住。这时,枪上的红缨,突然间剥落。如旋花一样慢慢飘落。
    在途中,接连碎作几段。最后,竟然碎成了一团绒毛。清风一吹,就随风散去了。
    如此精细如研磨过的气劲,只有一丝,却能产生多番变化。巧劲如丝,比狂风大作更显得高明精巧些。
    南宫潇湘自知道力量不及他们,就好在技巧上多作研究了。刚才那一丝的气劲,在旋掌间形成一股极细小的飓风。虽然细小,依然有锐利的风刃。所以才能将红缨密密切成一团绒毛。
    这,已是极高的境界。可以说,与那人的示威不相伯仲,甚至更胜一筹。
    “有意思。这种绵劲正好是宫云阙所擅长的。很少有年轻人愿意去学习这种耗时长收效慢的御气之法。你看来是深得他的真传,所学已经有他三四成模样。”
    “你难道与我师傅交过手?”南宫潇湘问。
    “他们将我从战场上救下,我稍稍恢复了气力,第一时间就去找的他。他对以前发生的事情只是惋惜,却不见懊悔。自那之后,就开始研习既不取人性命,又能战胜服人的战斗方法。当时他已经是四十来岁的壮年。与那场大战,已整整过去了二十年。绵劲初成,倾他整十年之功。所以说青出于蓝胜于蓝,你将来的成就,肯定胜过你师傅的。”第三人对南宫潇湘的潜力还是表示肯定的。
    “也不能这么说,创造一门武学比习得一门武学要难得多。师傅他老人家多年不问江湖世事,想来对曾经的过往已有懊悔。单见你找他寻衅之后,还能活着回来,已经可以说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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