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天聂仙儿》第106章 你这个小妖精

    找了个咖啡馆坐下,等服务生上来两杯咖啡,孙小天才笑着问道:“萍萍,你哭什么呢,遇到什么难事了?”
    如果她没给自己打电话,像阿黄那样的无赖,肯定不会放过她。
    当然,也有自己的原因,如果不是许博华讨好赵家,孟萍萍也不会陪自己进派出所了。
    “我失恋了。”孟萍萍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有几颗眼泪滴在咖啡里。
    孙小天知道孟萍萍有个谈了八年的男朋友,自高中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二人感情一直很好。
    “怎么回事?”
    这么好的感情,又经历了时间的蹉跎,应该是很坚贞的,怎么说分就分了。
    “他说厌倦我了,跟我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天哥,你说,这算分手理由吗?”孟萍萍瞪着泪眼朦胧的大眼睛,楚楚可怜。
    是啊,在一起太久,彼此熟悉,激情已被时光荒芜。
    一个没有色彩、没有波澜的感情,已不属于爱情了。
    爱情的升华,或许是亲情。
    爱情经常比喻成花朵,香甜,娇艳,却经不起时间的炙烤。
    有人说,亲情才是婚姻维系的长久纽带。
    孙小天认同这个观点,即使再好的感情,爱着爱着,也就淡了,乏味了。
    “萍萍,他有别的女人了?”
    “我不知道,应该没有吧。他按时上下班,从不出去应酬。”
    “是我小人之心了,那你还爱他吗?”
    “我不知道。”
    其实,孟萍萍也没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变化。
    有句话讲,物是人非。
    人心是会变的,变心变心,如果不变,就不是心了。
    “你看,你也不知道对顾桐是什么感情。我觉得,你们分开一段日子,这样也好。冷却一下,即使最终走不到一起,对你们的感情以至于婚姻,都能负责。”孙小天劝慰道。
    “可他出国了。”
    “去哪了?”
    “比利时。太远了,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
    这顾桐做事,倒也疯狂。
    “顾桐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他去那么远,就不担心吗?”孙小天见过顾桐的母亲,颧骨很高,双眼犀利,是那种很强势的女人,只是命不好,一早,老公就死了。
    跟这样强势的女人生活,恐怕很压抑,或许顾桐的父亲,就是这样憋屈死的。
    “他跟母亲闹翻了,说他一辈子都不会结婚,永远不会。我一直让他去看心理医生,可他每次都会直勾勾地看着我,也不说话,很冷漠。每次,我都吓坏了。”孟萍萍苦涩地说道。
    尼马,这家伙是对婚姻有恐惧症,或许是看到父亲在母亲强大的阴云下,活得太难吧。
    不过,这种男人也太没担当了,你不能结婚,早干嘛去了,耽误孟萍萍这么多年,你不是毁人家吧。
    “分了也好,萍萍,这些心里有疾病的人,你即使结婚了,总有一天,你也会痛苦的。”想必是顾桐良心发现,再也不能耽误孟萍萍了,这才远走异国他乡,孙小天明白他的心,一个对婚姻恐惧到这种地步,没发疯就不错了。
    “天哥,我辞职了。我能去你的公司吗?”孟萍萍可怜兮兮地说道。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孟萍萍不是不懂这个道理,孙小天笑道:“我当然欢迎了,就是你已经做了一家店的店长,为什么要辞职呢?这对你的发展,未必就好。”
    “我想在你公司打工,这先前不是对你说过吗?”孟萍萍破涕为笑道。
    “好,正好公司缺人,你明天就来公司吧。”孙小天只好答应。
    跟孟萍萍辞别后,就赶赴夏洁冰的约会。
    就像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一样,刚从派出所出来,就接到了夏洁冰的电话,恰好,孙小天正想找她呢。
    开车去了人民公园,停好车后,见路边有个小姑娘在卖玫瑰花,就买了一束,拎在手里,走到人工湖边,见柳枝摇曳,清风习习,午后的阳光,稍显炙烈地烧烤着湖面,秋阳竟然有些燥热,远远就看到一身白裙飘飞的夏洁冰,宛如下凡的仙女一样,好似要乘鹤飞去。
    “夏小姐,等很久了吧?”每次看到夏洁冰完美的容颜,谁能想到这样的女子,以前是见不得人的灰姑娘呢,孙小天送上一捧鲜艳的玫瑰花,笑道:“送你的。”
    夏洁冰脸一红,粉与白的辉映,吹弹可破的肌肤,修长白皙的脖颈,下巴尖尖的瓜子脸,一双灵动明耀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接过玫瑰花,闻了一口,说道:“真香。都说了,叫我冰儿,难道孙先生不愿意吗?”
    美女相约,孙小天怎能不欣然应允,笑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冰儿,你也别叫我孙先生,生份,叫我小天或者天天都可以,我同学、朋友都是这样叫我的。”
    “我能叫你天哥吗?”夏洁冰咬着嘴唇,且羞且娇地说道。
    呃?
    好像毕业后遇到的女人都这样叫自己天哥,孙小天郁闷地说道:“可以啊,你这样叫,我也很乐意听。”
    “陪我走走吧。”
    二人沿着湖边石子小路,散着步。
    难得有时间停下脚步,领略身边的自然风景。
    以前,孙小天工作无着落,整日奔忙。
    如今,是踏上了修炼一途,孙小天是不得不忙。
    湖光山色,香风扑面,曼妙的身姿,是那么美,如果不是得到了佛瞳,他会有机会跟这样的天之娇女走在一块吗?
    扪心自问,孙小天还真没这好命。
    夏洁冰谈吐不凡,讲些生活琐事,异国风情,以及时令政策都信手拈来,偏偏又不是那么枯燥。
    孙小天是闻所未闻,他这辈子见的大鼻子不超过五个,一直静静地听着,路过冰饮店时,笑道:“你稍等。”
    跑过去,买了一杯橙汁和柠檬水,常温的,秋天伤寒,喝不得冰水,孙小天笑道:“冰儿,我选了两种,不知道你是喜欢什么口味的?”
    夏洁冰很是感动,还没有男人给她买过饮料呢,当然,也没男人会去献殷勤,一是身份太高,二是她的容颜太过吓人,她也不会给那些臭男人机会,笑道:“我喝橙汁吧。”
    “冰儿,你能帮我经营公司吗?”一边往前走,孙小天扭头看着她,郑重地说道。
    “可以啊。”没成想,夏洁冰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
    孙小天提醒道:“我不是说笑的,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认真的。”
    “那你自己的公司呢?”
    “可以并在天城药业,反正规模不大,能跟天城接轨,想必它的未来一定会在服装领域独占鳌头。”夏洁冰笑道。
    “我感觉你对我太好了。”孙小天感动地说道。
    “是吗?那你怎么报答我?”夏洁冰调皮地望着孙小天,撅着红润的小嘴,一副狡黠的女儿态。
    呃?
    还要报答。
    孙小天一时没反应过来,笑道:“那你想让我怎么报答?”
    “娶我呗。”夏洁冰捏着自己的裙子,低着头,白净的脸,像染上一层艳丽的云霞。
    “啊?”孙小天惊呼出声,随即就见夏洁冰抬起头,像个美丽霸道的女王,说道:“怎么,你不愿意啊?”
    “不是,就是太突然了,有点接受不了。”孙小天老老实实地说道。
    “我可告诉你,追我的人多着呢。你要是下手晚了,我可就成别人老婆了。”夏洁冰也不再脸红,她是个聪明的女人,道理同样,如果她下手晚了,孙小天就成别人的老公了,瞧瞧他身边的女人,就知道他有多抢手了。
    男人优不优秀,看看他身边的女人,就什么都知道了。
    好东西,谁不想要。
    “呵呵,我知道,你可是南庆省的公主,谁要是娶了你,那就意味着一步登天了。”孙小天打趣地用食指刮了一下她挺翘的琼鼻,笑道。
    “那你还不下手?”夏洁冰大眼睛眯在一起,像个狡猾的狐狸。
    “哈哈。”
    在大笑里,孙小天揽腰把夏洁冰抱了起来,在空中转了几圈,笑道:“我早就喜欢你了,谁也别想抢走。”
    “讨厌,快把我放下来,都把我转晕了。”夏洁冰白嫩的小拳头打着孙小天的肩头,嗔笑道。
    “不放,可是你先勾引我的,嘿嘿,你这个小妖精。”孙小天还故意在她挺翘的臀部,拍了一下,很软,很弹。
    “哼哼,你才是坏蛋呢。娶了我,让我给你打工,你是不是早就盘算好了?”夏洁冰一眼瞧出孙小天的心思,笑骂道。
    孙小天也感觉头晕了,就把她放下来,二人相拥在一起,说道:“我的,还不是你的,你给我打工,晚上,我就给你打工,嘿嘿,要不,今晚,咱就试试?”
    “呸,流氓。这会儿胆子大了。”夏洁冰怒视着这个不开窍的榆木疙瘩,她早就跟他话里话外表明了心迹,这讨厌的家伙,一直不给自己回信。
    一个未出阁的闺女,邀请一个陌生男人去见父母,本身就想嫁给他了。
    这可倒好,非得让自己上赶着去邀请他。
    “我一直大胆,只是怕伤害你而已。再说,我有点胆怯,自卑,这你是知道的。一个往日感情失败的男人,怎么有信心去追求女人。”
    到现在,孙小天也没真正意义上追求到一个女人。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