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江琪》第126章 夜行的妖鬼

    毋庸置疑,金是一个邪恶的人。他不需要别人辩解“他也是一个有优点的人”,也不需要去逃避后世的猎手把他钉在耻辱柱上,他只需要堂堂正正地告诉全世界的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到极点的人。不管他是不是奸诈、诡计多端,也不管他是不是凶残暴力残忍血腥,单从他“没有人性”这一点来看,他就已经不能用人类常规的价值观来约束这个人了。而现在的金,正在法国的街头漫步。
    基米罗亚曾经问过李队:“你们队伍中还有一个人去哪儿了”李队则只给予他冷冰冰的脸色。现在,金的“Green?Eyes”可以告诉这个已经死去的部下答案:他脱队了,并且乘坐着飞机来到了法国,准备走陆路直接到英国去,以此来刺杀金本人。恰好金最近也是闷得慌,于是他也借着这个机会出来逛逛;一天到晚都在阴湿冰冷的下水道地堡里呆着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偶尔出来晒晒月光也是金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
    炎影曾经做过一个评价:“一个猎手,即使他的猎手能力有多强,但如果他自己没有实战经验的话,他便是弱者;再强的猎手,只要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参加过战斗,手只要一生疏,战斗时的反应和攻击精准度就会大打折扣。”当时正在用翠绿眼瞳监视着他的金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很对。两年了,这两年里自己并没有参加过猎手战,自己的反应速度和应战能力应该也差了很多吧。既然那个叫做杨飞皓的人竟敢脱队、只身坐飞机来刺杀自己,那自己也赏个脸,和他进行一对一的单挑吧。金也是有些心有余悸:自己最近差点忘了用翠绿瞳孔去监视自己的对手了,要是自己真忘了,那当自己受到袭击的时候自己会是怎么样的反应呢一提到法国,给大伙儿印象就是:绅士、浪漫和骑士精神。人们总能想到在法国的大街上雨后的街道角落里坐落着的咖啡厅,被雨水打湿了的一束束的花,忧郁地仰望着铅灰色的天空的优雅男子。法国的小巷子大多数比较狭窄,仅容两人并肩而行的,就连自行车都开不进去的,甚至是根本过不去的小巷子都有。转角的公路却宽敞无比,视野开阔的同时也能够看到那些继承了古色古香和现代化的建筑物。法国虽然比不上罗马帝国的遗孤意大利那么富有浪漫气息,但比起别的许多欧洲国家,法国已经算是很浪漫很浪漫的了。金围着围巾,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就像是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下去的青年男子一般漫步在街头;夜晚的街道更有一番别味,悬挂在道旁树之间的亮晶晶的小灯泡和簇拥在一起的甜蜜情侣或是幸福家庭挤满在这一条步行街上,街道一旁的商业性餐厅和购物中心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又想起了六百年前了。如果六百年前自己能够这么幸福的话,自己应该也不会成为一个渴望支配的疯子吧。不过,成为一个疯子也不错哦。金这么想着,调动出了他的猎手能力“Green?Eyes”:“请给予我杨飞皓的方位。”
    他的眼前一黑。金知道,这是自己的翠绿瞳孔开启能力的象征,等会儿他的视角就会变成翠绿瞳孔的视角,自己待会儿将会居高临下地看着一无所知的杨飞皓。不过一会儿的时间,金的眼前突然呈现一片雪白的刺眼的灼热,这让他不由得大声地惊叫了起来,惹得周围的行人纷纷侧目。他自知失态,急忙朝着一旁的小巷子跑去。使劲地揉着自己的眼睛,金几乎是一点儿也不吝啬自己吸血鬼的强悍的脚力,一下子就冲出去好几百米远了,在小巷子里东转西转消失不见了。
    杨飞皓霍然起立。他感觉到,金就在自己的附近了。为了避免金能够用翠绿瞳孔监视到自己的方位,自己开启“棱镜”能力将各种功率的光全部聚焦到了自己的身上。这形成了一个非常奇妙的效果:因为那些光是自己用猎手能力聚焦过来的,所以普通人并不能看到他身上闪耀着刺眼无比的白光,但是猎手却能够看到。他察觉到,刚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猛然闭上了双眼,是被自己的棱镜的光灼伤了吗那是哪个猎手这么自作聪明地窥视自己是金吗很有可能,也只有金的翠绿瞳孔能够在暗处监视自己。他的浑身上下突然涌起了一阵恐惧,一种像被洪荒巨兽扫视了一眼的令人全身无力的感觉渗透到了他的内心当中的最深处,他不由自主地奔跑了起来,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跑到哪儿去就是了。杨飞皓身处一条弯曲着的小巷子。从小巷子口跑出去,面前就是一条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了,街道上人来人往,哪里分辨得出那个家伙到底是不是金杨飞皓咬紧了牙关,趁着一次绿灯的亮起穿过了马路,冲到了对面的小巷子去——现在的他已经暂时失去了目标的踪影,而目标也是。如果目标是金本人的话,他现在应该已经知道自己所在了;但自己却已经丢失了目标。眼前就是这个小巷子的拐角处了,杨飞皓甚至连这个黑暗的有些阴森的小巷子的环境都来不及打量,只自顾自地冲到了巷子的尽头,在原地布置了一个棱镜。这是一个只有猎手才能够看到的功能无穷无尽的棱镜,而现在这个棱镜有两个用处:一是将街道左边的猎手踪影给折射到杨飞皓眼里,二是将周围的所有光线聚集到一起去,在一瞬间射击而去,把所有的猎手都全部打穿。这便是杨飞皓最引以为豪的棱镜能力了,从某种程度上讲,它比那位冥子凌的能力更加适合刺杀;棱镜射出去的光线可以只伤害到猎手,也可以既伤害猎手也伤害普通人,这让它的攻击一点儿也不显眼。
    棱镜上浮现出来的,是一个正痛苦地捂着自己双眼的青年。是他,名为金的生长在所有的猎手心中的毒瘤。他没有再犹豫了。朝着自己面前的这个正静静地散发着光热和能量的棱镜,他下达了指令:“射击。”
    这一个棱镜朝着眼前挤满了正在赌牌的年轻人的小巷子,朝着小巷子的尽头的面前的车水马龙的大马路,朝着大马路之后的又一个和下水道、肮脏的垃圾为伍的巷子,射出了一道对于猎手而言可以称得上是耀眼无比的光线。它无视了挡在它面前的年轻人,无视了那一辆破破烂烂的吉普车,无视了两个正拥吻的情侣,射中了正努力睁开双眼的裹着厚厚的羽绒服的金。随着周围人群的又一声声惊叫,金努力地低头,看到了自己被烧焦的羽绒服和正在熔化的肉体。那些凝聚了落日前太阳的温度的钢铁和水泥慷慨地将太阳的能量赐予给棱镜,棱镜再让这些代表生命的太阳能量刺进了吸血鬼的身体中。开始融化,飞快地融化,金跌跌撞撞地向前走了两步,低下头去险而又险地躲过了第二次的射击,一个疾跑猛冲,在人群的尖叫声中冲进了大马路的中央,在一瞬间就被车流淹没得无影无踪。“该死,这家伙跑了。”杨飞皓有些懊悔地锤了锤自己的膝盖。在刚才的狭隘的小巷子里头,金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闪避的余地,但他却怎么想也想不到这个家伙居然这么狠,直接一头栽进车流里任由着车子把他撞飞带走了。他手一抹,将棱镜撤掉,反身回头走过去,重返那黑暗的小巷子中。唯一的攻击机会已经被浪费了,接下来应该就是拥有绝对情报力量的金的主场时间了吧……自己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金的攻击非常有可能来自四面八方!
    一分钟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杨飞皓不由得有些怀疑自己了——莫非,那家伙跑掉了不成吗但,按照李队他们对金的描述来看,金不是什么善类,无端端地吃了自己的苦头的他怎么可能不找自己的麻烦呢金不可能会逃跑的!
    一分钟时间,金用来干了些什么答案很简单,他做的事情简单得理论上谁也想得出来,但事实上却没人能够想得出来——这太疯狂了。
    他花了十秒钟顺着车流飞驰了一大段路,而后纵身扑到了一旁的人行道上,惹起了一大群人的惊叫;不理会,凭借着吸血鬼的脚力的他只用了五秒钟就冲进了路旁边的小巷子的深处,而后膝盖一曲、一跳,跳到了半空中去;伸拳,手指一插,狠狠地钉在了就在他身前的混凝土墙上。踩着坚硬的墙壁,他蹬着脚步,不断地拔出手指、再将它们重新插在墙上、留下一连串的洞孔,用了十五秒中爬到了这一间平房的楼顶。踩着法国的冰冷的水泥地,他沿着平房一路冲到了隔了好几间房子的一家快餐店的屋顶,这只花费了他大约二十秒的时间。剩下的十秒钟,他只静静地站在那一块假的大汉堡旁边,开启了猎手能力的他在五秒后转过了身子,看着那一个挨在巷子入口紧紧地盯着眼前的马路的青年,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居然没有跑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来躲避我的攻击,看来是一个和龙三一样伪善的人啊。”
    “Air?Sword,把他的脑袋给我砸烂。”风刃并不能把杨飞皓的脑袋砸烂,因为杨飞皓的背后挂了一个新的棱镜。这个棱镜将来自风刃的冲击力统统转移到了地上去,而后在巨大的压力下碎成了一块块。和张鹏的能力有一些相似点,棱镜同样可以将力的方向转移到别的物体上去,但太过强大的压力却会让它寸寸碎裂。第一发风刃给予了杨飞皓一个向上的反作用力,并且打碎了棱镜,第二发风刃则在杨飞皓被击飞前在他的胳膊上狠狠地来了一下,在路人们的惊叫声中,杨飞皓如同是一个被扭断了胳膊的布娃娃一样斜斜地抛到了马路的另外一边去;但就在他落地的一瞬间他就爬了起来,捂着受伤的胳膊兔子一样飞快地跑掉了,转身冲进了那一个他曾经布置了一个棱镜的小巷子里。金狂躁地想要追上去,但信号灯却好死不死地变成了红色,车子呼啸着开了出去——金倒不是怕车子会撞飞他,只是如果他被撞飞出去了,那他就很难追击到那暗算他的对手了。
    他从快餐店的屋顶跳了下来,将茫然的聚集在了一起看热闹的人群推开,狂奔着绕过急刹车打着喇叭的车子冲到了马路对面去;但也就在这耽误的几秒钟的时间,杨飞皓已经在这个巷子里跑出了又几个十米,转眼间又要绕到了另外一条大马路上去了。金紧紧地盯着空无一人的小巷子,正加紧着自己的脚步,却听到了一个发着抖的声音:“那位先生,给我站住,不要动!”用的是蹩脚的让金很不适应的英文。他并不打算理会,但身后却只听得两声枪响,吓了一跳的他的追击速度就这么慢了下来。金慢条斯理地回头望了过去,两个穿着警员制服的人手中各握着一柄手枪,枪口冒着硝烟,看起来他们只是在对天鸣枪而已。看到金停下来了,其中一个家伙大声嚷嚷了起来:“把手放在后脑勺后面去,蹲下,等我们过来!快点!我们是值班的警员,刚才我们已经看到,你涉嫌用违禁的高压空气武器攻击他人,请自行配合我们做好调查,否则后果自负!”
    金没有理会他们,只自顾自地朝着他们两个走了过去;望着他们畏惧的眼神和发抖的手臂,金的眼睛里露出了欣喜的笑容:“法国哥们的家伙都很不错啊。”他伸出手各拍了拍眼前两人的肩膀,用纯正的英语回答,“谢谢你们的装备,一共是两柄勃朗宁7.65mm口径手枪,还有你们腰间的共计十发子弹,我笑纳了啊。”他歪歪头,“对了,差点忘了,你们的血我也一起带走了吧。”一脚将两具干瘪的尸体踢飞出去,金一边冲刺着一边麻利地将两柄勃朗宁手枪的弹夹压好子弹,一边开“Green?Eyes”追了过去。这一次的热身战斗,他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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