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江琪》第74章 序章 刺杀者

    “查理,有单子给你接了。”坐在这个兜帽男子后的那个戴着圆顶礼帽的胖子说话了,他的嘴巴隐藏在报纸后,就连兜帽男查理也分不清是不是他在和自己说话,“虽说这酒馆人多眼杂、很是讨厌,但也没办法了……”
    “死肥猪,别啰嗦,我还要喝酒。”查理端起脏兮兮的桌子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有人叫你除掉叶马骑士的儿子金。你应该也知道了吧——叶马在某次征战中救了他的领主的命,他的领主一直都很厚待他;现在这个老家伙已经快挂了,领主那不知好歹的老头子想破例提拔叶马的大儿子做他的贴身护卫,好好地继续报答叶马的救命之恩;至于叶马的另外那两个儿子,领主就打算任由他们死去了。”胖子也不说话,只伸手压低了一下圆顶帽的帽檐,“金是叶马的大儿子,所以啊……应该是叶马的剩下的那两个蠢儿子看他们大哥不顺眼,想踩着他尸体爬上去吧。”
    “说得好,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到底是二儿子还是三儿子想雇佣我去杀金。”查理依旧在一点点地把苦涩得让他想吐的葡萄酒喝下,“虽说无论是谁雇佣我对我来说都没什么所谓,但我还是想知道到底是哪个儿子雇佣的我。啧啧啧,只是好奇心作孽了而已,肥猪。”
    “惯例。”通常情况下,雇佣刺客的主都只负责将钱给中介人,让中介人把任务和钱带给他所雇佣的刺客;鬼知道刺客会不会因为打架太水皮被抓起来,中世纪的各位皇室的叔叔阿姨们使下三滥的手段可是眼睛都不会眨一眨的,什么剪手指割舌头剥人皮这种酷刑他们的手下闭着眼睛都会行,若是刺客的嘴巴不够牢固被撬开了那就麻烦得要紧,所以惯例中雇佣主也是不会轻易把自己的姓名告诉刺客听,他们只负责给钱和任务。
    “嘁,好一个惯例。不好意思,查理我也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我得知道我想知道的我才会去动手,如果有钱就能打发我的话那我也不算是英格兰的唯一被通缉金钱达到七位数的刺客了,你的意思是随便一个乞丐或者流氓只要能拿出钱来就能指唤土狗一样指唤我吗”可能是嫌酒馆的空气有些混浊,查理将自己的兜帽摘下,露出了打着卷儿的棕褐色的淘气头发,“我查理的惯例是,若是不知道雇佣主的名字,我不会出手。”“你还真是任性啊。”胖子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不过,说句实话,那个家伙在找我这个中介人的时候也没有跟我说他的名字,我也没分清那两个肥猪废物儿子的区别,两个家伙看起来没什么两样的说,”他把一瓶劣质的酒丢到了查理的怀里,“这是那吝啬的雇主给你带来的见面礼——当然,还有一盒已经过了保质期的烟草和两袋火药、两袋火枪的铅弹,你可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用得到,在这鬼地方我实在不好给你,等下出门再说。”
    伦敦的空气很好,除了带了些浓浓的血腥和绝望气息以外,几乎没什么不好的。从老鼠窝一样的酒馆里钻出来,查理如释重负一般深呼吸了几口,提着劣质的喝了一半的酒踉踉跄跄地朝着胖子走去。这家伙又她妈喝醉了。胖子无奈地把手中的袋子递给了醉醺醺的查理,抱着自己胖胖的手:“查理,你虽然已经是让所有的罪犯们引以为豪的通缉赏金可以达到七位数的刺客了,但是你能不能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和安全……如果你总在这些鱼龙混杂的垃圾堆里喝醉掉,一个不小心被某个居心不良的家伙认出来了,一棍子敲晕过去了让他提着你的脑袋去拿赏金了,那你怎么办”他语重心长地像个老爸一样拍着正翻垃圾堆一样翻着袋子的查理的肩膀,“你应该找个比较正常的兴趣爱好吧,查理……”
    “你有资格说我吗,恋童癖。”查理冷冷道。
    胖子的手僵在半空中。查理也不管他,将火药和弹丸小心地拿出来,塞进了自己的那一柄雕花的火枪里,火石裹好了,他将缠着绷带的枪重新塞进自己的怀里。既然已经决定了自己的目标,他也不打算浪费自己的时间了——带上望远镜,开始勘测。
    刺客在出手前需要做很多事情,就像查理一样。他从很多人的嘴里打听到了金的住着的地方,他住在领主的城堡的某个地下室;虽然他也搞不懂为什么领主要让金住在那种又阴暗又潮湿的老鼠蟑螂遍地的地方,但也许是金故意要住在地下室里头的吧。但查理对城堡内部的构造实在是一窍不通。他只是一个平民,而且还是一个通缉犯,他是没有任何办法去进入贵族的城堡的。所以,连续三天的日日夜夜,他都伏在城堡外的一个山地上,不断地用望远镜窥视着城堡内部的具体构造,并且用羽毛笔画出了里头的大致的地图。这是一个技术活,但对于查理来说这并不算很难,就是有些辛苦罢了——在他去行刺那些皇亲贵族时,他总是用这种伎俩来得到目标所处的地方的地图。现在,查理已经有很高的把握能够行刺到金了。城堡很复杂,一共有三层。一层是会客大厅和会议室,查理甚至可以看到金碧辉煌的黄金吊灯和白银做出来的碗筷;还有几扇关得紧紧的木门,那应该就是通往地下室或者是地窖的入口了。二楼是厨房和厕所,也是仆人的房间,通往二楼的是两道长长的有些打旋的传统楼梯,上面铺着每隔三天就会给女仆洗一次的红地毯。三楼则是领主和他的家眷的房间了,通往三楼的旋转楼梯的尽头总是会有穿着制服的士兵在站岗,看着特别麻烦。特别让查理注意的是,城堡边角的四个角楼似乎还各有一支火枪队,看起来特别麻烦。在平时的观察中,二楼和一楼的卫兵总是站着不动,到了早上九点、下午三点和晚上九点、凌晨三点的时候才会换岗;当太阳落山的时候,那些卫兵才会开始在走廊走来走去巡视,那个时候除了仆人以外其他的贵族似乎都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只有领主本人习惯地在书房不知道在做什么。
    因为没有办法从固若金汤的一楼防卫中偷偷摸摸地混进去,查理打算用刀把在城堡外头守卫的卫兵全部放倒过后,自己再用钩爪和攀爬爪爬上二楼,打晕一个卫兵过后换上他的衣服、伪装成他的样子,再去一楼尝试进入地下室。如果一楼的守卫对自己起疑、又或者不让自己进入那些木门的话,查理打算先稍稍屈服,再在换岗的时候动手把这些守卫全部一声不响地放倒,那个时候才溜进去也不迟。这样的计划虽然荒诞不经而且危险性非常大,但若是想在这样守卫森严的城堡里完成暗杀,除了用出人意料的方法以外基本上不太可能有其他机会了,查理自己也知道,如果不冒险就能够完成刺杀的话,那么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刺客了。
    查理不知道的是,在他正趴在一个人多高的草中用望远镜观察着城堡时,一个金色头发的少年正冷冰冰地看着他。那个少年并不是在他的身边或者是不远处,这个少年是在城堡里。这个少年的名字叫做金。他的瞳孔闪着什么光,看起来很诡异。
    那是……猎手才会有的目光。终于到了出击的那一天了。查理深呼吸了一口,看着太阳缓缓地西沉,将身上的装备武器都装备好,顺便将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所有物件——包括可以证明自己来自哪儿的钱币——全都塞进一个蛇皮袋子里,丢进泥土里埋了,他终于踏上了征途。在他壮志难酬的脸的后面,命运的锁链已经将他的身体死死地绞在了一起,查理宿命中的敌人金,终于要出现在他的面前。但在那时,两个当事人都一无所知,他们有着各自的心事;正如只有时钟的针落在了某一个点上时,悠扬的钟声才会响起一般,在那个时候,查理才会真正地意识到,他的人生已经被改写。
    “Green?Eyes。”半空中,一双碧绿的双眼缓缓地睁开了,毫无感情地望向了一无所知的仍然在前进的查理。金冷哼一声,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身体深深地埋进了地下室的那个黑暗无比的角落。
    当查理潜行到城堡的城墙下时,他突然觉得很不对劲。这里太安静了,安静得有一点反常——这里一个人也没有,就连动物从草丛中窜过、小鸟扑棱着翅膀飞过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也没有,这里实在是安静得诡异无比。匍匐着身子,查理蹑手蹑脚地朝着城墙的另外一边摸去,但没走两步,他整个人愣在了原地。城墙拐角前的地上有东西,而且那东西下面似乎渗透着什么晶莹剔透的半透明液体,闪着夕阳的血色——不,那玩意本来就是血红色的,这是……
    一具人类的尸体。之所以说是人的尸体,是因为查理差点认不出那是人的尸体,他以为那只是谁恶作剧摆出来的肉块。那尸体的脑袋已经被砍碎了,脑浆和着什么恶心的血肉在地上打着焉儿,被折腾得变了位置的五官已经看不出原样;身子已经被分成了七八截的样子,手臂和脚却还没有彻底从身子上剥离开来,还耷拉着挂在上面。若是要仔细去看的话,还有着污黑的肠子的血和什么内脏被这几块肉压着,没能看清楚。查理只觉得一阵天翻地覆作呕的感觉,他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来,眼前突然传来了脚步声。他紧张地将自己的藏在袖子里的匕首亮出了一截,死死盯着眼前的城墙拐角。一个守卫朝着他走了过来。他还没来得及用匕首把他放倒,那个守卫就已经踉踉跄跄地倒下了。查理走上前去一看,心脏再次像是被捏紧了一样缩了一缩:那个守卫的脸从中间裂开了,里头渗出了脑子的血;在他的喉咙处,有一个手指头粗的洞,从里面还在源源不断地流着血。那个守卫抽搐着鬼叫一般吼叫一般从喉咙里“嗬嗬”了两声,四肢便以一个很奇怪的不可能的姿势扭曲折叠在了一起,停止了呼吸。这个守卫的四肢已经被折断了吗……查理的身子有些打战了。
    这个鬼地方……有点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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