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吴寅朱庆春》第100章 丢失的合同

    春节过完第一天上班,雪尔就接到了吕小姐的电话,并不是拜年电话。
    吕小姐是雪尔在节前签的星河世纪四期直更名合同的业主,按合同约定,将在正月十五也就是2月15日之前去办理更名手续。之所以没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去办更名,是因为转让费数额有点大,客户忻小姐的资金得节后才能到位。
    雪尔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吕小姐是想毁约,故意找一个不可抗的理由。
    因为电话中,吕小姐说她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找不到了。
    签约时,由于时间匆忙,吕小姐并没带着合同来,和客户同时付入安顺行一万元的定金后,说定更名时带上合同直接去办手续。所以她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没有按惯例押在安顺行。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没有,就无法去更名,这情况雪尔并没遇到过,她一边听电话,一边扬手叫过陈婷,示意她去把吴寅喊下来。
    等吴寅匆匆下来的时候,吕小姐已经挂了电话。她说再去找找,让雪尔和客户忻小姐商议一下延迟办理更名手续。
    吴寅觉得吕小姐应该没骗人:“没这必要,她随便什么理由违约,都会产生违约金,而且她的定金已经付入我们公司,我估计她是真找不到了。可以让她去开发商那里问一下,是不是能补办一份或者直接更名,让她在开发商那一份《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上签上解除合同的名字,再写一份情况说明。”
    “可是合同这么重要的东西,他们应该不会胡乱放的吧,怎么会找不到呢?”雪尔很疑惑,哪儿有这么粗心的人的。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太仔细,藏的太好,结果就藏的连自己都找不到了呢。”吴寅笑了,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话音刚落地,雪尔办公桌上的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次是吕小姐的丈夫陈先生打过来的,他翻来覆去地只是重复着吕小姐说过的情况--看得出他很焦急。雪尔也只能劝他先别急,回家仔细找找再说。
    陈先生的电话打了十多分钟才挂。
    吕小姐却又打了过来。
    电话一接通,吕小姐在电话里就开始哭哭啼啼。她刚才已经打的又回家去翻了一遍,可是找来找去还是找不到那份《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她既担心自己的房款打水漂,又担心客户忻小姐吃没她的定金。
    这让雪尔相信吕小姐确实是搞丢了合同,而不是为毁约寻找理由,毕竟是个普通人,不大可能有这么好的演技和计谋,而且也没必要。
    雪尔安慰了吕小姐一通后,就把吴寅提出来的解决方案告诉了吕小姐,让她先去房产开发商那边问问能不能按吴寅想的这样操作。
    挂了吕小姐的电话,雪尔又得给忻小姐打电话,通知她发生的意外情况。
    雪尔觉得自己上午怎么就是在接电话打电话中度过的?
    忻小姐在听了雪尔说的情况后,把手机交给了她的男友。她的男友毛先生也是客户之一,他俩准备做共有产权。
    毛先生显然与刚接到吕小姐电话时的雪尔有相似的想法:“那个吕小姐是不是想毁约?”
    “应该不是想毁约,她要毁约直接毁约就可以了啊,反正都是赔偿违约金和佣金,何必这么麻烦的。”雪尔解释道。
    “订合同时,我们付了定金和佣金,她说钱不够,只付了定金,没付佣金,她会不会是为了违约免掉佣金找的理由?她违约我们受影响很大的!”毛先生提出了一个签订合同时的细节,并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显然他很喜欢星河世纪四期的这套房子,并不在意对方违约后自己能拿到一万元违约金。
    雪尔说道:“我估计不会,吕小姐刚才在电话里都急的哭了。”
    “哪儿有这么笨的人的,这《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是什么?这就是一套房子!价值几十万的房子!能把几十万都搞丢的,他们脑子有问题啊?”急眼了的毛先生在电话里开始骂吕小姐陈先生夫妇。
    雪尔安慰毛先生先别着急,把吴寅的提议又告诉了他:“事情总能解决的,就是办理更名的事只能先拖一拖,看看他们能不能找到合同,实在找不到,就去售楼处问问能不能按我们的思路来操作。”
    毛先生还是不肯挂电话,又絮絮叨叨埋怨吕小姐和陈先生糊涂,还声称自己当时一眼就看出他们不是聪明人--聪明人哪会把这么重要的合同给搞丢的?比如自己,合同就好好地放在家里。
    “就算家里进贼了,也找不到我的合同。”毛先生自信地说道。
    确实就算贼来了也找不到毛先生的合同。
    因为第二天,就轮到忻小姐来哭诉了。
    他们也找不到自己的合同了。
    他们昨晚回家后,还是担心吕小姐是借《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找不到为名违约,就想看看他们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中有没有什么条款能阻止吕小姐可能的违约行为。他们已经看了不少房子,星河世纪四期的这一套是他们两个一致觉得很满意的,他们希望能顺利地得到这套房子。
    于是两人心急如焚地准备找出《房屋转让协议》研究研究其中条款。对这种格式合同,他们当时也只是大致看一下,许多条款并没看的很仔细,觉得没问题就签订了。
    可是合同呢?
    合同为什么不见了?
    两人开始在家里翻箱倒柜,可是把家里放了个底朝天,却还是不见《房屋转让协议》的踪影。
    失去了《房屋转让协议》,他们手上就没有任何能证明他们与吕小姐签订过购买星河世纪四期房子的证据,安顺行给他们的只是一张证明他们付入定金的收据,并没注明房屋地址。
    与合同一样,他们的收据也已经不见踪影。
    如果吕小姐想违约,至少在他们这里已经没有任何障碍。
    这下两人彻底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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