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豪门:霸宠小天后慕夕夕陈曜》第488章 掏鸟窝

    看过了蝌蚪美人鱼,夕夕还得回到现实,赶紧找些能生吃的东西,要不然真就只能回去嚼那些田鸡肉了。
    顺着水找了一阵,除了田鸡牛蛙还是蝌蚪,貌似这个地方不适合生长鱼,而是这类东西的天堂。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叫不出名的水蛭,有的像是一根枯腐的树枝,可是里面居然是有东西的,还能移动。
    夕夕触碰到这东西的时候,还被吓得一跳。虽然见惯了水中的这些很神奇的小生物,可是忽然碰到一些属于大型级别的小生物,还是挺让人头皮发麻的。
    水中不能找到能直接实用的东西,夕夕只能无奈被目光投向陆生的植物,看看上面有没有能吃的。
    虽然,这一路走来,吃了不少难吃的野生水果,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口中酸涩。可是没办法,还是得找吃的啊。
    又走了一阵,夕夕忽然发现前方有一些和其他野草不同的草,看到这些草,夕夕不禁眼前一亮,兴冲冲的跑了过去。
    这些草在乡下名为“尖刀草”,夕夕不是搞植物学的,自然也不清楚它们的真实植物学名称是怎么叫。
    她只需要知道,这种草的草根能嚼出甜蜜蜜的糖分来就行了。这可是小时候除了报春花的花薹和一种名为“萤火虫花”的根茎之外她最喜欢的东西了。
    这种尖刀草,叶子修长挺拔,和一种名为“剑兰”的兰花的叶子很像。不过,这草的叶子可是比剑兰的叶子犀利多了。给它配上“尖刀”二字,除了它们确实像尖刀之外,主要的是它们真的能割伤人。
    夕夕拿着匕首,很是熟练的把尖刀草的叶子拨开,然后开始挖。很快,她就挖出一些草根来。有筷子的一般那么粗,将近一厘米就有一个竹节一样的节。
    夕夕将其拿到水边,快速的涮洗了一下,嘴角露出了笑容。基本上没什么迟疑和过多的动作,她就把一根草根放进口中嚼了起来,一副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那种名为“甘草”的中药噘着还有一股苦味呢,这东西嚼起来就是真的甜,没有酸没有涩,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没有味道,清淡如水。
    “真是神了,这慕夕夕到底什么人。树皮能吃,草根能吃,还吃得那么津津有味。喂,她是属兔的么?”卫秦看着画面,眼睛惊讶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虽然见惯了夕夕异于常人的求生手段,可是在什么环境下都能找到吃的,还吃得那么开心,这就太诡异了。
    陈曜只是带着淡雅的笑容,没有回答卫秦的话。夕夕从小生活的地方他知道,而此刻她所处的地理环境,就温度湿度和海拔其实都差不多。
    所以,她在这山林里面,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的家乡一般,找点吃的,暂时还难不倒她。
    不过,虽是如此,可是看着夕夕吃草根,陈曜还是蛮心疼的。暗自发誓,等回去了,一定带她去吃好吃的,把她培养成一个小吃货,见到什么好吃的都给她吃。
    至于胖不胖嘛,无所谓了,她变成什么样,自己都会矢志不渝的爱着她的,只要她健健康康开开心心的就好。
    卫秦看着陈曜在微微的笑,忍不住哼了一声。之前是一开口就撒狗粮,现在好了,不开口都能撒狗粮了。
    撒狗粮都能玩出升级版来,也是不服不行。
    夕夕开开心心的吃了一阵草,嘴瘾是过足了,可是肚子还是饿啊。就那么一点水分和糖分下去,空空的肚子完全感觉不到有东西在补充的好咩。
    “还是不行啊,得再找找。”夕夕暗自念叨着,又继续上路。
    其他的东西,她都习惯于搞一些库存。不过至于这种草根嘛,就没有那个必要了。一旦水分干了,那吃起来和嚼稻草没什么区别。拿去喂牛估计牛都会嫌弃。
    一路翻找,倒是真让她找到了不少能吃的东西。其中一种长着细小长叶的植物,有些像长叶吊兰。这种草本植物能结出一种还没有豌豆大的小果实,成熟之后是黑色的,吃起来也是甜甜的。
    不过嘛,就是一层皮可以使用,里面的就是核,哪怕抓了一把直接吞,也没什么作用,就是打打牙祭还行。
    东西是吃了不少,嘴都有点吃累了,可是完全和填饱肚子不沾边,反而感觉越吃越饿。光是吃这类小东西,估计把自己嘴吃瘫了都无法填饱肚子。
    “就没有一两斤重的野生大胡萝卜么。”夕夕忍不住大叫了起来,而她回头一叫的状态,正好和摄影师的镜头对上了。
    视屏前面的卫秦听到夕夕这咆哮,拍掌大笑起来,冲着陈曜说道:“我说什么来着?她一定是属兔的,你回去好好查查她的出生年月。”
    “可爱,实在是太可爱了。”陈曜笑得腰都弯了。
    陈曜白了他一眼,想到胡萝卜怎么了,想到胡萝卜就必须是属兔的么?真是少见多怪。
    夕夕这一咆哮,倒是惊扰了藏在暗中的一些动物。那些躲在树木中休息、吃野果的鸟类,也都被她吓得飞起不少。
    看着那些咕咕叫着乱飞的大小鸟类,夕夕却只能望鸟兴叹。一没弹弓二没弓箭的,还能把它们看下来不成?
    或者诚心和它们商量:鸟儿啊鸟儿,你们的人类姐姐饿的快要不行了,能不能有点奉献精神牺牲一下,落下几只肥大的来给我充充饥。
    想法挺溜。不过就算自己懂得鸟语,人家也不会飞下来给你吃的。晚上点上一盏灯等着飞蛾自己来扑火还差不多。
    这听起来可行,可夕夕没吃过飞蛾哦。再说,要是有勾飞蛾的火,直接拿去烤田鸡吃了,用得着搞这么多花样?
    看着树梢上惊飞的鸟,夕夕真要一开视线的时候,却赫然发现自己的头顶上方有一个比较大的鸟巢。
    这种巢穴,是一种十分漂亮的尾巴很长的鸟的巢穴。而且它们的蛋是比一般的鸟类要大很多的,有半个鸡蛋那么大吧。
    诚然,一个鸟的巢穴,自然不能让夕夕兴奋,正真让她兴奋的,是她发现巢穴里面有一只鸟飞走了。
    这样说来,上面该是有鸟蛋的。
    一想到鸟蛋,夕夕不禁舔了一下嘴唇,很是馋的咂吧了几下。如果上面有两三个蛋的话,今天的食物就算是彻底的有着落了。
    三个鸟蛋吃下去,虽然也不饱,可是营养补充上而言,差不多是达到超标的水准了。要是每天都这样,绝对胖成小胖猪。
    激动之余,夕夕又得面对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这鸟巢在大树之上,虽然看起来不难爬。可是这姿势肯定不会太美观。
    四下无人也就算了,关键是还这么多镜头盯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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