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洛神董织成曹丕》第196章 麟趾

    “多亏魏公这样手段暧昧,才让我在宫中有了喘息之机。”织成淡淡笑道:“而我入宫前一晚,五官中郎将刻意留宿落云院,更是让所有人对魏公待我之宠深信不疑。”
    “大兄……”曹植忽然掠过一道疑问,脱口说了出来:“大兄一向处世严谨,从无纰漏,为何那晚会醉宿你的落云院?就算是他要保护你,也有很多别的办法,他却这样做了,难道是……难道是大兄他……”
    他也早就察觉了阿父对织成的用意不善?可是阿父行事那样隐晦,所有人都以为是好意,他又不能公开对抗,所以才会用了那样看似不堪却实在有效的法子?至少令得伏后等人投鼠忌器,终于容得织成有了喘息的空隙。
    曹植忽然觉得一切都变了。这样干净明朗的天地,在他看来一向只有晴雪明月、雨丝风片;而他的生活中也一向只有纵情诗酒、击铗长歌,从何时开始,竟变得如此复杂血腥、而又深不可测了呢?
    “我甫入宫中,便察觉出不妙。魏公素来知我志向,若当真用我,当在真正的少府衙内提拔我才是。也是在内府,却不入宫廷,专司织造之事。但他却调我入宫,分明是要将我架空,令得那些曾与我共生死、同患难的织奴们近我不得。”
    织成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我为了试探他,要求一定要带阿苑进宫,他也允了。”
    “阿苑?”曹植皱起眉头想了想,那日凝晖殿如飞虹掠过的剑影,刹那间在眼前浮现:“是那个女刺客?”
    自织成入宫之后,他以为那是进了阿父的势力范围,便放开了心怀。最近有个从幽州过来的游侠儿,据说剑术精绝,他拉了杨修去跟人家论剑喝酒,兴之所至,还写下了渲畅淋漓侠气纵横的《白马篇》,被传诵一时。他满腔豪情,恨不得白马金羁连驰西北,只恨邺城太小,冀州亦狭窄得很,那邺城的后宫对他来说,是太狭小太幽暗的所在,哪里能进得了他的眼角?
    所以对于织成入宫后的所有遭际,竟是一无所知。连她带入宫的并不是他所熟识的槿妍而是那个女刺客,他也全然未曾听闻。
    织成将他所有的神情都看在眼中,不由得暗暗摇了摇头。
    自己不过是在宫中弄出点小动静,曹丕便能立时知道,与他的敏感灵捷相比,曹植相差也未免太远了,甚至还比不上杨修和何晏。虽说曹丕乃是卫尉,但是以曹操如今对曹植的宠爱,他即使不在其位,宫城之中也理应有大批人愿充作耳目为之效力。
    但曹植竟然毫无这个觉悟。
    或许他真是无意于那个位置吧。那就更应该避此嫌疑之地,以免引起曹丕的猜忌。因为担心“侠以武犯禁”,所谓游侠儿自汉以来,一向是被当权者打击的对象,曹植却又偏偏爱结交豪客侠士。如此种种,则曹操那拳拳爱子之心,最终是否反倒是害了他呢?
    “你怎么带了她入宫?阿父竟肯答应,难道不正是因为对你的宠信么?”
    曹植的话语,更让织成皱眉:
    “阿苑这样的重罪,决非我轻易说项便能释放。魏公不过是觉得,掖庭狱押着也是押,放在宫中一样是押,横竖她与我一样,被囚禁在宫墙之内,是绝计飞不出去了。”
    织成从容地搓了搓手指,看着原本冻得发白的它们,一点点泛出血色来:
    “我就偏要先放了阿苑,然后自己也逃出来。”
    曹植看着眼前这个冷静的女郎,半晌说不出话来。
    从前只觉她武勇过人,敢于冲入武卫阵中去救元仲,便已让他刮目相看。后来之所以愿意答应陆焉来保护她,不仅是为了与陆焉的交情,还对她有一种怜惜之意——若非世道艰难,一个出身甄氏的女郎,又怎会象她这样狠决坚毅?
    便是今日他不顾一切地冲出城来,甚至是杨修杀了姜源也在所不惜,不过为的也是那种怜惜。
    只到此刻他才发现,她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惜。
    她天生就不像他平时所见的那些贵女,就算在最艰难的时刻,她依然会顽强反抗,绝不坐等灭亡。
    蓦地想起被逼服毒的伏后,曹植不禁想道:“若织成是皇后,就算被逼自尽,想必也一定会选择玉石俱焚的方式吧?无论是皇帝,还是权臣,若想让她走投无路,自己也一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他想起杨修告诉他的一鳞半爪:“不管怎样,你都是救了阿苑。为何没有与阿苑联手,却将她支出了后宫,反而把明河留在宫中,并放起那一把大火?”
    自古游侠无论男女,对于自己的救命恩人,不是都应该三杯吐然诺肯以性命托么?
    织成的笑意很淡:“敢于当着满朝权贵之面,公然行刺皇帝的女刺客,怎会如此轻易被我收服?所谓节义,重如泰山,有时也轻如鸿毛,世人口中颂扬的多,自己真正能履行的少。”
    曹植这才是真正吃了一惊:“难道阿苑她……”
    “从凝晖殿中,她敬献第一件神衣开始,我便知道她定然是蜀地派来的奸细!”
    织成凝神倾听,那阵马蹄声来得甚是迅疾,已离洛神庙不过数十丈的距离。
    “这队虎卫约有十余人众,除了许褚不可能有人能驱使这么多虎卫,他们已经过来了。”
    织成停住话头,目光灼灼望向曹植:“你,是要打算把我交出去么?”
    “我不明白,阿父为何要如此。可是我又觉得,也许阿父真的象你所说的那样。但是他一定也有他的苦衷,我能感觉得出,他是真心待你的,就象当年对阿洛一样……”
    曹植自己也觉得自己的话颇为软弱,心中难过又茫然。阿父那威严的脸庞仿佛就在眼前浮现,先前他不以为意,现在才觉得那一如既往的表情下,或许有更复杂的内容。
    “也许吧。”织成竟然赞同他的说话,不过她很快又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缕讽嘲的光芒:
    “不过说来奇怪,我与魏公虽无深交,但从第一面起,我便觉得我是了解他的。这些心思,他自然是深藏于内,不会向任何人宣讲。然而我就是能知道。我知道他虽然愧疚又难过,甚至并不敢肯定我是否身怀回雪锦,却对我早就起了杀机。”
    那日她被从万年公主墓中掘起,送回铜雀台中的落云院,虽然醒时仍是槿妍等人随侍,但是后来她巧妙地套问过槿妍,是经谷少俊医治后再送归落云院的。谷少俊是在哪里医治的?自己从墓中出来,晦气得很,怎么也得先洗浴换衣才能去延请这位神医弟子吧?
    曹操是否派了侍婢,趁着她昏迷换衣之时,检视过她随身之物,这便不得而知。
    但是很显然,他并没有从她身畔搜出什么东西。因为他并没有见过回雪锦,也不知道回雪锦是什么样子。
    至于后来准许槿妍等人取回她的贴身衣物,恐怕也在暗中监视,想瞧出有什么端倪。不过显然,他什么也没发现,因为她一如既往,毫无异状。
    即使如此,他还是决意要杀她。
    若是有回雪锦,她要是想奉于曹操,早就奉上了。可是这许久没有动静,曹操便已知绝不可得。
    以她的性子,若是不愿献上,即使知道回雪锦下落,也会闭口不言。
    那么,他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如此逐鹿天下,大家都无助力,才来得更是公平。
    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她。或许她对他有救命之恩,但是当初他连救过自己性命又名满天下的陈宫都能杀,何况她这样一个小小女郎?
    少使也罢,织室令也罢,少府也罢,无非是他赐给的华丽外衣,若没了他肯借势,她便再无任何价值,如蝼蚁般悄然湮灭,除了陆焉等人扼腕叹惜外,天下人都浑若不知。
    织成咬了咬牙,在心底冷笑一声。
    若是今日能逃过大难,必要让曹操好好得个教训。
    她紧了紧身上大氅,神色凝重:“今日所言,我虽让你起誓不准外泄,但魏公是早就知晓内情之人,你对他讲,便不算违誓。”
    “你……”曹植一怔,急道:“你为何这样说话?”
    “虽不知许褚是否知我在此,但他若定要拿我,我又无法逃脱,必自尽以报。我虽非丈夫,却向来自诩女中君子,又岂能落入你阿父手中,受尽酷刑折磨之辱?”
    她说着自己的生死,眼神却熠熠生光。远山眉高挑入鬓,秀丽中英气横溢。然而那低垂眼睫时的轻轻一叹,却又流露出女性独有的柔弱和迷茫。
    曹植一见之下,先是一怔,旋即只觉心头热血奔涌,昔日所闻的游侠行径、壮士襟怀,刹那间都涌上心头。暗暗道:“她原本是何等英风飒爽之人,却也露出这样彷徨无依之态,足见其心中已是黯然之极。若是陆焉见到此态,定会怪我与大兄有失所托。我曹植也是七尺昂藏儿郎,便是拼了一死,也得让这女郎周全。”
    织成瞧着他的神情慢慢转为肃重坚毅,心中微微一定。先前曹植坚持要她回邺城,只不过将她当作寻常那些贵女一般,然而此时她流露出这样柔弱而又刚强的力量,才最能打动曹植之心。终是让他放弃那种男人天生的怜爱之意,转变为钦爱之心。若是曹植肯完全配合,她才有一线生机。
    “大丈夫重诺轻利,方为本色,我答应瑜郎的事情,一定会做到。”曹植果然双眉一挑,决然道:“我不再劝你回邺城,但你也要答应我好好活下去。候我回邺之后,一定会尽力劝说阿父,让他放弃对你的追杀,到了那时……”
    “到了那时,若再有缘相见,妾当花前劝酒,以酬临淄侯今日之恩。”织成笑着接了上去。
    她从来便不害怕么?
    曹植看着她那灿若春花的笑容,先前流露出的些许柔弱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或许也正是如此,和她说话才这样轻松、果决,从不拖泥带水。
    他竟是有些舍不得与她离别。
    他深深地看了织成一眼,忽然从怀中取出一物,丢向她的怀中,转身就走。
    织成莫名其妙伸手接住,入手颇沉,坠得双手往下一垂。低首看时,却是一只锁金织绣的香囊,囊口以丁香色辫绣丝带束紧,散发出龙涎香深幽的香气。不用打开,单单只以几根手指捏一捏,便知囊中是小麟趾金。
    汉朝素有黄金帝国之称,虽然通行的货币是五铢钱,但贵族还是多以黄金为贵,且多做成金饼的样子,便于彼此之间赠送、赏赐并且使用等,黄金也因此被称为“上币”。麟趾金为汉武帝所铸,据说是他驾临陇西时曾获得白麒麟,认为是上天所降的祥瑞。
    所以汉武帝回京后便铸了一批金饼,赏赐给各位功臣爱将。因其形状为圆形,很象麒麟的脚趾,加上《诗经》中有《周南•麟之趾》篇,言“麟之趾,振振公子;麟之定,振振公姓”,意思是周文王的子孙都能像麒麟的脚步那样,该行则行,该止则止,以善德行世,从不做有犯周礼的事情。而“麟趾”一词,向来为颂扬王室子弟德行佳好的嘉词。故将这种金饼称为麟趾金,一直流行至今。虽然后来又出现过柿子金、马蹄金等,但还是以麒趾金最为流行尊贵。
    不过那种麟趾金实在太大,直径约有六七厘米,厚度也有一两厘米,且重达一斤,需要用的时候多半是用特制的钳剪夹一块下来使用,其实并不方便。
    所以就在建安十五年,曹操以汉帝的名义铸了一批麟趾金,也赏赐给自己的亲信爱将。这批麟趾金虽然形状不变,却只有指头大小,成色精纯,模样精致,使用也方便,再不需要用钳剪来夹碎。曹植身为他的爱子,当然也获赐了不少。
    没想到此时他丢给自己的这只绣囊,当中便放有七八枚麟趾金。足足也有一斤。按如今的市价,便值万余枚五铢钱,可以购买百亩良田,价值不菲。
    不禁心下一动,望着那大步往外走去的年轻身影,叫道:“临淄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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