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客奇遇暮小星秦天》第34章 安家

    秦天撇了手机,打开电脑,搜索一切有关碧水山庄的消息,尤其是最近几天的,但结果令他很失望,网上没有任何有关秃子庄主被杀的消息。
    没有消息就说明消息已被封锁,案子进入了警方视线,这本身就是个坏消息。
    他不死心,转头问明神:“你那通灵网上有碧水山庄案的消息吗?”
    明神密道:“你到现在还不清楚我们智能物种的网络权限?”
    “我只知道我这手机在通灵网中只能接收不能发送更不能搜索,你们的权限应该比我大。”
    “我们虽然是通灵网络节点,但只能传递不能下载,只能通讯不能搜索,所以我可以和你通过网络交流,却不能上网浏览。”
    秦天想了想,道:“玫瑰园不让你们智能物种认识人族的文字,又不让你们上网下载和搜索是有道理的,一旦你们过度介入人族社会只怕后果会很严重,这恐怕是对你们和人族双方的保护吧。”
    明神密道:“虽然我不能通过网络看到别人的事,但能通过网络把我看到的听到的传递出去,比如传给你,以后我就作你的移动探头好不好?”
    秦天道:“你这么一说可提醒我了,你可不要把你在我这儿看到的和听到的都上传给玫瑰园啊,你得给我留点隐私,要不然我就把你当卧底看待了。”
    明神密道:“father没让我这么做,我也不会这么做。”
    秦天道:“你真要是偷偷上传了我也不知道,但一旦被我察觉我就不能留你了,懂吗?“
    “懂。”
    “你上传玫瑰园的内容我管不了,但你传给我的东西我要管,约法三章第二条,未经我允许不得把别人的隐私传递给我,隐私这个词你懂吗?比如说别人洗澡,交配,睡觉,抠鼻子,那都是隐私。”
    “这也算隐私?那动物的隐私在哪?”
    “别的地方我管不着,你在我这儿你也有隐私,明天我就给你造个小房子,小房子落在屋里面,但会在墙上开洞,让小房门朝外开,这样你我都有隐私了。”
    明神扇了扇翅膀,道:“好耶,好耶。”
    第二天,秦天找来材料和工具,在窗腰旁的墙角处为鹦鹉建造了一个别致的方形鸟舍。
    鸟舍主体用实木板榫接而成,两面贴墙,贴外墙的那面开门洞,洞口朝外贯穿墙体,并在出口处的墙外用几根小木棍搭了个平台,算是供鹦鹉停歇的门前观景台。
    鸟舍的下部连着一根胶管,管子穿墙而出,一直通到楼下排水沟,这是垃圾和排泄通道。
    鸟舍的顶部开了两排条形通风孔,通风孔之上支着两片斜屋顶,一根细细的软管自屋顶蜿蜒而下通入鸟舍中,这便是饮水管。
    因为鸟舍就开在窗子旁边,秦天只要打开窗子就能够得着墙外的洞口,所以喂食和开关舍门都很方便。
    他给这鸟舍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明神精舍”,后来还为这精舍加装了不少高级装置,但那是后话,不提。
    明神鹦鹉对这个窝非常满意,晚饭后,忙活了一整天的秦天刚在床上趴下,明神便飞到他的头旁边,不停地用鸟喙蹭他的脸颊表示亲热。
    秦天有点受不了,道:“别,别烦我,你还有完没完?一天下来蹭多少次了?”
    明神停了动作,密道:“大哥这么能干,明天再给我做一样东西好不?”
    “什么东西?”
    “一个背包。”
    “切,你也想背个包包?那得多小啊?”
    “不是啦,是给你用的。”
    “我的背包够用。”
    “不是啦,是你为我用的。”
    “什么意思?”
    “你要是出门去,我又想时时刻刻地跟着你,总不能老在你头顶上飞来飞去吧?为了低调,很多场合我也不能停在你肩膀上,那怎么办呢?那我只好委屈一点,你做个包包把我装起来就好了。”
    秦天楞了楞,道:“靠,你怎么这么机灵?这事我还真没有想过,好,明天我就做。”
    看起来似乎背包比鸟舍好做,其实不然,鸟舍有现成的样板可参照,这背包却是空前绝后的新玩意,难度着实不小。
    比如,这背包既要能装鹦鹉,又要能装别的东西,要不然出门总带两个包是不是很累赘?
    又比如,这包既要遮盖性良好,又要能透气,包里面既要卫生干净,又要留有应急排泄的余地。
    诸如此类等等,这背包足足让秦天琢磨了两天,准备了三天,然后又花了四天功夫加工才最终完成。
    这是一件箱形硬体背包,不算大,表面蒙着石墨烯纤维布,上面也有口袋、挂袋和网兜,乍一看和普通的硬式背包没什么两样,其实包的下半部是鹦鹉呆的地方,其正面开有单面透光的观察窗,底面是斜出的通气孔,既防水又防尘,既美观又隐蔽,采光也不差,简直就是个温馨的移动小窝,就是有点儿小。
    背包的骨架和面板用的是记忆钛合金,既轻便又坚固,之所以不用便宜的塑料就是为了防止偶尔的碰撞可能会伤及包内的鹦鹉。
    秦天把这鹦鹉笼背包取名叫“伴我行”,算是古今中外第一款宠物伴游包。
    当然在秦天眼里,明神并非宠物,而是朋友。
    为了做这个背包,他不但人瘦了好几斤,连那怪病都发作了。
    他那怪病发作起来有点像癫痫,虽不口吐白沫,但倒地挣扎的样子几乎和癫痫一般无二。
    头痛、幻觉加上身体酸痛乏力就是这怪病的特点,每次发作都能让秦天体验到一种濒临死亡的感觉。
    这一回,秦天待病势稍缓,便找出游方郎中留下的药吞服了几粒,说来也怪,几个小时后他的病竟渐渐地好转了。
    怪病的发作也让一旁的明神鹦鹉吓得不轻,好在祂先前就知道秦天有这毛病,所以并没有过于惊慌失措地大喊大叫。
    很显然,做这个包的代价实在是不小,但秦天并不在意。
    为喜爱而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这不是人之常情吗?
    此后,这个背包伴随着他和明神度过了许多难忘的时光,一直用到秦天带着明神走向大森林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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