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恋情罗莎莎刘旭光》第1章 酒

    眼前到底是什么?
    这么迷离,透明的美妙液体?
    高高的穹顶之下,金碧辉煌。串串水晶玻璃珠帘,流苏一样倒挂下来。透明的水晶酒杯,晃出一个完美的曲线,如同女人凹凸有致的躯体。
    杯中之物,在光影之下,变幻着扑朔暧昧的影子。
    这是酒么?
    难道还没有醉?
    深红色的葡萄酒,柠檬色的马爹利,金色的淡啤酒,无色透明的白酒。
    还有什么呢?
    古人说,葡萄美酒夜光杯……下一句?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哦,对了,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好像是唐朝的吧?唐朝人真是有本事,几百年前就能弄出夜光杯来。
    看看,我还真的没有醉。还能记住唐朝的诗。
    夜光杯?像眼前这个晶莹剔透的杯子吗?如此轻而薄,似水晶,放佛手指尖轻轻一碰,就会无声的裂开,留下一线精致的纹?难道它如女人的心,敏感,易碎?
    莎莎微低着头,目光停留在手中杯子上,里面,不知名的液体,汇聚成了一个小小的杯中海洋,随着她的白皙细长的手颤动,轻晃出一个漩涡。漩涡沿着透明光洁的杯壁游走,把她投过来的目光深深吸了进去。
    她忽然觉得好静。
    那么多熟识的面孔,此刻都是眉开眼笑,好像天下的好运气都到了自己身上。
    瞧,他们多开心啊。
    莎莎也笑了。这么热闹的场所,自己不笑一下,多煞风景?对不对?
    欲饮琵琶马上催!你看,古人也不比我罗莎莎好到哪里去?喝个葡萄酒还要被人催,我可以想喝就喝。她扬起手,一口而尽。酒嘛,就该这样喝,否则,如何叫酒?
    喝茶,人也会醉。
    喝酒,不如也来个醉。
    同桌的人们忽然都没了影子。说去唱歌,这么快就走了?还是去敬酒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不过不属于罗莎莎。今天的日子,是属于那个女人的。那个叫艾琳的女人。莎莎不恨,也不怪。毕竟,大单子是人家拿回来的。这个世界上,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故事,不是仅仅发生在两千多年的蜀汉争霸。从来都有,从来没有停息过。
    职场如战场。
    如今的方式,是看不见流血的战争,你死我活,不是武力杀戮,而是缓慢的消磨你的灵魂,让你失掉尊严,失掉理想,失掉希望,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没有杀戮的争夺,比流血的战争更加可怕。时间久了,失败的人,就会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没用的东西,怎么配活下来?没人来取你的头颅,没人来掠夺你去当奴隶,甚至没人说你什么。你自己就知道什么叫羞耻,你会自己消灭自己。
    你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希望的人,几乎没有希望的人。
    公司是最实际的组织,拿单子是真的,挣钱是王道。你的职业修养,你的人品,你的能力,都见鬼去吧。MBA的第一课是什么?公司存在的价值就是经济利益最大化。多么文绉绉的漂亮话,就是说给你这样的傻子听的。还是北京的大白话说的简单清楚,不就是挣钱呗,还弄着幺蛾子干什么?
    在北京的几年,莎莎喜欢上了北京人的直爽。骂人也是痛快,淋漓尽致,他妈的!
    真是,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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