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仪传庄婉仪岳连铮》第152章 舅甥同学

    老夫人为了廷哥儿读书之事,好吃好喝地招待了庄亦谐一日。
    又让廷哥儿出来,舅甥两个在她跟前,看起来很是亲热。
    并没有老夫人想象之中,身为庄婉仪的娘家人,会对廷哥儿有不喜之意。
    约莫是年龄相近,他们看起来不像舅甥,倒像是兄弟似的。
    庄亦谐淘气,却也不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想来在相府读书确实很有长进。
    廷哥儿好学,不过年纪尚小,还没有把自己学成一个老学究,两个人算是兴味相投。
    在庄婉仪的大力促成之下,让廷哥儿跟着庄亦谐去相府读书的事,就算议定了。
    自此以后,每个庄亦谐要去相府的日子,廷哥儿都要早早地出门。
    张管事会亲自命人备好马车,马车不算华丽,只是小小一乘。
    清早送廷哥儿去庄府,到庄府的后门落下,自有府里的小厮来开门迎他进去。
    而后庄亦谐再给他换上庄府小厮的衣裳,带着他朝相府而去。
    “商大哥!”
    在廷哥儿这个小孩子面前,庄亦谐也没有多避讳,照旧同商不换相处。
    倒是商不换一眼便看见了廷哥儿,眉梢微微一抬。
    庄亦谐就知道。
    廷哥儿长得那么俊秀,虽是个身有残疾的少年,却掩盖不住将军府出身的尊贵气度。
    要想瞒过商不换的眼睛,几乎是不太可能的。
    廷哥儿被他看了一眼,忙上来拱手行礼。
    “这是……”
    他穿着庄府的小厮衣裳,却十分面生。
    若是不看衣裳,应当是个高门大宅的子弟,面容和气度都极好。
    庄亦谐凑到商不换耳边,把廷哥儿的身份说清楚,又把老夫人的态度也说了一遍。
    显然,老夫人并不愿意他知道,廷哥儿在将军府的身份。
    “哦,既然是个求学心切的书童,那就在这里留下吧。”
    商不换面不改色,好像庄亦谐说的真是这话一样。
    廷哥儿忙朝他拱手一礼。
    他看着商不换的口型,实际上是在观察他的眼神。
    商不换的眼神,比岳连铮这个武人出身的大将军,更要犀利。
    一个是满眼关山皓月的沧桑,一个是历经尘世纷扰的深邃。
    他默默地低下了头。
    这样的男子,光看外表,的确配得上庄婉仪。
    只是不知道,他的心,到底是何等满目疮痍……
    “这个给你,这些,都给你。”
    庄亦谐在商不换面前,一点都不见外,给廷哥儿搬了一张椅子,放在自己的书案旁边。
    廷哥儿抬头看了商不换一眼。
    只见那人坐在自己的书案后头,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捧着一卷古籍。
    整个人仿佛与世隔绝,目光全在那书上。
    他这才坐了下来,看着庄亦谐给他的书本和纸页,还有笔墨等物。
    这些东西,他自己也带了。
    没想到,庄亦谐还特意给他准备了一份。
    东西并不算名贵,和他自己用的,却是一模一样的。
    不同的是,他自己手上的已然半旧,似乎用了很长的时间。
    而给他准备的,全是崭新的。
    这样的待遇,说是一个普通的书童,谁信呢?
    他微微勾起唇角,想到商不换目不斜视的专心模样,不禁露出半点笑意。
    这半点笑意,却全落在了商不换的眼中。
    这个将军府唯一的嫡孙,边关贱婢的儿子,耳聋口哑的十岁少年。
    他看着庄亦谐的目光,总是那么纯真。
    可打量商不换的眼神,总是带着探究。
    那眼神,可半点都不像十岁……
    “公子,有信儿了。”
    小厮悄悄地进来通报,他一摆手,自己走出了书房去听。
    廷哥儿竖起耳朵,却什么都没听到。
    庄亦谐正默写完一篇论语,转头看到廷哥儿的纸页,大呼小叫了起来。
    “你这字写得也太好了吧?怎么练的怎么练的,教教我!”
    窗外的商不换听见他的声音,不由嘴角微翘,轻轻笑了起来。
    那小厮朝书房里探了探头,觉得他这笑真是莫名其妙。
    大公子不是一向说,读书要清静,不可急躁吗?
    怎么庄家公子大呼小叫的,他不但不恼,反而还笑起来了?
    “你继续说。”
    “啊?哦,公子让小的盯着翰林院那边,果然出事了。那个李掌院不知为什么,忽然查起了旧的存档,说怕庄大人做的不好,结果真的查出问题了。”
    “嗯。”
    商不换笑着应了一声,似乎对此很是乐见。
    那小厮又道:“今日是休沐,所以这件事还没闹出来。大公子,是不是要想办法阻止这件事?”
    “不必阻止,明日就开朝了,李掌院必定会在朝会上提出此事,这件事……闹得越大越好。”
    自家大公子和庄大人交好,怎么会说,让这件事闹得越大越好呢?
    那小厮不解,却也只能照办。
    “对了。”
    本要退下的身影,忽然又转了回来,静听他的吩咐。
    “岳连铮那个庶子,在长安城中,知道的人并不算多。你去查一查,他还和哪些人有过接触,越详细越好。”
    “是。”
    等商不换再转回书房中,廷哥儿已经握着庄亦谐的手,在教他如何运笔了。
    庄亦谐年纪长于他,身姿也高大,写字便比他有一个优势。
    那就是力道足。
    可廷哥儿的字写出来,就是比庄亦谐的好看,胜在巧劲。
    两人的手握在一处较劲,一个不能说话,另一个索性也不说话,只靠手上的力道传达情绪。
    一个要点勾,一个要点提,彼此胶着到了一处。
    商不换不知何时走到他们身后,目光先落在两人胶着的手上,而后落到了廷哥儿的背上。
    他小小年纪,力气倒是不小。
    庄亦谐怕伤着他,显然手下留情了。
    而廷哥儿竟也没有用尽全力。
    不知是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还是感觉到了他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廷哥儿的背脊,一下子汗毛都竖了起来。
    这一惊,手上便没控制好力道,被庄亦谐一下子压住笔杆,在纸上用力地点提了一笔。
    “哈哈,我赢啦!”
    庄亦谐大笑一声,再低头去看那纸页,忽然泄了气。
    纸上那一划十分难看,像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兽,正在嘲笑他的坚持。
    廷哥儿说的果然没错,这一笔还是点勾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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