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桃花劫:总裁索爱999天沈小欧昔时》第100章 贴标签

    有霍明朗陪着,琳娜睡得很踏实,一觉醒来,天色已是大亮,她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就听到客厅里有碗筷的声音。
    她这才想起自己是在度假村公寓里,没有女仆,没有厨师,从这里开始,她得习惯过另外一种人生。
    琳娜嘴唇一抿,有人做早餐,也变成一件幸事,至少不用跑到外面拥挤的早餐店,去排长长的队。
    如果说昔时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之人,那么霍明朗名副其实就是一名暖男,西餐中餐样样精通,照顾人细心周到,谁跟他在一起,都会得到像公主般的待遇。
    琳娜嗅了嗅鼻子,她甚至闻到了浓浓的奶香味,好像还有她最爱吃的披萨。
    霍明朗只教了她中餐怎么做,今天她得让他教她西餐,比如披萨,比如各式甜点,比如牛排,她都要学,等完全掌握了,她就去做给昔时吃。
    琳娜突然认为会做饭的女人会有满满的幸福感,特别是做给自己心爱的人吃。她唇角一勾,立刻从床上跃起,冲冲洗漱完毕,打开卧室的门,迎着舒适的阳光,今天心情还不错。
    “明朗,做的什么好吃的?”琳娜边说边走入餐厅,顿时目瞪口呆,只见餐桌上摆满了各式餐点,简直比高级餐厅做出的还要诱人,而且都是她平常喜欢吃的。
    她一边拿了一块三明治一边落座,厨房的门开了,“明朗,你不用再……”偏头,眼神迎上来人的那一刻,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优优?怎么是你?”
    不是自己意料中的人,琳娜眼神黯淡下来,脸上写满失望。
    只见优优卸下围裙,所有的食物已经都准备齐全。
    优优冲她莞尔一笑。
    “早上好,琳娜小姐,是霍先生让我过来的。”优优在琳娜对面落座,“他给我安排了隔壁一个套间,和您紧挨着,他说怕您孤单,让我搬到这里专门伺候您,现在您不用害怕了,这些早餐,不知道合不合您的胃口?”
    琳娜眼神落寞地勉强将三明治送了一口到嘴里,霍明朗啊霍明朗,我有那么让你讨厌吗?这么快就将我转手?
    她甚至在想,霍明朗到底有没有在客厅睡,是不是她一睡着,这男人就逃之夭夭了。
    琳娜咬了咬唇,霍明朗,别让我看到你!
    “想不到霍先生这么细心周到,我看他对小姐不错。”优优边吃边开起玩笑。
    她一直跟着琳娜,虽口头上琳娜是她的上司,但是两人私底下关系甚好,情同姐妹,琳娜非常相信她,几乎所有的事都会经过优优的手去做。
    细心?不错?
    一个招呼不打,甚至不和她商量,就将优优喊过来照顾她,自己逃了。哪里是什么不错,明明就是怕她重新跑回昔时公馆,怕她又做出伤害沈小欧的事出来,自己又不愿待在这里,才想出这么个看似冠冕堂皇的主意,派个人过来监视她罢了。
    再好吃的早餐,琳娜也突然没了兴致,草草吃了两口就找个借口放下了。
    对学做西餐的事也忘得一干二净。
    “对了,琳娜小姐,有个人想见您,已经约过好几次了,他说有重要的事要和您当面谈,但是,我一直以您忙回绝了。”优优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就是这个人,我看他总是鬼鬼祟祟的在M.C大楼前徘徊,怕他对您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所以一直没有安排。”
    琳娜盯着照片上的人,平头,一脸猥琐,的确长得不尽人意,光看面相,就似乎有一肚子坏水,干不出什么好事,“帮我约吧,今天下午两点,菲斯特咖啡店见。”
    琳娜并没有见过此人,她突然很好奇,对方找自己到底有何事。
    “小姐——”优优有些担心。
    “没事的,难道她会把我吃了不成?”琳娜从小刁蛮任性惯了,她还从来没有怕过谁,在她眼里,只要是能用钱摆平的事就不是事。
    优优默默点头,照着留下的号码拨过去,很快将事情安排妥当。
    *
    沈小欧睡觉很沉,就算是电闪雷鸣,她都照样睡得死死的,就算是有人把她卖了,她都不知道。
    她想侧个身,却发现身体好像不由自己控制,怎么也转不过去,越是这样,她就越是拼命想挣扎,潜意识里试了下手臂,手臂也动弹不了。
    她拧着眉很是着急,难道自己还是在做梦,这种情形只有在梦中才会出现,怎么挣扎都好像是有人将她死死摁住,控制着她身体,以前有人告诉她这叫鬼压床。
    不行,我一定要醒过来,她努力挣扎了半晌,终于缓缓睁开眼,眨巴了几下眼睛,确定是在自己卧室,真的醒来。
    可是,怎么还还是动弹不了?
    除了脖子以上可以扭动之外,其他地方像是被胶水粘住一样,她下意识地左顾右看。
    只见自己被绑成了一个十字架,手臂,腿都被困住。
    “难道又像上次,被人绑架了?”沈小欧一惊,脸色骤变,第一意识就是逃脱,但是无济于事,反抗只会传来无尽的疼痛。
    她有个强迫症,睡觉之前一定要去检查门有没有反锁,所以她确定门一定反锁了,敲门进来的?不可能啊,她的门锁是昔时特意换过的,即使再厉害的人也撬不开,那绑她的人是怎么进来了?翻墙?破窗?
    落地窗就在床侧,斜眼便可以看到,完好无缺,没有任何被打开的痕迹。
    见鬼了!
    沈小欧着急地蹬了几下,这种不能动弹的感觉真是难受。
    咯吱一声,门开了。
    她下意识地抬眸,见到来人的那一瞬间,她全身的血液彻底沸腾了。
    “原来是你这个死变态!”
    只见昔时正在把玩着一个图章大小的金色物件,像是没听到沈小欧的话,兴致浓浓地走了进来坐到她床边。
    “喂,你要干什么?”沈小欧本能地想躲,但是依然只能干着急。
    “我让你去纹身,你不乐意,那我就只能这么做咯。”
    昔时头也不抬,研究着这个沈小欧重来没见过的什么新式设备,“放心,这是采用国际最新技术研制的一款,人体刻章,据说,一点都不会痛,但是,前提是你一点都不能动,如果动了,那我就不能保证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了。”
    后遗症?
    沈小欧一惊,“昔时,你先放开我,我一定会配合你的。”心里腹诽了无数遍,但是一出口却是无尽的温柔,这是现在唯一能想到的方法,就是妥协,也许只有这样,还有回转的余地。
    昔时已经倾身,“别动。”他轻轻一摁,那个设备就发出嗡嗡的声音,上面的针尖上下收缩。
    沈小欧害怕急了,不由得紧闭双眼,一动不敢动。
    昔时狭长的双模眯成一条缝,他正儿八经地在沈小欧裸露的手腕上像盖章一样地戳了一个印,沈小欧还没有意识到痛,对方已经松开。
    “嗯,不错。”昔时看着自己在沈小欧手腕上留下的哼唧,满意极了,这可是他连夜向他在欧洲的一个教授朋友请教,说了好多好话,才拿到的。
    沈小欧看不到自己的手腕变成什么样,“昔时,快给我松开。”
    “好了,你可以起床了。”昔时解开一个结,轻轻一拉,便起身俯视她。
    沈小欧一个鲤鱼跃,倏地坐起,看着右手腕上深深的玫瑰色圆形烙印,里面是一个宝蓝色的“时”字,有种灵动的感觉,和那些她讨厌的纹身比起来,似乎要好看很多,不过,在沈小欧看来,却是那么刺眼。
    “昔时,我说过了,我很讨厌这些纹身。”沈小欧无力地跌坐在沙发里。
    “这不是纹身,你可以完全忽略她。”昔时轻飘飘地解释,“想要去除,很简单,随时可以,不过,只有我才能做到。”
    昔时沾沾自喜。
    听了前半截话,沈小欧还陡然升起一丝希望,最后一句话音刚落,沈小欧彻底败阵下来。
    “现在,你承认你是我的女人了吗?看看还有哪个男人愿意娶你。”昔时挑眉。
    “你就是有病。”沈小欧觉得此时的昔时看起来丧心病狂,这种下三滥的招数都想得出来,不是有病是什么。
    沈小欧使劲搓着那个标签,但是,就像是先天性的胎记,原封不动地陷在里面,任凭手腕搓红了,也是原封不动地在那里,甚至比之前更加晃眼。
    沈小欧长长叹了一口气,什么都不想动。
    这怎么出去见人呢?她可不想被别人误会,但是,这也太明显了,手臂一抬,谁都看得到。
    昔时却是满满的成就感,他不以为然地瞄了一眼还不准备出发的沈小欧,“你不打算出门吗?公司可是一堆事。”
    是啊,公司一堆事要做,可是,她怎么出去?
    沈小欧抓耳挠腮。
    “昔时,大爷,我求求你了,把它去掉,这太招摇了,真的一点都不好看。”
    “你觉得好不好看不重要,关键是我觉得挺好看就行。”
    “昔时,我跟明朗真的什么关系都没有,昨天我那是开玩笑的。”沈小欧道出实情,请求对方宽大处理,搞得自己真的好想犯了滔天大罪,求他大赦。
    “晚了。”昔时已经率先出了门。
    “喂,有那么冷吗?你穿这么厚的长袖,就不怕中暑?”昔时好生奇怪,今天可是四十度的高温。
    “看到你,我就冷,浑身都冷。”沈小欧裹里裹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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