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初简歆》第150章 番外 林可帆的醋意

    罗邺站在我的面前,伸手将我从地上拽了起来,静静的看了我一会儿,缓慢的说道:“简歆,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如果你打我一顿,能够让你平静着接受这个现实,随便你打,我绝对不还手。这是我欠你的。”
    我凄惨的笑了笑,分明从他的眼眸中瞧见了一个妆容花掉的凄惨女子站在他的面前笑得比哭还难看,然后我缓缓说道:“要怎么才能让你留在我的身边?打我一顿吗?可以,随便你打,我绝对不还手,只是求你跟我回去吧,好吗?”
    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卑微过,连我自己都鄙夷我自己,似乎不把自己弄成世界第一惨,我绝对不罢休似的。可是我知道,我只是想要留住这个男人,想要留住他带给我的温暖。即便手段卑鄙恶劣。
    罗邺恨恨的说道:“无可救药!”
    他转身要走,我下意识的伸出手去想要拽住他,洁白的手指落在了空气里,他走的毫不犹豫,不给我任何的机会。
    一只手越过我拽住罗邺,另一只手紧紧抱拳,狠狠的揍到了罗邺的脸上。罗邺难以置信的吐了口血,瞧着站在我身边的男人。
    好脾气的杨初愤恨的将罗邺瞧着:“人渣!人家姑娘都这样求你了,你还这样对她?你到底是不是个人啊?”
    罗邺眸色阴沉的瞧了瞧杨初,舔了舔嘴角上的血,咬牙切齿的瞧了眼杨初,刚想说话,就瞧见给杨初开车的那个蓝色西服快步走上前来,站在了杨初的前面,也是握紧了拳头,一脸愤恨的样子。
    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罗邺是深深知道的,所以他用阴毒的目光瞧了眼杨初,决然的转身离开了,再也不曾回头看我一眼。
    罗邺就这样走了,毫不犹豫的登上了飞机,带着对我的愤怒,离开了我。
    相识了三个月,罗邺的甜言蜜语犹在我的耳边盘旋,带着他独有的温柔,纠缠着我的记忆,让我痛苦难耐。
    杨初一脸尴尬的陪我坐在机场的椅子上,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才好,只是轻轻的将一双从免税店里买来的拖鞋放在我的面前。
    蓝色西服拿着两袋冰块快步跑了过来,一脸不屑的将一袋冰递到了我的面前,口气恶劣的说道:“拿去,敷一敷你的眼睛。”
    我机械的拿过冰块,两眼无神的瞧了瞧手里的冰袋,转身就往脚底下去送。冰冷湿润的感觉从脚底下传了上来,我的意识瞬间清醒了过来,一股浓浓的悲伤翻滚着涌上来,再也难以忍受。
    罗邺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等到这个意识被传送到了我的脑海中时,小时候被父亲抛弃的感觉瞬间爆发,绝望跟痛苦就像是有意着专门往我最深处的记忆里面钻,带着一种自虐般的快感,我不断折磨着自己。
    一袋冰冰凉的东西突然被一双大手敷在了我的眼睛上,我下意识的怔愣着,转眸透过模糊的视线去看,只见到一张被放大了的脸贴在近处。
    罗邺也曾这样近距离的瞧过我,他说,他想记住我的模样,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杨初担忧的将我望着,说:“你别哭了,这一冷一热的,眼睛会受不了的。”
    蓝色西服站在一旁有些焦虑和不甘心:“少爷,那是给你敷手用的,你怎么给她敷眼了?你看她睫毛都花了,蹭到冰袋上,多脏啊!”
    杨初却是不理会蓝色西服,只是瞧着我,说道:“那个混蛋都走了,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反正我这边也是要回去了的,不如我送你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眼前给我敷眼的这个人只不过是我偶然遇见的,与我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就连刚才盛怒之下出手,也是因为瞧不惯那样的人,心中便有些尴尬。
    “不用了,我的朋友会来接我的,你们先走吧?”我这才想起来,这个杨初到机场应该是来接人的,便又说道,“你不是来接人的吗?别让客人等急了,你们还是先回去吧。”
    蓝色西服刚刚要说话,杨初连忙接过话题说道:“你身上别说是钱包了,连电话都没有,你怎么知道你朋友会来啊?不如,你拿我电话给她打一个吧。”
    我想了想,觉得林可帆虽然会来找我,但是她并不知道我具体在什么位置,便答应了。可是当那最新款的苹果手机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突然反应过来,林可帆前两天为了躲避一位大哥,把手机号码给换掉了,那新号码我还没来得及记熟。
    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很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转眸间便想到给我自己打电话,林可帆从酒店里出来,应该会带着我的包跟手机。
    电话被接通的那一瞬间,听筒里砸出了林可帆的狂怒,我连连低声道歉,她放出话来,回家要再收拾我,我便忙将自己的地理位置通报了一遍,她这才肯挂掉电话。
    我将电话还给了杨初,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多谢你的帮忙。对了,我忘记问你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杨初温和的笑了笑,将手机揣到了衣兜里面,说道:“我叫杨初。”
    由于林可帆马上就会踩着她那双长有八厘米的高跟鞋一路狂奔过来,所以我歉意的让杨初跟蓝色西服先一步离开,免得到时候撞见又要不尴不尬的为双方介绍一下。
    我踩着杨初送给我的拖鞋上目送着他们离开,还未等到他们走远,便瞧见林可帆那竹竿儿似的身子快速穿越人群跑到我的面前来,焦急的脸颊上毫不掩饰着浓浓的愤怒。
    “那个人渣呢?你就这样让他走了?”
    林可帆永远是这个火爆的脾气,相识二十年来,依旧未曾改变过。
    我忙撑起讨好的笑容:“小雪,罗邺虽然混蛋,但还不至于成为你口中的人渣吧?再说,我是死乞白赖的不让他走来着,可是人家没理会我,走了。”
    林可帆一脸痛心疾首的将我瞧着,坐在我身边捶胸顿足了好一会儿,这才转眸笑道:“好在,你人没有被他骗,钱我也帮你追回来了。”
    我吃了一惊,忙侧过身去瞧她:“谁让你把钱给我弄回来的啊?那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给他的,我没有开口说让你把钱拿回来啊?你赶紧给我打回去!”
    “你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我帮你把钱拿回来,搭上了我的人情,我还不收你利息,已经够便宜你的了,你怎么还想着怎么样啊?老娘我辛辛苦苦的,都是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你吗?你一个幼儿园老师一年下来能赚多少啊?有这钱干什么不好,为什么要白白送给那个骗子?”
    “这是罗邺的救命钱啊!你明明知道的!”
    林可帆冷笑了一声:“罗邺若是干干净净的跟你结婚,这钱早晚是他的!可是现在他不光将你晾在这里,还打算带着钱一走了之,他什么人啊!纯粹的骗子加人渣!这样的人你还可怜他?是,他妻子身患重病,现在急需用钱。可是,这就是他密谋了三个月,骗你一套又一套的,没有一句实话的原因?我瞧是他贪财成性,好逸恶劳才是原因!”
    我的脑海瞬间空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林可帆才好。这些都是事实,所以我也无从反驳她。林可帆的话,从来不曾错过。
    罗邺的家就在A城,一线大城市。他有一个完美的家,家中有年迈的母亲,身体虚弱的妻子,活泼可爱的儿子。罗邺的生意早在三年前就破产了,当时妻子又被检查出有眼癌,罗邺没有办法,只好花了巨额的手术费用将妻子的眼球摘除了,可是此时的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身体里面,没有办法移除,只能不断的用药物来抗衡。
    为了能够让妻子安心治病,罗邺便谎称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份高薪的职业,而这份所谓高薪的职业就是跟一群骗子骗孤独寂寞的女人钱。罗邺刚开始心惊胆战的做了几笔,最后发现那些女儿为了颜面都不会去报警的,所以后来就越做越大,最后来到S城找到了我。
    他用三个月的时间将我骗到手里,这是他用的时间最长的一次,而骗到的这笔足够他跟他的妻子用上一年的医疗费用。只是现在,他连这笔救命钱都没有拿到,就离开了S城。
    林可帆说,他是咎由自取。我深以为然。
    可是,我更多的并不是去恨他、鄙视他,而是觉得深深的悲哀,为自己悲哀,为罗邺悲哀。
    我很想用言情小说里面的一句话来形容我跟他的关系,找来找去也就觉得这句话最像。
    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见了错误的人。
    林可帆听见了我这句酸溜溜的话,狠狠地向地上呸了一声,说道:“你就没有遇见过对的人。”
    我被林可帆说的面红耳赤,心底翻腾出来的愤怒将刚才涌上来的悲伤狠狠的压制了下来,想要咧嘴呲牙着说,谁说我没有遇见过好人,然后把自己遇见到的帅哥都说一遍,却发现拢共那么几个人,林可帆比我熟悉的都不能再熟悉了。
    我曾经说够,林可帆跟我在一起二十年了,这二十年来若不是林可帆一直在我身边,只怕我已经活不到现在这个岁数。所以,我一直将林可帆视为我人生中的第二生命,什么事情都瞒不过她,什么事情也都不用去瞒她。
    在我活了二十七年里,除了罗邺这个被林可帆成为人渣男的人,还有一个是林可帆每一次提及都会深深鄙夷一次我的混蛋。也就是我的初恋。
    每个人提及到自己的初恋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些遗憾,而我却是连提都不敢提,因为每提一次,林可帆都会将我骂的狗血喷头。
    那个混蛋是在我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找上我的,顶着一头殷红色的头发,一脸痞子样的站在我的面前,自以为潇洒的摆弄着造型,嚼着口香糖跟我说话,一说话那嘴里的吐沫星子直往外冒。
    这是第一个喜欢我的男生。
    那个时候的我跟个林黛玉似的,连天上飘来一朵乌云都会感慨伤心半天,寻思着自己是天底下最独一无二的那个,要找一个像是令狐冲一样的盖世英雄。
    不要怪我思维逻辑混乱,不去找贾宝玉来配对。完全是因为当年的我在看完金庸老爷子的令狐冲之后,便陷入了深深不能自拔的状态,立誓要找一个跟令狐冲一模一样的,哪怕是其中有一个地方一模一样的也好。最不济,找个名字一模一样的也不会错到哪里去。
    许是因为上天听到了我的祷告,所以真的派来了一位令狐冲,也就是我的初恋。
    就像是很多青春偶像剧一样,我跟这位令狐冲背着老师们来往,背着家长们来往,却无法背着林可帆来往。
    我说过,林可帆熟知我,就像是我熟知她一样。
    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不明白,为什么林可帆总是破坏我跟令狐冲在一起。直到不久之后,我深深的被令狐冲给伤害到了,那个时候是林可帆将我从阳台上救了下来,给了我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拥抱。
    所以从那以后,在我的世界里,林可帆是跟我生命一样重要的女人。
    林可帆说,人生在世,怎么能够不去爱上几个人渣。
    然后我细细的数了数,发现我从初中开始恋爱到现在已经工作了四年,拢共喜欢上的那几个男的,没有一个是好人,越发觉得林可帆说的话是真理一样的存在。
    由于新郎罗邺的逃跑,婚礼只能这样不了了之,那群窝在酒店等着开饭的亲朋好友们纷纷打来电话,假惺惺的说出一堆安抚我的话,虚假的让我只觉得有些反胃。
    就在我不胜其扰,差点想要将家里面的电话线都拔掉的时候,远在美国的母亲来了电话。
    我怔了怔。
    电话里的母亲有些遥远,就像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隔着千山万水,横跨几个世纪。
    母亲说:“早就跟你说过了,男人都是不可靠的,你看你,不信我的话,非要结婚。你都不知道你那些亲戚们都说的是什么话,太难听了,我都不好意思听!我说简歆,你都三十岁的人了,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啊?”
    我抱着电话想要笑一笑,泪却先滚了下来:“妈,您管过我吗?”
    电话里的母亲没了声音,好久之后才传出冰冷的声音,说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没管你了?我要是没管过你,你卡里那么些钱,是谁给你的啊?你以为,就凭着你那三岁的智商能在S城活下去吗?你以为就凭借着你幼儿园老师的那点死工资能养活你自己?”
    泪水滚滚而下,视线模糊复又清晰,我瞧见七岁时候的自己站在阳台上哭泣,然后我说:“妈,我今年二十七岁,你已经有十三年不曾来看看我了。”
    电话里的母亲愤然的挂断了电话。
    我听着电话里传来持续不断的忙音,终究还是抱着电话大声痛哭了出来。
    我说过,我的家人只有林可帆一个人。
    七岁那年,父亲将我跟母亲从家里面赶了出来,身无分文的母亲便带着我回了姥姥家,自己一个人孤身嫁到了美国,从此了无音讯,直到我十四岁小学毕业那年,母亲回来为姥姥操办丧礼回来一次,之后便再也不曾见到过。
    在我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曾拥有过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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