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只德鲁伊》3、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这个世界最多的是麦酒,除此之外还有果酒,以及贵族享用的葡萄酒。www.
    矮人喝的最多就是麦酒,便宜量多!
    林末对于酒并不熟悉,毕竟他不喜欢喝酒,不过对于酒的种类还是知道的,白酒、米酒,啤酒。
    自从炎跟林末说,要跟矮人打好交道,这酒是必不可少的,林末就开始对酒上心了,只不过不是喝酒,而是酿酒。
    酿出好酒把整个矮人族都给收买了,自己成为他们最大的供酒商,那还用担心他们干活不卖力吗?
    这其它的还好,毕竟原材料除了五谷杂粮之外,也就是水果了。
    可啤酒不同,它的原材料除了小麦芽和大麦芽之外,还有一个极其特殊的东西,啤酒花!
    没有啤酒花,那么它只是麦酒,有了啤酒花,才是啤酒。
    啤酒花是啤酒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在酿制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才使得啤酒具有清爽的芳香气、苦味和防腐力,这也是它的魅力所在。
    在前往兽人帝国的路上,进入飞龙谷之前,林末就找到了啤酒花这种植物,从那一刻起,酿制啤酒的打算就已经提上日程了,而现在就必须弄出成品了。
    柯罗那的酿酒业还是很发达的,毕竟矮人族可是喝酒大户,半成品的麦酒很多,稍微加工一下,给它们注入作为灵魂的啤酒花,这样简单的啤酒就形成了,可以喝了。
    金黄色的酒液注入到酒桶之中,随着酒液不断倾注,浓郁的泡沫不断泛起,很快就溢满出来,克瑟夫连忙喝了一口,免得白白浪费。
    “嗯!”
    喝的第一口,奇怪的口感,还有苦涩的味道,这让喝习惯了麦酒的卡瑟夫,有点反感。
    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也是酒,不喝浪费,虽然有点难喝,不过也将就的喝吧。
    本来卡瑟夫是打算将就将就的,可没有想到的是,这越喝居然还有点上瘾了,不知不觉的,一个木桶就喝完了,喝完之后,卡瑟夫还意犹未尽的舔着嘴角的泡沫。
    “嗯,这种酒很奇怪,这是什么酒?”
    “啤酒,目前应该只有我会酿造,虽然现在工艺还不怎么成熟,不过以后会不断加强改良的,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很不错,虽然有点苦涩的感觉,但喝下去之后还有一种清香,让人很回味,还想继续再喝。”
    啤酒、咖啡和茶,这几种饮料都以香与苦取胜,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一大群受众,让他们对其喜爱,并且痴迷。
    现在卡瑟夫就已经有点上瘾了,这就是一个好的现象,虽然林末也不是很明白他们的感觉,毕竟他始终不是一个酒鬼,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感受。
    “那就好,用这种酒来支付你们的酬劳,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领主你的兵种里面,或许还可以再加上几千人矮人战士。”
    “我可不想多一群酒鬼,打仗的时候可是严令禁酒的。”
    “那还真是遗憾。”
    是啊,真的挺遗憾的,看着空荡荡的木桶,卡瑟夫很想再来一桶的,只可惜成品也就只有这么一点。
    “防具和武器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弄好。”
    “这几天就可以了,其实也用不着那么麻烦,你看巨魔的个头那么大,他们擅长的是投掷,无论是长矛还是石块都可以,给他们每人配上十来根长矛就行了,防具就不需要,投掷部队需要什么防具啊。”
    “你是觉得要给他们打造太麻烦了是吧。”
    林末一眼就看穿了卡瑟夫的心思,没办法,现在卡瑟夫这样样子,实在太像自己偷奸耍滑,不想卖力工作的时候了。
    “主要是无论是成品还是半成品,都没有适合他们的尺寸,想要给他们量身打造的话,就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够完成的事情了。”
    “行吧,就先不给巨魔打造防具了。”
    “暗夜精灵和翼人族的也不需要打造。”
    “温德尔还是你的老朋友呢,你连他的族人都……”
    “防具这种东西,并非是防御越高就也好,像暗夜精灵和翼人族,他们适合的皮甲这种轻便型的,不会束缚他们行动力,翼人族最大的优势是空中优势,穿得那么重,他们还飞得起来吗?”
    “也是,那皮甲你们会弄吗?”
    “我们矮人当然不会,这种精细活是翼人族擅长的,放心,他们自己会准备的。”
    “行吧,那么剩下的也只有半兽人和狂战士了,这两个总不能少了吧。”
    “这两个的确不能少,就看领主你要什么时候出发,时间宽裕的话,就准备多一点,这时间紧的话,当然重点还是武装狂战士,您说是吧?”
    “呵呵。”
    卡瑟夫这很明显还是偏向于狂战士一族的,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林末看破不说破。
    “后天早上就出发,你看着办吧,时间有点紧,但你也别偷工减料哦,不然的话,你的酒也会偷工减料,小心我往里面掺水的。”
    “嘿,领主你这就不对了,这么可以往酒里面掺水呢?”
    一听这话,卡瑟夫顿时就急了。
    “你说得对,要不,我往水里面掺酒!”
    兵贵神速,五千兵马用不了两天就集结起来,然后就出发。
    常言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带兵打仗,粮草供应是头等大事,要是没有足够的粮草,这仗还没有打起来,就已经输了。
    可有林末在,他一个人就可以满足这些粮草所需,而且连饭后水果都给包了。
    以前林末,也就只能勉强满足一千五百人的日常所需,而且是正常饭量,而不是狂战士和巨魔这样,一个就相当五六个,乃至七八个的。
    可领悟了生之奥义,再加上还有系统的空间,光阴之苔的加速,现在别说是五千人,就算是上万人,也完全不是问题。
    “哇,好香啊,这是什么,白白的!”
    很多半兽人和巨魔,还是第一次看到大米,当米饭蒸熟掀开的那一瞬间,水蒸气带着浓郁的米香挥发出去的时候,他们顿时就被吸引住了,即使还不是很饿,肚子也配合的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叫声,控制不住的咽口水。
    “这是米饭,只有我家领主种植出来的稻米,才可以做出来,每个人准备好自己的饭碗,过来打饭,吃完了不够可以再盛。排好队,一个一个来,维持好秩序。”
    曾经是哈罗德的私兵,但现在却是林末的班底,他们也算是跟着林末最久的,虽然战斗力不怎么样。
    没办法,跟暗夜精灵、翼人族、巨魔还有狂战士比起来,他们的战斗力,还真的不够看,就连半兽人综合战斗力,也比他们高上一些,所以无奈之下,他们就担任了火头军,负责伙食问题,这也是很重要的工作。
    不仅要做饭,还要兼职饭堂服务员,维持秩序,毕竟巨魔和半兽人他们,可懂得什么是排队秩序,所以一开始这场面有点糟糕,乱哄哄的一片。
    于是乎,林末就让哈克、金姆、波尔还有幽月四大金刚,去压住场面,把带头闹事的刺头教训一下,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军训,什么叫做军令。
    被教训一顿之后,他们就老实多了,不过林末觉得还是很有问题。
    多个种族混杂,固然可以发挥他们不同种族的优势,相互之间互补搭配,可以发挥出更加强大的战斗力,但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有很多,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军纪严明,军令如山,将凝聚力和团结搞起来。
    一个人有想法有个性,这是很好的一件事,但一个军队,却不需要太多的想法,要的是指哪打哪。
    这就好比5v5这种推塔游戏,你的四个队友对你说的话,完全不听不配合,你说东他们就往西,一盘散沙各打各的,明明菜得抠脚,还偏偏要一打五,这还打得赢吗?
    一碗饭,还有简单的几个配菜,这里没有食堂阿姨,他们的手可不会抖,所以每个人的碗都是满满的,等到他们吃的差不多了,林末还弄了一些饭后水果出来。
    他要的是所有人不仅吃得饱,而且还吃得好,良好的伙食,就是一种巨大的吸引力。这不,短短一顿饭的功夫,就让这一群一直没怎么吃饱,也从来没有吃好的家伙,对林末产生了极大的认同感,也看得出来是有了那么一些凝聚力。
    如果说他们之前只是一盘散沙的话,那些现在已经加了一点水,有点黏度了,但还不够,所以林末觉得需要再加把劲。
    “你们吃着水果,我教你们唱一首歌!”
    “唱歌!”
    所有人面面相觑,搞不明白,林末这个时候教他们唱歌,是为了什么,唱歌有什么好学的。
    “这首歌呢,就当做是我们军队的军歌,以后呢,你们每天早晨起来,在军训跑步的时候,就给我唱上一遍。现在我来给你们先唱一遍,你们记住了,很简单的。”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林末用低沉的嗓音,唱出了第一句歌词,原本还对于所谓军歌不屑一顾的人,当听到这一句歌词的时候,突然有一种汗毛竖立的感觉,整个人都炸毛了,不想听也必须听进去。
    没错,林末唱的就是国歌,当然歌词是改过的,毕竟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华夏,什么是中华民族,自然要改编一下。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一个是因为他简单好记,那熟悉的旋律,仿佛是烙印在灵魂之中,始终无法忘记。
    而另一种原因,则是因为这歌词的意境,挺符合异族的现状。
    现如今主导这个大陆的是人族,其余异族式微,想要抗争却没有足够的实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族人,被抓去当奴隶肆意玩弄,一代不如一代,直至慢慢凋零,这不是最黑暗的时刻吗?
    正因为如此,才更能够打动他们的心,狂战士们纷纷站了起来,然后是半兽人和巨魔,翼人族则直接飞到了半空中,情不自禁的跟着林末唱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合唱团。
    “看来我们的这个领主,是真的很不喜欢奴隶!”
    听着这首改编过的军歌,哈克心中感慨良多,在心里对于林末有了更深的认同。
    “这样不好吗?”金姆反问道。
    “不是不好,就是有点天真了,想要改变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管他呢,我倒是觉得这样挺不错的,反正我们现在跟人族是越来越远了。”
    哈克苦笑了起来,是啊,一开始他们很抗拒影狼一族的身份,不过时间这东西很有趣,总能在不知不觉之中,消磨掉你的棱角,耗光你的耐性、冲动和热血,现在哈克和金姆他们,倒是有点不排斥音浪一族的身份了,毕竟在这里的,可没有几个是正常人。
    习惯了,习惯真不是一种好东西。
    林末这一边在唱国歌,兴登堡这一边,醉生梦死的海盗们,也在唱着歌,不过他们唱的完全不着调,与其说是在唱歌,还不如说是在发酒疯。
    打下了兴登堡之后,他们除了大肆收刮财宝之外,就是喝酒吃肉庆祝,有些人已经醉了三天三夜,到现在还是迷糊着呢。
    太也看着这一群乌合之众,摇了摇头,一脚踢飞一个海盗团长。
    海盗团长被一脚踢醒,刚想要抄家伙,可看清楚踢飞他的人是太也,气势顿时就萎了。
    “大人,您找小的有事?”
    “你们闹也闹了,玩也玩了,怎么,真想就这样喝死过去啊。”
    “小人错了,小人认错了。”
    “错不错的无所谓,把所有人都叫醒,他应该快要来了。”
    “谁,谁要来了。”
    “林末,柯罗那新上任的领主。”
    “那个猫草领主,听说他是一个半精灵。”
    “我比你更清楚他。”
    太也这一次来,目标就是林末,这是妮菲尔交代的任务。
    “大人你的意思是,等他过来。”
    “怎么,怕了?”
    “当然不是,区区一个半精灵,他的手下又能有多少兵马。”
    海盗团长不以为然,虽然他们常年在海上漂,但对于柯罗那还是知道的一点的,这个地方三十年没有领主了,那些异族一个比一个不听话,就林末这个半精灵,能有多少号召力,能带多少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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