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1983》7-12

    第七章 便衣警察
    ()    元宪洲的父亲元义刚以前是个军人,不过那时候元宪洲还没出生。【阅读..】
    后来,元义刚在一次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时受伤了,被转业安置到地方。
    来到大兴纺织厂保卫科工作。
    先是当副科长,两年以后就当上了科长。
    八十年代初,在大厂从事保卫工作,是一件很风光的事。
    因为那个时候警力有限,大厂周边的治安问题,统统归保卫科负责。
    保卫科长甚至可以携带枪支,比普通警察还要威风。
    因为曾经协助警方抓捕过几名罪犯,元义刚在大工街一直赫赫有名,许多男孩子都把他奉为偶像。
    元宪洲上一世的时候,初升高考试前夕,元义刚因为抓捕一名持枪逃犯,被子弹打,造成高位截瘫。
    就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一系列不幸事件从此展开。一直到六年之后,元宪洲弄断了一条腿,肖蝶送掉了性命。<script>s3();</script>
    既然未卜先知,元宪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一切。
    重生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元宪洲意外碰到肖蝶,让他感觉到时间线可能会发生偏差,按照前后事件的推理,元义刚应该不是明天就是后天会碰到那个持枪逃犯。
    第二天,元宪洲借口复习功课,留在家里。
    元义刚出去上班时,元宪洲还叮嘱他:“爸!今天出门巡逻时,别忘了带枪啊!”
    在上一世的那一天,元义刚如果戴着枪的话,就不会被逃犯打成残疾人。
    但以元义刚的脾气,他不可能把儿子的叮咛放在心上。
    所以,元宪洲在家里待了会儿也赶紧出门了。
    他知道那起枪击事件发生的每个细节,他可以根据细节做出自己的判断。
    比如,上午十点的时候,元义刚会在大工街西头抓到一个扒,正往东头押送时,又碰到大老黑,大老黑接过扒,然后塞给元义刚一张通缉令,那张通缉令上画的就是那名持枪逃犯……
    大老黑是大工街的一名警察,但他并没有元义刚那么威风。他长着五短身材,黑不溜秋,总喜欢穿盖着屁股的大衣服,也总喜欢骑着一辆二八加重的自行车。连他的老婆都比他高出大半个脑袋。
    那名逃犯的模样,元宪洲十多年后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那家伙有四十来岁,皮肤黝黑,五官粗犷,留着板儿村。
    最神奇的是,他和元义刚一样,太阳穴上都有一块儿伤疤。
    元义刚的伤疤在左边,他的伤疤在右边。
    当然元义刚的伤疤是抗险救灾造成的,他的伤疤是在前线打仗留下的。
    元义刚有过目不忘的本领,随便看一眼就把通缉令送给一个好奇张望的小商贩了。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很快就碰到那个逃犯了。
    那时他并没有带枪,而逃犯戴着枪,而且还是个神枪。
    尽管如此,元义刚还是勇敢地扑了上去,生擒了罪犯,但也被打成残废。
    从上午9点到11点,元宪洲都徜徉在大工街西边,但那几个触发大事件的一系列小事件,一件也没有发生,元宪洲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但很快他便心情沉重了。
    因为这样一来,枪击事件多半会在明天发生了。
    明天是星期天,是正常班职工的休息日,更是大工街赶集的日子。
    那时只有小礼拜,没有大礼拜。
    很多人物、很多事件都会在星期天集出现。
    当年,有一首在罪犯流行的歌曲叫“大狱歌”,其详细描述了一个在星期天也不忘勤奋工作的伙计:星期天的早晨我多么快活,带着月票上了汽车,二拇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多年以后,一个因为跳舞被判刑的男明星,却让这首难登大雅之堂的歌曲红遍了大江南北。
    回到家里,元宪洲有心想复习复习功课,脑子里却一片纷乱,一会儿想起父亲的事,一会儿想起边薇薇的事,一会儿又想起肖蝶的事。
    心里不由得暗骂:抛妻弃子重生回来,这他妈就是回来铲事儿的!
    毕竟是五十岁的人,定力还是有的。
    烦扰了一会儿,元宪洲总算平静下来,认真复习功课。
    渐渐地他就回忆起那天考试时的大部分课题了,于是他就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十拿九稳的课题上,尤其那些当年他答错的题,他都反复推演,为自己当年的蠢笨感到好笑。
    晚上,元宪洲起来上厕所时,听到父母在他们屋子里小声嘀咕着什么。
    母亲说:“大洲这几天看着有点奇怪啊。”
    “怎么奇怪了?”
    “有时候看他的眼神不像小孩啊!”
    “本来就不是小孩儿了!我像他这么大都出海捕鱼了。”
    “反正是感觉比以前懂事了……”
    “懂事还不好,早点睡吧。”
    第二天早上,看着父亲出门上班,元宪洲忍不住还想叮咛:“佩枪啊!老爸!
    但他知道父亲还是会当做耳旁风的,只好作罢了。
    其实,元宪洲有无数种办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比如,元宪洲可以在父亲刚出现在街头时,就主动上前找个理由与他攀谈,只要耽搁一两分钟,他就会接二连避开本该碰到的人和事,接下来的故事就会截然不同了。
    可那个持枪逃犯怎么办?
    拯救了自己的父亲,或许别人的父亲就要遭殃。
    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助父亲,一起擒获那名逃犯。
    九点刚过,元宪洲便急匆匆出门了。
    他来到大工街上。
    此时的大工街已经成了一个人头攒动的集贸市场。
    住在大工街附近的居民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他的人,有的是来自乡下的农民,有的是来自市内的小市民。
    在这一天,在这一条街上,不要说汽车,就连自行车都得用推着慢慢通行。
    街道两旁的摊位上,卖得最多的是各类农贸产品,其次是服装等各类时髦用品。
    比如像幸子衫、蛤蟆镜之类。
    这一天,另一类人也格外忙碌。
    比如“钳工”们。
    “钳工”是当时老百姓对扒的戏称。
    因为八十年代的时候,扒们还没流行割包作案,还是比较讲究“技术含量”的。
    就像那首歌唱的:二拇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扒掏包主要靠食指和二拇指。
    像每个行业一样,扒出道前是要练功的。
    据说他们的训练内容主要是:用两根指在开水夹肥皂。
    所以,干扒多多少少还是得有点天赋的,比如食指和二拇指长短得差不多。
    元宪洲在街上尽量小心翼翼地走着,因为老爸的眼神很贼,如果被他发现了肯定就会停下来唠叨一番,那么事件的走向就会发生严重偏移了。
    甚至偏移到无法控制。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八章 大工街的枪声
    ()    出来的时候为了掌握时间,元宪洲还专门戴上哥哥元宪江的表。【全文字阅读..】
    元宪洲这么小心翼翼在街头溜达着,转眼到九点半了,又在纺织厂西门稍微驻足片刻,便看见父亲元义刚晃着膀子走过来。
    元宪洲连忙躲起来。
    元义刚每日的固定路线是从西门出来,沿着大工街一直走到东门。
    这条街简直就像元义刚的领地,道路两边的商贩,很多都跟他熟悉了,不时有人向他打招呼:“刚子好!”、“元大哥好!”、“元师傅好!”
    元义刚也像意气风发的大领主一样,不时点头挥。
    元义刚的名气太大了,照理说,他出现的时候“钳工”们就该纷纷避让了。
    但同样,大工街的名气也实在太大了,生意实在是太兴隆,顾客实在是太丰富。
    十几二十公里外的扒们都常常忍不住,要过来打打野食儿。
    所以说,贼是抓不完的。
    贼有天赋,抓贼同样也有天赋。
    元义刚就好像长着一双透视眼一样,他的目光随便在人群里扫几眼,
    便能将贼挑选出来。
    当然,元义刚是讲究的。
    就算他在人群认出了贼,如果贼也能认出他来,并主动收,元义刚绝对不会紧紧盯着人家不放。
    而那些老贼也是讲究的,他们一旦被认出来也会朝元义刚点点头,那意思说:“今天哥们儿认栽,收了”。
    收之后他们也绝对不会等元义刚走了再杀回马枪,那是不地道的,不符合江湖道义。
    元宪洲紧紧跟着父亲,很快就来到市场的东头,再一看表,马上快十点了!
    那个重要人物,那个重要事件即将出现了。
    元义刚的目光往人群了扫了一眼,很快发现了目标。
    那是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人,看起来还有几分俊秀。
    他是一个外来的“钳工”,或许听说过元义刚,或许没听说过。
    或许他就是艺高人胆大。
    但只要被元义刚认出来了,他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转身离开,要么伸被抓。
    他选择了后者。
    元义刚抓住他的腕的时候,他的两根指上还夹着卖西红柿的老大爷的绢钱包。
    扒有没有同伙呢?
    肯定有!
    他们为什么不来帮自己的伙伴呢?
    一方面因为畏惧,不要说元义刚的威望,那时的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
    更大原因其实是规矩。
    技不如人,愿赌服输!
    元义刚逮捕人的法也是简单粗暴,他有铐,但从来不用。
    他只需要将那个扒的裤腰带抽下来就可以了,扒会老老实实提着裤子跟着他。
    因为那时的人穿的大多是大裤裆裤子,抽掉皮带,如果松的话裤子一下就掉到脚脖上了,别说跑,走两步都困难。
    保卫科虽然有枪,虽然可以抓人,但不能审人,也不能关人,所以每次抓到扒或罪犯,元义刚都统统把他们送往派出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