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故地重游
() 元宪洲上辈子只有徐艳秋一个女人。【阅读..】
徐艳秋是个老实的,偏保守,甚至有点缺乏生活情趣的女人。
虽然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相敬如宾,但总觉得少了一点惊喜,甚至到最后十年的时候真的是左摸右的感觉了。
元宪洲四十岁的时候,基本就很少有夫妻生活了,甚至有点忘记了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上一次的酒后乱性,元宪洲和边薇薇都是在混沌状态的,元宪洲甚至想不起相关的细节了。
这一次,元宪洲真的像一个初涉人事的少年一般,小心翼翼地迎合着、收放着,但少年的身体就像一把刚出鞘的刀,固然锐利却也脆弱,一不留神还是一泻千里。
双方都有意犹未尽之感。
但好在少年的身体也恢复极快,几分钟后便再次荷枪实弹了。
接着又来了第二次第次。
尤其到了第次,元宪洲已经处于巅峰状态,锐利而又坚韧。<script>s3();</script>
一边**着,元宪洲一边想起两个看起来绉绉,其实是粗口的词汇。
势如破竹、且战且退。
其实,这两个词汇都跟男女**有关,只是后来渐渐被当成了书面用语,最后还变得绉绉。
元宪洲和边薇薇彼此都心满意足后,又紧紧搂抱在一起。
元宪洲说起自己过段时间打算到燕都去一趟。
“好呀!好呀!我也想去呢。”
“燕都到处都是人,算了。”
“可你去燕都干什么?谁带你?”
“我自己去啊。”
“啊?你腿能行吗?再说你认识路吗?”
“当然认识,我自己都去过好几次了。”
边薇薇虽然不太相信,但鉴于元宪洲异于常人的举止,还是无法轻易否认。
“那你多带点钱,穷家富路嘛。”
“带了不少钱了。”
“来!我再给你点。”
边薇薇说着,起身又给元宪洲拿来00块钱,元宪洲迟疑一下接了过来:“算我借你的。”
“得了吧,还真把自己当大人了。”
“你有拖箱吗?越大越好。”
“当然有!”
边薇薇这种爱美的女子,衣服鞋帽肯定是少不了的,拖箱自然也小不了。
边薇薇不光有大拖箱,还有一个大提包。
有这两样东西,两件“芳草”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剩下的事就是怎么能让父母同意自己出远门。
在这个小城市里,很多老八十的人都没去过燕都,更何况一个十五岁少年。
元宪洲只好对父母撒谎,说自己到远郊的同学家里玩几天,父母自然乐的让他到乡下散心。
两天后,元宪洲带着六百块钱,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和一个大提包坐上了去燕都的火车。
那时只有绿皮普快火车,速度极慢,六百公里的路程要走二十多个小时。当然,票价也极便宜,只要十九块钱。
卧铺就算元宪洲舍得买,也买不到,因为都预留给关系户了。
好在年龄小睡眠好,坐在座位上就能睡的昏天黑地。
早上到达燕都后,元宪洲赶紧买第二天的回城票,结果还是没买到座位。
上一世,元宪洲是86年来燕都的,跟8年相比没什么不同,都是脏乱差。
燕都乃至全国都是90年代以后才突然开始加速发展的,城市面貌也从90年代以后开始日新月异。
上一世的1986年,元宪洲考入燕都师范学院。由于经常被人跟燕师大(燕都师范大学)弄混,后来该校改名叫首燕师范大学。
刚进学校不到一个月,元宪洲就在校园里碰到了“坦克”,那时的“坦克”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的野蛮少女了,她出落的身材苗条,温婉动人。从那个时候起,元宪洲才开始铭记她的真名——肖蝶。
短短的年,就仿佛一生一世一般,他们携走遍了燕都的大街小巷。
直到许多年以后,每当元宪洲回忆起那段美好时光时,心里仿佛仍留有肖蝶当年的体温。
大栅栏尤其是肖蝶喜欢的地方,他们没事经常在这里数胡同,或者偷看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
如今,元宪洲提前年回来了。
他抽着烟,眯缝着眼睛,看着熟悉而陌生的一个个小胡同。
毕竟是十年前的记忆,元宪洲兜兜转转了一个小时也没能找到那家烟草公司,最后向一个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打听,这才找到。
当元宪洲拿出几百块钱买两件香烟时,烟草公司的阿姨姐姐们都惊呆了,一个穿着蓝大褂的大姐主动帮元宪洲把两件香烟拆开,放进旅行箱和大提包里,然后又叫来装卸工,免费帮元宪洲送到公交车站。
元宪洲坐着公交车直接来到阜成门外白塔寺。
这一带也是元宪洲和肖蝶当年喜欢光顾的地方,尤其秋天的时候,他们喜欢在白塔寺下,看一群群的白鸽绕着白塔飞来飞去,听鸽哨声在空回荡。
白塔寺附近有许多地下旅店,一张床一晚一般都是块钱,地上的宾馆其实也贵不了太多,比如白塔寺宾馆,最便宜的床位也只要4块钱。当然,还有更便宜的住宿的地方。比如去住澡堂子,好点的两块钱,便宜的只要一块。
安顿下来后,元宪洲在周边转了转,午的时候来到一家人声鼎沸的包子铺吃包子。
元宪洲正在吃着包子喝着小米粥的时候,一个瘦高挑,五十来岁的男子走过来,站在他们八个人的桌子旁突然高谈阔论起来。他说的大多是苏联、阿尔巴尼亚之类国家的国际大事,分析的头头是道,不时有人连声赞同。
开始,元宪洲以为他是八个人当某位的朋友,后来发现他其实谁也不认识。
这个男子穿着一件山装,胸口的口袋里还别着两支钢笔,看起来是个儒雅知识分子的模样。
儒雅男子正吐沫星子乱飞之际,有个十多岁的男子起身离开了,他盘子里还剩下一大半的包子。儒雅男子立刻停止了演讲,坐下来吃别人剩下的包子。
元宪洲这才明白,原来这位是乞食者。而那位起身的男子明显早知道此间道理,故意剩下一半包子,起身离开。
这种奇特的乞食方式,元宪洲只在90年代以前的燕都见过,后来在其它年代里,或者在其它任何地方都再也没有见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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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烟贩子
() 元宪洲吃过饭以后,又四处溜达了一会儿,买了点阿胶等补品,这才回到旅店休息。【无弹窗..】
在燕都这样干燥炎热的北方城市,住地下旅店里其实还是很舒服的。
那时的旅店客房跟医院的病房差不多,都是一个不大的房间塞满了床位。
元宪洲住的这间客房里放了六张床,都住满了,白天的时候没几个人,反而更安静。
到了夜晚,房间就像一个菜市场一样喧嚣不已。
黑白电视会彻夜开着,因为有人睡不着。
棚顶的有些歪斜的吊扇也响个不停,元宪洲担心它随时都会掉下来,斩杀众人。
最要命的是,半夜经常有人离开,又有人进来。
但那时失眠的人很少,尤其像元宪洲这样的十五岁少年,更是一觉到天亮。
元宪洲没有买到座位票,可他的腿伤也不允许他连续站立二十多个小时。
元宪洲上车后找到乘务员,拿出自己的病历,说明自己的情况。
乘务员看他是个小孩儿,又有腿伤,便让他坐在乘务室休息,一直到下车为止。
就这样熬了二十多个小时,终于回到兴都了。
元宪洲花块钱雇了辆轮车,直接来到边薇薇的住处。
走之前,元宪洲专门跟边薇薇要了把钥匙,就是为了存放这两件烟。
元宪洲把烟搬到屋里,拿出来10条烟。
骑车走在路上的时候,元宪洲又有些后悔了,嫌自己拿少了。
要是一天卖10条烟的话,100条烟那不得卖十天吗?
那也太不划算了。
结果实际情况却并非元宪洲所想的那样。
他挨个小卖部推销,一直到晚上回到边薇薇住处时,还有两条烟没推销出去。
看到元宪洲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边薇薇挺高兴,也因此更加相信元宪洲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符的能耐。
但看见元宪洲嘴里叼着香烟,她还是忍不住训斥道:“学什么不好?学抽烟!小孩子抽烟喝酒影响生长发育。”
元宪洲顿时醒悟:对啊!哪能这么早就抽烟喝酒!这会影响长高的!
因为离开家的时候说的是到乡下同学家玩几天,元宪洲索性在边薇薇这里住下来,白天出去推销香烟,晚上回来与边薇薇同床共枕。
虽然第一天出师不利,但第二天元宪洲还是鼓足了勇气,一次带了20条香烟,结果下午不到点钟的时候就全部推销出去了。
接下来,元宪洲又用了天的时间就把100条香烟全部推销出去了,最后净赚两百块钱。
这比当时绝大多数人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但元宪洲并不满足,他知道随着效率的提高,他可以挣更多的钱。
第二次从燕都回来后,边薇薇便猜出元宪洲是在倒烟。
她抱着元宪洲忍不住哭了:“傻瓜!你不要这样!我知道你是个负责任的男子汉!”
元宪洲连忙解释:“我不光是为你奋斗,我也是为我自己奋斗!我想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
边薇薇大吃一惊:“现在万元户已经不简单了,你还要成百万元户?这可能吗?”
元宪洲捧着边薇薇的脸蛋:“相信我宝贝儿!今天的你和十年后的你看到的会是不一样的世界!”
“难道说你是从十年后来的吗?”
“或许更久呢!哈哈。”
边薇薇无法劝阻元宪洲,只好任由他继续倒卖香烟。
元宪洲跑了四趟bj后效率越来越高了。
因为跟各家小卖部熟悉之后,他就由推销变成送货了。
一个星期可以跑两趟燕都,一个月下来至少能赚一千五百元。
转眼秋天到来了,边薇薇也请病假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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