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兵狂少齐天陈未雪》第347章 撂挑子!

    齐天恩了一声,他说,“是啊。”回头看一眼桥,不见尽头,他说,“难找!”
    他这才清楚的知道,即便是科尔如实的交待清楚,他也无法取出资料。因为桥面的构造太过于复杂了,而资料箱又是那么的小,即便确定了距离,那么是不是非得把这一大块都挖空才能找到资料箱呢?这是不切合实际的,这样一来,这座桥会崩塌,如程泊熙所说的,缆索似皮筋儿似的一根根地崩断。
    齐天拍了一下栏杆,他的声音从黑暗中发出,他说,“走,回医院。”他决定等克里斯蒂安苏醒后再谈这件事,起码他现在不需要过于担忧了,毕竟国家安全的问题压在肩膀上使得他最近非常的压抑。
    几近是小跑下的桥,走下桥时,齐天扭头对山说,“明天,你找到郁古,告诉他这件事。需求三五个便衣,在桥这儿观察。如果有人图谋不轨,或者形迹可疑,就抓起来!”
    这儿太黑了,根本看不见山的神色,只听见他痛快地答应了一声好。
    归途是老马识途一般地熟悉,拐来拐去。由于齐天实在是厌烦那条晋京夜市街,他们径直绕过了侧门,从正门离开。尽管这多花费了一点时间,对于齐天来说,他现在重新掌握了主动,时间已经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了。
    齐天是想乘坐山他们的那辆商务车回到医院的,而叫程泊熙回去休息,毕竟临近半夜,而且深秋风寒。程泊熙摆摆手,严词拒绝,他声称,“别说今天,就日后的几天我都要常来往医院了。”他往前一探头,上半身靠近齐天说道,“别人你靠的住吗?还是你信的过谁?克里斯蒂安的情况,不还是非得我来检查跟踪才是数啊?”他话锋一转,说道,“你想静脉输液,你知道里面都是啥?”他意有所指地这样说。
    程泊熙的眼睛里亮起了如同烧烬科尔的最后一抹火焰。齐天也让他的一席话说的后背发冷,克里斯蒂安确实不能出现任何的意外了,现在克里斯蒂安的重要并非单指资料了,他能提供更多的信息给齐天。齐天点点头,说,“好。不说是麻烦你了,干脆直白的,他是你的病人,你是他的医生,该做!”
    “该做。”程泊熙说,他眼睛里的火焰熄灭了,是烧烬科尔的火焰熄灭时的模样,连一丝灰儿都没有扬起来。
    齐天并没有回医院,他叫程泊熙把他送回了桃花源去。他是担心医院的情况的,不过他也够累了,浑身的骨头已经散架了,再不花时间接起来,就从骨头缝里长出变形的筋头了!他心想,管他什么狗屁的资料,统统去抢吧,然后他就拉起连接在资料箱上的炸弹。崩死那群龟儿子!炸弹再引爆箱子里的炸弹,炸碎资料吧,让那些勉强活下来的龟儿子们去寻炸成沫儿的纸灰吧!而他只想睡觉,即便是躺在地板上也好。
    程泊熙将齐天放在桃花源的大门,就是那一趟树林子的入口处。大概有许多天没回来似的,齐天看见树上挂着的假树叶子,还有风吹过时树叶扑棱扑楞的声音,心里像是响起了一曲平和欢快的曲子,一时间,内心的忧郁散去了大半。
    程泊熙降下车窗,他善解人意地说,“你好好的睡一觉吧,看起来就不精神,涅着呢!中医还是西医,都是医生吧,说起来,中医也是半个西医,西医也是半个中医。我说这话你认同吧?”他不等齐天说出来,也不能齐天想一想该认同还是不该认同,他即刻紧接着说道,“你快睡吧,铁人还怕个雨拍水淋呢,上了锈都是旧的坏的!你可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明早我来接你。”
    说着,他伸手胡乱的摸了一把,抓住车钥匙一拧,车响了起来。
    齐天的眼睛像是水底捞起的黑石子儿,异样光滑异样的亮,说,“好……”
    程泊熙的车开走了,一溜烟地就开走了,似一位矫健的鱼,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齐天自己在路灯底下呆呆地站了一会,他几乎是保持不动的姿势,双手插兜,脑袋微微地仰起,视线盯着最上方的一张最闪亮的叶子。他没想其他的,但桃花源的画面就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所有树叶像是海面的银色波涛,又好像是密密麻麻地鱼群,它们哗啦啦地左摇右摆,欢快地叫。穿过“秋日奇景”,是空旷的草地,他所亲手开拓种植的花儿已经死了,只剩下枯萎的干巴巴的茎还立着,在寒冷中瑟瑟发抖,草地上的长条白色木桌新刷了一层,它那么的亮,尽管处在房子的投影里。白色木屋亮着柔弱的光,帕特和普尔曼坐在屋里打着游戏,这个时间或许已经呼呼大睡。
    一阵遒劲而急促的寒风吹过,齐天的脖颈子一凉,他走进了树林里。
    即将离开树林时,白色木屋的柔光就已经展现出来了。齐天没有停留的走到木屋门口,推开了门,一股子凉气从他身后透过来,也有一股子热气从屋里吹过来。他砰地拽上门,四处看了看,走了进屋里。他喊着,“有人吗?”他瞧见了沙发上搭着的帕特的外套,普尔曼的外套打在茶几上,大概是扔上去的,像白菜叶一样的摊着。
    “这儿!”帕特高喊着,他从卫生间冲了出来,看见齐天他的眼睛一亮,是那种陶醉在某种境界里的人才能有的光彩,但随即,像是刮过了一场大风。他哭丧着脸蛋,圆溜溜的眼睛里写满失落,他走到齐天的身边,坐下来。
    齐天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什么,他问,“怎么啦?”晃晃脑袋,伸手在吧台上的架子拿下了一支酒杯,起身往前探,他伸长上半身,实际上是他踮起了脚,他艰难地碰到了一个红酒瓶。但只有一个指尖儿而已,他放弃了,站回了原位,拽了拽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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