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天下从种田开始》二百三十八章 骗子、强盗和流氓

    当高克明一觉醒来,觉察到自己唯三的内裤上布满自己的子孙后,他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开了边塞,他丢掉了兄弟们的传统手艺活儿,也没有周希夷那样有个通房丫头,更不用说杜樊川那样酒池肉林的生活,虽然身边有个欧阳怜儿,那也是看得见吃不着。
    不行,不行。男子汉,大丈夫,鸟大的事情怎么能让自己就这么随便屈服。还是还是专心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金瓶梅》,总之,书里有圣贤之言,能让自己心静下来。
    冷茎之后,高克明穿好衣服,一番洗漱,带上东西,瞧了一眼孔敦清的屋子后,叹了口气,便出门去学习了。
    说是学习,但是新入门的弟子总要干点活。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一日为徒,终身为奴。虽然当时高克明在选博士的时候留了心眼,选的是年老好说话,学识又渊博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作为新生可以免除劳役,该跑腿的事情,还是轮到他这个最小的去做。
    高克明跑了腿,而后在市场里找了个小摊子,坐下来吃饭。师兄让他跑腿的时候说剩下的钱算辛苦钱,让他自己花掉。高克明打算规矩一点,回去之后还给师兄,给他们留个胆小规矩的印象,这也符合自己新生的身份定位。
    而在高克明吃饭的时候,旁边一位公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瞧他的穿着打扮,似乎只是个普通书生,在这种摊位上吃饭也印证了这一点。可是他的一举一动又那么轻容优雅,让人觉得这位书生有着良好的教养。
    大概是觉察到了高克明的目光,书生往这边看来。高克明礼貌一笑,而后扭头看向别处。
    大概是商业繁华的缘故,附近有不少小吃摊,还有一些换铜钱、换银子的摊位。和一般小说不同,主角到哪一丢五十两银子吃顿饭,拿出万年没面额的铜钱,在高克明生活的朝代,铜钱和银子的种类一堆。就拿铜钱来说,有曾经朝代的旧钱,有本朝新气象的老钱,中间为了搜刮民脂民膏出的大钱、新钱,当然还有历朝历代少不了的民间私铸——所谓的假币。光是这些铜钱彼此间的交换就让人头疼,更不用说还有各种银子,铁钱。而这些复杂的东西,催生出了一系列产业,这种蹲大街帮人换钱的就是其中一种。每日开市前去金银行那里听取大钱庄定下的比例,然后开始一天的兑换。这是个需要辛苦和头脑的行业,很多人干了一辈子还在街头守着自己的柜子,而有的人半年不到,就搏杀出一份家业。
    或许自己可以干这个弄点零花钱?这个念头刚出现,就被高克明踢飞了。完全不可能,自己现在还要读书,怎么可能天天蹲在这里?更何况这里边的计算量太大,自己又没有韩不疑的那种脑子,加上还要被钱庄摆布。算下来这个还不如炼银术呢。
    突然,一个风仙道骨的道士吸引了高克明的注意。这道士年纪似乎不大,五十岁左右,相貌普通,却很有气质。衣袂飘飘,目不斜视,就这样从人群中穿了过去。
    “这个烂桌子就是郭伟要修的那个吧?”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郭伟的。但我不知道他要不要修。”另外一个汉子道。
    “那就是了。瞧瞧,这烂木头,杨树做的,这漆,掉的都快没了,多少年的老家伙了,还让我修。”喋喋不休的抱怨。
    “别瞧他烂,郭伟生活可全靠它。”第三个汉子在一旁说道。
    “靠就靠吧。看来我只能把它搬回店里去修了,这抠门的家伙,你们这帮人是不是都这么抠啊。”男人还在抱怨。
    其他人哄笑。
    最后,男子背起了桌子,带着背包离开。
    高克明注意力也被这声音从道士身上转移了,瞧了一眼那个粗布短衫的汉子。柜子确实挺破旧的,漆也掉了不少,有两个锁着的抽屉。还好破桌子不是太大,汉子能一个人搬动它。
    高克明再扭过头的时候,那位道士已经不见了。低头把剩下几口东西一扒拉,再抬头时,那位书生也要起身离开了。结了账,高克明想了想,顺着那位书生离开的方向走去。
    高克明走后不一会儿,一个汉子腆着肚子走来,而后神色一变:“娘的,我的桌子呢?我的桌子呢?”
    “哦,你那玩意儿啊,那木匠说不好修,要搬到自己店里。”一个换钱的汉子道。
    “什么木匠?”郭伟急了。
    “啊?刚才来了个木匠,说你要修柜子,还在这骂骂咧咧好一会儿,才背上你的柜子走的。不是你找来的?”一个汉子惊讶道。
    “我修个屁啊,他人呢?”郭伟骂道。
    “往那边走了!”另一个汉子指路道。
    郭伟赶紧撒腿往过跑。可惜没跑几步就遇到了岔路口——没办法,坊市的墙消失之后,巷子就多了起来。他只好一路问,一路找。最后只能是找到一个破桌子,两个抽屉上的锁已经被砸开了,里边的家当更是全没有了。
    不管这个伤心人,在另一条僻静的巷子,汉子神色不善:“你想干什么?”
    “我不想干什么,只想给你指个路。”书生模样的人说道。
    “指路?”汉子的手没有离开包上的斧柄。
    “是。这样胆色和智慧的人,不应该做这种事情,你应该有个更好的前途。”书生微笑道。
    “那你想给我指条什么路?”汉子面无表情道。
    “京城里闹得沸沸扬扬的袁家、骑滕侯争斗事情,你听说了吗?”书生问道。
    “这个自然。”
    “那那个孟掌柜被抓的事情你应该也知晓了?”书生笑道。
    “你做的?”男子眼中精光一闪。
    书生点点头。
    “我要是说一个人自由自在惯了呢?”男子试探道。
    “那我也不勉强。不过我想交你这个朋友,我叫李存仁,住在离这不远的‘福临门客栈’里。哪天你要是改变主意的话,随时可以来找我。”书生说完,很客气地作揖,“告辞。”
    书生消失后,汉子也很快离开。
    我擦,真刺激啊。巷子一头的高克明没想到今天能遇到这种事情,他只是觉得这位书生不凡,想瞧瞧,没想到是这么一位狠角色。瞧着也只比自己大五六岁,居然是骑滕侯的心腹。这汉子也是个人物啊,仔细想想,除了桌子抽屉上的锁算是唯一一个疑点,这汉子几乎没什么失策的地方,任谁也想不到做贼能做得这么明目张胆。
    京城,真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今天,高克明算是开眼界了。
    而在某处酒楼,酒酣耳热的杜樊川也跟李君虞说要让他开眼界,自己最近认识了一个十分不凡的大师,一定也要让他结交。李君虞很开心地点头答应。
    但是两人楼下的强盗就没这么开心了,在京城里里外外走了好几趟,踩的点不少了,可是没一个合适的。倒不是说那些庙宇道观没油水,恰恰相反,都很有油水。但是太肥,他们吃不下。偶尔借宿的商队和达官贵人更是增加了他们人手上的压力,那些没胆子只会偷偷摸摸的鼠辈也会增加他们暴露的风险,托这些鼠辈的福,经常有穿便服出没的衙役,他们还差点中招。
    老三现在是无比郁闷,自己在大哥、二哥前面夸下海口,这如今来回晃悠玩耍了好几天,却没个合适的,这京城这么大,难道自己真的要绕着圈子走够四五百里路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走路倒是没什么,自己这行本来就是跑断腿的活儿,只是这要真找不到合适的,又该怎么办呢?
    一旁的小弟倒是没心没肺,出来玩可比待在庄子里舒服多了,而且现在三当家带头,他只需要带个腿和嘴就行了;除了吃喝、跟着跑腿,剩下的事情就是三当家定夺。反正到时候也是三当家带头冲,二当家指挥和把风,大当家守着老窝准备庆功。
    而在酒足饭饱之后,一个老道士的出现吸引了三当家的注意。凭直觉,他断定这是条大鱼,然后扔下饭钱,悄咪咪地跟了上去。
    只是很可惜,他在跟踪到一半的时候,被一群无赖给挡住了。没错,是真无赖。这伙无赖人多势众,盘踞在那一块。三当家本来不想理他们,可是几个无赖偏偏挡路。想要动手,可是瞧着那帮人不怀好意,真打起来自己未必能赢,而且要是招来了官府,自己这尴尬的身份怕是会立即引起他们怀疑。
    于是三当家只好吞了这口恶气,眼里带着恨意,忿忿不平地原路返回。
    瞧见三当家带着小弟离开,旁边店铺里的一个伙计摇摇头,去忙自己的了。又一个被这帮家伙赶走的人啊,这条街有了这群人之后,谁家的买卖都不好做咯。
    姜大牙倒是没这觉悟,现在他有种错觉,好像自己的小弟不止那五六个了。除了刘三砲、董大头等人,他还有数十个忠心耿耿的小弟。只要振臂一呼,不止原来安寡妇那两条巷子,就是这边的几条街,都将成为自己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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