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录》刑天 第三章 非法传销

    与原来历史时空不同的是,这个时空里的铁木真不再非要从遥远的西域采购军备了。因为很明显,这个时代的大明才是出产世上最好军备的地方。
    随着大明崛起,岚山物产流通天下。铁木真在统一草原后,再次迅速拓宽了伊林到朔州的商道,大肆鼓励河东边民、商户走私。最猖狂的时候,他们一年就帮铁木真搞到七万张斥候弩!
    或说这件事终归还要案发的。金国、大明两地都有不少人头滚滚,或被发配到蛮荒之地。
    更奇特的是,因为此时的蒙胡还缺乏有效的钱币支付体系,要说千里运银那也是不太现实的事情。何况,就算是你想运银,蒙胡也并无银钱给你!他们讲究的是以货易货。
    在这条商道上,除了西域货品、漠北牛羊、毛皮、战马这些“硬通货”外,还涉及佣兵、绑票、仇杀这些黑道买卖,再就是一些南、北朝的贡赐变现、豪强们投机漠北而捐助的钱粮等等。
    但是无论哪种模式,商家最终要的还是银钱和利润。所有商贸交易的价值最终还要汇兑成银钱分润各地。但这些银钱的交割地点却无法在漠北兑现,而只能放在中原,因为岚山银票并不在漠北发行。
    这特么也太不方便了!早已习惯了岚山银票大额交易的商户组织们对此甚是烦恼。
    那些河东边商也甚是机灵,干脆就模仿起岚山银票的格式,另外印制了一批“河东钱引”出来,专门用来内部对接岚山银票使用。这样就能把漠北贸易的钱粮结算拐个小弯,继续使用岚山银票的体系进行结算。特么算是无缝对接,太方便了。
    甚至发展到后期,漠北商路已经非常成熟,“河东钱引”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宽。这些河东边商再次拓展了“河东钱引”的应用范围,更因此打出了“天下通兑”的大旗?
    这可把吕祖安给气坏了,特么这啥年头哈?咋就没一点知识产权概念呢?
    不成!吕祖安这就杠上了。利用自己国会山议长的双票优势,连续在国会通过几个法案,把河东边商定义为“无本传银”,扰乱宋、明、金三国民间淳朴风气。异地“非法销银”扰乱宋、明、金银钱粮管制流通等罪名。最后简称“非法传销”给禁了。
    这项罪名的惩处办法也很简单:凡是和蒙胡、或与蒙胡做生意的人或商社,或是和这些人或商社做生意的人或商社。总之,不管你拐了几道弯,只要被大明“认为”你和蒙胡有勾结。那么,一概不允你继续持有、买卖大明一切物产,也不允你继续踏入大明所有辖域境内。
    你一定要玩潜伏也行,那就是“非法入境”,违反了“大明边境管制法案”,坐监都算轻的。这特么还不要命啊!自此河东商贾的实力、地位一落千丈。
    因为这两项罪名都是关于宋、金友邦睦邻的行政措施,出面执行的也是虞部、鸿胪寺、锦衣卫,执行地点也多在境外。至于大明刑部、大理寺、乃至国会山,对此全都置若罔闻,当做没看见。
    因为,从理论上说,既然是涉及外邦的行政措施,那么这政令有没有触及大明律,其实很难定性。因为《大明律》是规范大明内部事务的律法,天然保护大明臣民,而并不必然保护境外的他国臣民。想要得到大明律的保护,有两个必然条件需要满足。
    其一你是大明臣民,那么无论你身在天地何方,你都会受到大明律的保护。
    其二你虽然不是大明臣民,但你有合法身份居住大明境内,那么你也能得到大明律的保护。
    吕左使编织的“非法传销罪”,治的是河东边商在大明境外“非法行商”的行为,剥夺的也是他们在大明合法居住的身份。而这一切也都是在大明的境外执行,所以大理寺没有受理这类案件的资质。
    你要是缺乏“合法居住身份”非法入金大明,你违反的是“大明边境管制法案”。那个归大明枢密院的卫尉寺管理。那帮子军中杀才在审理案件时,依据的却是《大明军法》!
    而在《大明军法》中,最多的条列就是“斩刑”,整整五十六条呢!所以,那些河东边商能够被判坐监,而不是被砍头,其实都算轻的。可定是那几天空气清新,卫尉寺官员集体好心情呢。
    “已经很照顾啦!至于说非法传销罪,那却与他卫尉寺没有干系的。所以俺们也爱莫能助啊!”
    某无耻议员摩挲着人家送上门的礼物,一副爱不释手的恶心模样。末了还会“免费”帮着咨询出主意:“要不,您或许可以去南、北朝的大理寺投诉看看?”
    南北络绎不绝过来说情的人太多了。这些“不小心”掺和到走私军械、货物来往蒙胡的,有几个没有过硬的后台、关系?最起码,都要是老关系户才能接触到岚山军工这块营生。
    其中有些是真不小心陷进来的,想要求个脱身。但更多的干脆就是故意的“定策”之举,怎容出错?如今却被吕左使全都埋进“非法传销”的大坑里,如何不急?
    但是,这事又涉及到大明国会山、内阁的日常运营问题。大伙儿平时也都听说过大明官员办事拖沓、扯皮的风评不好。今儿实际这么一探访,特么这哪还能叫拖沓、扯皮啊?
    这分明是惰政好不好!要是放在我大金,这些劳什子的议员、官吏们全都要砍头才对!
    但是,大明不这么认为啊。“持国谨慎”,那是张大学士亲笔题词,就挂在国会山的议会大厅墙上呢。
    国会想要修改一个政令需要旷日时久,想要废止一项政令更需要大动干戈。特别这些涉及友邦的政令措施,更加牵扯各种制约因素的博弈。
    关于这个,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地认同的。
    总之,当国会认为自己的治权不及于此。或即便及于此,但还存在政策执行的模糊性时,国会一般都会选择视而不见。这样就不需再讨论其“合理性”问题,内阁每年发布的不合理政令还少吗?
    因此,国会、内阁、刑部、大理寺,凡是涉及刑律的部门,几乎每年都要接待很多关心这件事的“友邦人士”咨询,大家当然会一起破口大骂国会制定这些不公决策的议员们。
    甚至就连吕左使都曾经愤怒指责国会制定决策时的草率、鲁莽,虽然这道政令根本就是出自他手。但那又怎样?俺只是提出几个建议,希望国会山仔细讨论、修改、补充后,再审议表决的。
    “谁知道那帮混蛋就一字不漏地通过呢?太懒惰啦!”
    末了,面对潮水般涌来的两朝咨询、说情之风潮,几乎所有的大明议员、官员们,都在表示了足够的同情、理解、声讨之外,献上自己爱莫能助的遗憾。
    因为,上面的这些状况都是真实存在的,大明国会和内阁就是这么喜欢拖沓、扯皮。对此,“友邦人士”们也是早有耳闻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