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鞠义看来,与其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组建骑兵部队,用胡人的战法去对抗他们,还不如将汉人的传统步兵优势,以及这么些年来积攒下的装备和技术优势发扬光大。
“鞠将军的意思是说,减少对骑兵的依赖,大力发展弓弩?”刘备一听,马上想起了原本历史上,正面击溃白马义从的突击、阵斩严纲、让鞠义和他麾下先登死士扬名天下的界桥之战。
在那一场战斗之中,鞠义被袁绍委以先锋重任,他凭借八百名悍不畏死的精兵和千张强弩,硬是保持着极度的冷静和耐心,任由白马义从向己方发起冲锋。
直到双方距离被拉近到数十步远,八百名壮士才从掩藏身形的大盾下一跃而起,他们先是发射强弩,声如震雷,敌军所中皆倒,紧接着奋勇突击,正面击溃了白马义从的攻势,然后乘胜追击到界桥,在那里再次挫败公孙瓒组织起来的反冲锋。
这也是汉末群雄混战时代,第一次用步卒正面硬抗骑兵部队,并取得辉煌战果的经典战例。
从此之后,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几乎军覆没,锐气大丧,袁绍也不再对幽州铁骑闻风色变,双方攻守异势,最终以公孙瓒的败亡而告终。
正因为了解这一段历史,刘备对鞠义的意见极为重视,他沉吟片刻,忽然开口说道:“鞠将军还没说到正题。”
鞠义讪讪一笑,继续解释起来,“末将对部属要求极高,军中士卒不但要身材高大,能开强弓劲弩,携带重物长途奔袭,还必须擅长近身肉搏,这种精锐士卒,单靠平原那点地方,一年招不到几个。”
能远战能近战,各项战斗技术没有短板,按照鞠义的选材标准,训练出来的部队肯定是强悍得超乎常人想象。
“可是鞠将军你想过没有,这种人物,在其他部队磨炼几年,至少都是个百人将,他们凭什么要在你那里当小卒?”刘备听得直摇头,怪不得在界桥的时候,鞠义手里满打满算,也不过是八百人的兵力。
这样的部队几乎就是后世的特种兵,有钱都很难组建起来。
鞠义自然也明白这一点,他重重叹了口气,再次鼓起斗志,沉声说道:“路都是走出来的,只要多寻找、多劝说,总会有人加入。”
“所以鞠将军就必须周游各地,寻找符合标准,且愿意从军的壮士。”刘备点点头,算是接受了鞠义的解释,同时也对他更加了解。
这人和幽州那一群家伙没什么区别,都是满脑袋想着变强、变得更强、变成最强的疯子。
也是最纯粹的战士。
刘备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对鞠义温声说道:“等到冀州易主,将军可以率领部曲到幽州去看看,那边有许多醉心研究各兵种新式战法的能人,从边军中招募精锐士卒,也更方便一些。”
“就像护乌桓校尉部的重装铁骑?”鞠义双眼圆睁,兴奋地问道。
在此次南下讨董的幽州大军之中,要说哪支部队给鞠义带来了最深刻的印象,那自然是由太史慈率领的两千名重装铁骑了。
虽说骑兵行军的时候都是不穿铠甲的,但是当初在冀州相会之时,为了让沮授等人开开眼界,也为了满足太史慈显摆的,二十名百人将披挂齐整,人马具甲,给冀州人展示了一下真正的重骑冲阵。
那一次演示,彻底震撼了所有前去观看的人。
静如山峦,动如雷霆。
二十名浑身包裹在黑色铁甲之中,只露出双眼的骑士,二十匹身披黑色铁甲,比寻常同类高出一个头的神骏战马,摆出锋矢阵型,展开冲击的时候,给人带来的压力,犹胜千军万马。
那些将士,就是从各支部队中精挑细选出来的。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鞠义才下定了决心,支持刘备入主冀州。
能够组建起超时代的强军,这种人才是值得他鞠义效忠的对象。
如今刘备开口,说他可以带领部众去幽州,那就是说,他的部队也可以像重装铁骑一样,获得更多的人手,更好的装备,更好的待遇,并与更强的战士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了。
“听使君吩咐!”鞠义眼中充满希冀,恨不得现在就能拔营北上。
“那就请将军把这边的募兵工作先停一停,回到平原去整肃部队,等你们到了幽州,有的是精锐士卒给你挑选。”刘备笑着说道。
平原是冀州东南门户,负责对青州方向的防务,位置极其重要,刘备可不愿意鞠义继续到处转悠,放着那边不管。
冀州已经被刘备看成囊中之物,万一黄巾不开眼,把那边打烂了,百姓打没了,他可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末将得令!”有了刘备的保证,鞠义也没了继续在冀州募兵的打算,当即告辞,带着自己的亲卫向南边去了。
送走鞠义,刘备心中也像是一块大石落地。
当初在邺城第一次相见,从鞠义对待韩馥这个上司的态度,刘备就看得出,鞠义是个桀骜不驯的的性子,行事作风完是一副边地人的做派。
再加上历史上记载的,鞠义自恃在袁绍麾下屡立战功,变得骄傲放纵,最终被袁绍斩杀,部众或是逃亡,或是被袁绍分兵扑灭,结局十分凄惨。
出于这些考虑,刘备一直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彻底收服鞠义,让他尽情施展才华,不要落到原本历史上的结局。
可是看鞠义今日的表现,刘备觉得,他或许并不是有多骄狂,而是单纯地瞧不上韩馥和袁绍这种人吧。
“我怎么发现你和粗人特别合得来?”当天晚上,听了刘备讲述如何让鞠义心甘情愿地放弃募兵,跑回平原驻守之后,简雍嘿嘿坏笑起来。
“因为我就是个粗人。”刘备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这几年生活安逸,又没有时间练习武艺,他已经成功把六块腹肌修炼成一块了,“哎不对啊,我觉得咱们两个整天一起聊天喝酒,应该是最合得来的。”
“嗨——”简雍同样拍了拍自己日渐发福的肚皮,“我也挺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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