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每天都很拉风》第100章 李青岑红了

    奉京城新八卦就是,纪墨国第一才女李青岑,原来长得也特别美!白衣胜雪,飘飘欲仙。
    京城流传,踏雪寻梅售卖当日,各路文坛宗师去店里比诗,只见她白衣轻轻飘动,手到拈来便是旷世佳句。
    更有人说,在店里看见李青岑的脑袋上面有微微的白光,真真的是仙女下凡,是纪墨国的诗仙!
    当诗仙本人听见这则八卦的时候,嘴里的奶茶喷了出来。
    她抬头看了看,白光?我?仙女下凡?
    这回她可知道什么叫舆论的力量了。
    这些传闻,自然带动得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
    营业额就像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股票,一飞冲天。
    李青岑每天只管舒服的呆在店里当财神,毕竟很多人都是冲着她来的。
    时光就住在赚钱的车轮里,缓缓前行。
    这二十余天店里很是热闹,京城里基本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及官员的家属,都来过她的店里。
    富人家的女人们,自然爱凑热闹。
    听着传闻,好奇心分成两半,一半给了纪墨第一才女,另一半自然是据说很好吃的踏雪寻梅跟奶茶。
    好在她店里的东西也确实好吃,所以好奇心促成的生意,也大部分转换成了回头客。
    每天都有富贵人家派着下人来到店里,打包做好的食物。
    炸鸡一次性打包10份,也是常有的事了。
    这二十余天过去,此时已然初冬。
    初秋来到这里,她在这里也是过了一整个季节了。
    李青岑依然一身白衣飘飘,披着白色的披风,披风的边与帽檐缝了一圈大红色的动物毛。
    她走出店门外,扣上披风的帽子,只露出小小的脸。
    站在店外,看着员工们挂新的海报。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初雪那天,跟喜欢的人表白吧。
    初雪那天,来元祖奶茶店,炸鸡奶茶与初雪更配哦。”
    李青岑独自站在店外,看着挂好的海报。
    她喜欢雪,每年都盼望着初雪这一天,倒不是因为有想要表白的人,而是觉得初雪浪漫。这种感觉,应该是来自于一部韩剧吧。
    她里面的衣衫穿的薄,所以双手紧了紧披风,赶紧回到店内。
    两个店里依然是满员的状态,只空着一两张桌子。
    她心里盘算了一下自己的家当,家里藏着的银两,金叶子,与这些天的盈利。
    一定要在天气彻底冷下来之前,买好新宅子。
    心里算了一下,在煊午大街后身的达官贵人聚集区的话,买个三进院的宅子,应该还差个近千两。
    按照现在店里这个赚钱速度,赚这壹仟两,用不上两个月。
    但是,她也不是非去什么达官贵人区。
    很多人喜欢标榜自己的身份地位,宁肯借钱,挤破了头,也要跟将军宰相们成为一个区域的邻居。
    但是她一点也不追求这个,治安问题,整个奉京城也没啥区别,毕竟天子脚下。
    再则,这里也没有什么学区房之类的东西,自然也不用在意学区了。
    等等,她怎么想到了学区房?生孩子可就算了,这里这医疗条件,真是死一次没够啊。
    她望向窗外,已经没有了绿叶的树,北风愈加萧瑟了。
    宅子要赶紧看,赶紧买了。
    即使不考虑父母跟弟弟,她自己也不想在没有集中供暖的情况下,住在那个旧房子里面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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