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强海鸥》第312章 乔治之死

    乔治使劲推开了车门,从底下爬了出来:“王野,我找了你一个多月,你真聪明,躲到这个无人区里来。”
    “你就是乔治?”
    “你又是什么人,王野新请来的保姆?”
    大叔的猎枪抗在肩膀上:“我以为有了基因体的恐怖分子能有多厉害,也不过如此嘛。看看你的伤口,已经开始溃烂了。你每一次让身体处于紧张状态就会加重病情,我看不用我动手,你也活不了几天了。”
    “你到底是谁!”
    “我是这片沙漠的主人,随你怎么称呼我。”大叔坐着看看天空,点燃烟斗:“小徒弟,他不是你的仇人么,你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教训他了。别给我面子。”
    我早就期待这一刻了,手中短刀在握,逼近这个家伙:“乔治,我一定要杀了你,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会安生。”
    “呵呵呵……”他还能笑的出口:“你以为杀了我就一了百了?你的基因会吸引更多的人来控制你。而且,即便我现在苟延残喘,你也杀不掉我。”
    不管,看刀!——嗖,乔治一转脸,我的刀居然落在他口中,被他给咬住了。乔治吐掉刀柄:“就这点伎俩,你也配玩刀。小子,不是我瞧不起你,你空有基因在身,却不懂得运用,真是败笔!”
    乔治整理好衣衫,给自己点上雪茄,拿出两把枪:“快起风沙了,咱们比试一下吧。”
    我亮出第二把飞刀时,乔治却摇头:“我不是在说你,你还没资格和我动手。我说的是你身边这个老家伙,如果我猜的不错,你一定也是基因携带者吧。你的枪法速度绝不是普通人能达到的。”
    “我比你的祖宗还祖宗。”大叔回答:“你们这些基因都出自老子的身上,你妄想用王野的基因让你恢复,呵呵……他在你的基地待了几天,你一定通过自己的手段取得了一些基因血清,可是你发现越来越不对了,这些基因和你身体相排斥,你想搞清楚原由,真失败……其实你没必要太在意这个年轻人,找我会更简单,只有我的血清才是治疗你病症的唯一办法。”
    乔治思量一下:“或许吧,那我更得杀了你了。”
    风沙逐渐升起,开始迷眼睛,我没带头盔,他们两个人也没带。
    很有西部牛仔的韵味,高手过招,一本是一招定输赢。我估摸着,这两个人旗鼓相当,但乔治要稍微差一点儿,虽然他精修了几十年的基因能力,可现在毕竟受了重伤,身体忍受着巨大的疼痛。
    啪!——啪!!啪啪啪!——
    短短的几声枪响,在风沙吹过来时出现,又随着一阵风而远去、消散。
    二人还站在沙漠之中,乔治的胸口沾满了鲜血,他咬牙坚持着不动。大叔只有胳膊上出现血迹,别的地方完好无损。
    “大叔,你受伤了!”
    我要过去扶他,大叔推开我:“小事,你该去看看乔治,他伤的比我严重十倍。”
    乔治两条腿支撑不住,跪在地上,手捂着胸口,口吐鲜血:“你……你的枪居然比我还快。”
    “可我只出了五分力。”大叔有点装了,他都受伤了,还五分力。我给大叔包扎好之后,来到乔治面前:“你完了,从此世界上不会再有乔治这个名号。我会接管你的组织,然后再瓦解掉他们。”
    乔治就这么看着我,双目狰狞,可他一直不说话。
    我这样气你,你都没反应啊:“说话啊,猪头。”
    “他已经死了。”大叔过来,踢了乔治的肩膀:“你看,倒下去了吧。这个人可惜了,他的枪法炉火纯青,加上基因的本事,可以做到在风沙中也百发百中,但……因为我长期生活在沙漠的无人区之中,所以我的感官比他灵敏不少。而且,我知道他会开枪打我什么地方。”
    大叔,你终于说漏了:“喂,你还说不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你一定知道。你看,自己都承认了。”
    许久……我扶着大叔回到石屋,风沙掩埋了乔治的尸体,他会被毒蛇和蝎子什么的给吃掉。
    “天生的一种本事。”大叔告诉我:“但这东西你学不来的,我能通过观察人的眼睛知道对方在想些什么,从未失手,这就是你知道为什么我的赌术那么厉害了,也是投机取巧罢了。”
    “那……我以后会和乔治一样,浑身溃烂吗?”
    大叔啧啧的:“保不齐吧,可能有个十几二十年,但短期不会发生什么。而且乔治运用身体能力比你次数多很多,他都能活这么大,你好歹也可以活到六十岁左右。话又说回来了,你既然当了我的徒弟,我不会让你早死,我的血可以救你的命。”
    “还是等你养好伤再说吧。”
    乔治死亡的消息,起初黑妹是不相信的,她认为乔治有几个团的兵力,不可能连我们两个人都斗不过。我不想劝她什么,只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她,我会送她离开,然后留下来陪大叔半年。
    一天,风沙稍微小了些,我自己送黑妹去最近的小镇。这种沙漠小舟我坐过几次了,驾驶起来不难,顺着风向就好。我学会的天气本领也让自己感到自豪,看风沙的走向,我能知道什么时候要下雨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时间。我知道什么时候要起大风了,得找个地方暂时避一避。
    我送女人来到了商人小镇,这个看似复杂却又很安全的地方。
    “送你到了,我该回去了。”
    “哎。”黑妹喊了我:“不陪我好好喝一杯?我请客。”
    这个可以有,虽然不是美女,可好歹也是个女人。
    她要了披萨和沙丁鱼,我点了咖啡和火鸡。吃不下可以打包带回去给大叔吃。
    “你真打算在那个鬼地方半年?过野人一样的日子?”
    “大叔人不错,对我很照顾。”我有点尴尬:“人家诚心对我,我不能忘恩负义。解决了乔治,我的人生安全就有保障了,没人会威胁我的两个女人。”
    黑妹头一次听见我这么说:“你有两个女人?!”
    “是啊,都很漂亮,绝顶的美女。一个是黑帮大哥,一个是职场美少女。哎,可能我太帅了,所以才这么招人喜欢。”
    “你吃不吃的消啊。”
    哟呵,将我一军啊,都说外国女人比较豪爽,那我也不客气了:“要不要咱们两个人试一试?”
    相对看了将近三分钟,随后……接下来的事情,是人都明白。我们去了宾馆,疯狂而又激烈,在西方国家,女人把自己给男人是非常正常的,这不算给,甚至不算交易,也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充其量就是相互需要罢了。华夏女人就不一样喽,只要不是小姐,一两次就可以赖上你,逼的你非娶她不可。
    等我醒过来后,黑妹已经不见了,留下一张字条:后会有期,你体力不错。
    在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内,大叔都教我怎么在沙漠中生存:“小子,如果你能一个人在沙漠中,没有粮食和水源的情况下生存一周,那么到了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东西能难住你,这是绝境下的生存,比特种兵的训练艰苦百倍。”
    “我有基因在身,应该可以做到。”
    “哦?是么,那就先试一次看看。我和你打赌,如果你可以生存一周,我的约定也作废,不再留着你,你随时可以走。”
    本来,我不想走的,不过大叔既然这么张狂,我也不逊色,一周就一周。
    他除了一把猎枪和几把飞刀之外,什么都没给我,水都没有。至少该给个生存指南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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