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江琪》第32章 第三十一幕:诡异乐调的紫色激情

    普勒突然扬了扬眉毛。他拿出手机,看着上面的拨号,眼神有点空洞了。这个号码,是本那个家伙的。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听了。不管这个家伙是来做什么的,姑且先听他说几句话吧——虽说自己对他每个举动都非常不顺眼,但他好歹也算是这支小队的半个友军,也救过他们整支小队起码两次。这些最基本的礼貌,普勒还是懂的。
    “普勒我是本。我调查到河彪的最基础信息了——当然,只是部分的。”电话那一头,本直截了当地指出了话题。
    这么快普勒有些惘然了。这个家伙的动作还真是快得惊人。就在昨天,他估计还因为在公开场合把那个枪手给揍了而被条子带进了局子里,现在估摸着正蹲在笼子里等人过来保释他,又或者正站在高台上受着见义勇为市民奖才对;但他却没有轻易浪费丝毫的时间,按照他这种效率,他估计是连着想要阻止他离开的条子和围观群众也一块儿打了他才冲得出去,才不至于落入被围观、困在别人的掌控中动弹不得的困境。而且,像是河彪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家伙,他们居然用这么短的时间内、仅仅调查了几个甚至只有一个的河彪手下,就抓住了河彪的蛛丝马迹,他们的成就几乎可以称为奇迹了。
    “准确地说,我们仍然不知道河彪的最直接的资料,但我们已经明白,河彪为什么要追杀你们的保护目标了。”本说,“你可以问问那姑娘——她在小的时候,应该救济过一个乞丐;那个乞丐,就是河彪了。”
    普勒没有说话。本的说话有逻辑错误:林茵蕴救济过河彪,而河彪居然要反过来把她杀掉这种再明显不过的逻辑错误,普勒可不认为本会犯,所以,本之所以这么说就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作为一个旁听者,低估发言人的智商是错误的,所以他选择一言不发地聆听,听那家伙怎么自圆其说。
    “乞丐用少女给予他的两百块的零用钱,去赌场拼了一把。他胜利了,成为了那一个晚上的赢家。但他也随之受到了质疑和妒忌。保安以莫须有的理由毒打了他一顿,人们趁乱抢钱,乞丐拼死反抗,最后鼻青脸肿满脸是血地抱着一大摞的钞票躺在了赌场外肮脏的泥地上。这是他进入黑社会的标志。”乞丐并不是从零开始的人。他起码还有自己用半条命换回来的发家致富的资产。他踏进了漆黑的乌烟瘴气的房间,那时候灰头土脸的他面对那些面无表情的西装革履的人面禽兽时,却没有一点儿恐惧的表情;他只摆出那标志性的木然的脸,像是疲累到了极点的再也感觉不到痛苦的人。他在深渊中起起落落、四处浮沉,和同僚勾心斗角、和条子展开血腥的战斗,为了让自己能够更快地抵达更高的地位,他踩着同伴的尸骸,满手是血地进贡上最多的钞票,而那些钞票都是用大烟、女人的身体、赌场的筹码换回来的。爬得越高他就越谨慎,也就越疯狂——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抵达权力的顶峰时,他整个人就颓废了下来。他开始走下坡路了。
    乞丐再次回归巅峰时,是他在遇见一个近乎邪教的组织之时。那个组织信奉“人诞生的意义便在于死亡”,认为人生长短苦乐全都是一场尘世的幻梦,而人在经历过这一场幻梦过后,就能抵达真正意义上的极乐。他们这个组织之所以还不摆脱人生的“幻梦”,前往“死后的极乐世界”,为的就是加强修行,锻炼自己的心智,让自己在死后进入极乐世界过后有足够的意志力抵御极乐世界的诱惑,借此跨越极乐世界飞升成神,成为一个有着强大精神的超越三界、无欲无求的真神。乞丐才意识到,自己之前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他需要的是戒除自己不必要的欲望,以苦行炼志为人生最终目。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跨越充满诱惑的极乐世界,飞升成神,而乞丐就是想要成为这样的一个真神。
    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说了这么多都是在扯淡,尤其是对于普勒啊本啊这一类的无神论者而言。看着这群疯子活着的时候一天到晚“自我意志锻炼”,活得像真正的贫民窟的人,死的时候往地上一躺断了气、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费了,他们还觉得好笑呢。乞丐加入这个组织后,疯狂地给这组织投钱让它自我扩大,而组织的头头也肯定会抓住机会继续糊弄乞丐,不然乞丐怎么可能会继续给组织好处——他告诉乞丐,现在极乐苦土已经开启了,但那一片土地上需要一位心灵纯洁的圣女。这一位圣女会为整个死后世界极乐苦土进行祈福,并且享受着整个极乐苦土里的死者在享乐时散发的福气,成为最幸福的那个人。怕乞丐不信,他又急忙自己加了一条设定进去:极乐世界并不是折磨死者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因为真神可怜活人生前在幻世中受苦受难,而开创出的给人们享乐用的死后世界,让那些生前受难的人能够在死后尽情地享受繁荣富贵。而像是组织里的意志坚定的各位,到了极乐世界里也会因为对里面的享乐没有兴趣,而成为真神的一员,统领整个极乐世界。
    为了增加说服力,头头还故意地增加了一大堆的预设条件。他说,圣女必须是纯洁无垢的少女,拥有一颗救赎世人的心;在将圣女送往极乐世界过后,他必须将圣女在幻世的尸体(如果不小心弄坏了也没关系,随便拿块脚趾头或者就拿个脑袋也行)带回到组织中,组织会郑重地将圣女的蜕壳(这个名词是头头急中生智想出来胡说八道的,他说人死后就只有灵魂前往极乐净土受那无比幸福的滋润,而躯体就留在幻世中继续参与下一个阶段的托生转世轮回,那躯体就叫做人的蜕壳)钉在大理石上,再用灰水将它刷成纯白,以防圣女的蜕壳参加人类幻世的轮回转世,继续受着这尘世的侮辱和玷污。
    乞丐从发家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接触过多少女人——他从头到尾都在为了自己的地位而努力,哪有时间考虑谈婚论嫁而且,曾经是乞丐的他的骨子里仍然残留着一份无法抹去的自卑,无论他取得了多大成就,他终究还只是一个乞丐,自然也就没有和美丽的姑娘说话的权利。所以,他将目标转向了名为林茵蕴的少女。那个曾经给予过他温暖的女孩子,在他的眼里就是天仙一样的存在,是完美的不应该存在在人世间的宝玉;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她为目标,让她成为极乐净土的圣女。
    “这就是河彪的故事吗”普勒开口问。
    “不知道,可能是。”本在另外那边回答,“因为,我们至始至终也不知道河彪会不会只是他挂着掩人耳目的一个代号,也不知道这乞丐会不会是河彪的上司、而河彪只是那上司的一个小部下,最糟糕的情况就是,河彪就是那个极乐净土的真神之一——啊哈,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你别当真。”“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林茵蕴会受到敌人追杀的理由就是这么荒唐。我先挂电话了,外面好像有条子的车停下来了,再见。”
    普勒慢慢地将握着电话的手放下,嘴角勾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笑。他在笑本给他讲的故事里乞丐的智商。
    傍晚五点,车子到达呼和浩特。像是已经用卫星GPS定位锁定了他们的位置一样,在他们进入到了呼和浩特市区的一霎那,林部长已经预设好了的信息就发到了加西亚的手机里头,新的命令发布了,而这发布了的命令和没发布是一样的:保护林茵蕴,一直持续到第六天的晚上凌晨。到了第六天,新的命令会发布到他们的手机里;到了那时候,他们只要执行完第六天凌晨发过来的命令、一直拖到第七天,就可以丢下林茵蕴去银行拿钱取款了,那时候也代表着任务的彻底完结,以及乔凫和林茵蕴的永别之时。时间有点晚,他们也没怎么认真吃午饭,所以他们赶赶紧紧地跑到了最近的餐馆里,来了一顿涮羊肉,总算是在这五天里头一次吃了顿饱的;在给了钱过后,他们又急急忙忙地溜号,例行性地去那些比较偏僻的地方,找一堵墙,普勒给那墙壁来上一拳,这地方就是临时的住所了。
    但这一次,林茵蕴却不想再住在肮脏的漆黑的狭隘的墙壁里面了。她抗议说,墙壁里头总是给人一种很压抑的感觉,而且也没办法舒展开手脚,最重要的是,墙壁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她想要住酒店,或者去别人家借宿一晚。乔凫劝她别耍小性子——道是距离受苦结束就两天的时间,坚持着忍一下就过去了,完全没有必要冒着被攻击的风险住在酒店里;而且,去别人家住宿一晚是害了别人,敌人如果发现了大伙儿的行踪估计会连同着借宿的那家人也杀了,连累别人可不太好啊。普勒却像是没听清林茵蕴所说的“想要住酒店”的话,只嘟囔着托着下巴好好地思考了一下,才回应说:“我记得这里附近有一个比较大的水泥墩子,要不你住进去吧,那里头空间大点没那么压抑,而且墩子体积够大足够你伸展开手脚,灯光问题的话待会儿我去杂货店给你买个电筒吧……”林茵蕴气结。乔凫也哭笑不得。不过,虽然林茵蕴不喜欢,但乔凫却最清楚,住在这种地方是绝对安全的;准确来说,就算敌人发现了他们的所在,也没办法像是偷袭躺在床上的他们一样简单,轻轻松松一刀子一个一刀子一个,他们还没办法进入到墙体的内部去呢。所以,他们想要偷袭的话就只能把墙给扒了,而扒墙的过程中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是睡着的猪也醒了,鬼才有机会偷袭。再按照普勒的性格,他是断然不会迁就林茵蕴的小脾气的:开玩笑,普勒大爷我请你住特色房间你还敢不住,不给大爷我面子是不
    第五天安然无恙地过去了。只不过,到了第六天的早上,又出现了一点儿小变故:普勒的伤势突然恶化了起来。他在饭店里曾经被轰了一枪,忍受了常人难以理解的剧痛才把子弹取出来,尽管如此他的内脏还是受了重伤,就算是自己给自己动过手术了,身体的状况还是无比糟糕;在直升机上时,又因为甲虫的预言而被什么东西重击胸腔,将胸膛打得凹了进去,恶化了伤势。尽管普勒非常懂得利用自己的猎手能力“圆舞曲之王”来将自己流血了的内脏上的裂缝封起来,把坏死的内脏给卸下来丢掉,但他却没有办法阻止自己的身子一天天虚弱下去,也没有办法阻止强势进一步恶化。是子弹里有什么奇怪的物质导致身体出现排斥反应吗还是说,在飞机上战斗时,他打开自己的胸腔做手术的时候,有什么脏东西掉了进去感染了他的内脏吗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乔凫,”正在给普勒扫描身体的加西亚突然开口招呼说,“去药店,买给人输液用的葡萄糖。如果你没有资格买到——就是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证件的话,就想办法偷回来。”
    这里就是郊区的呼和浩特。这个小村已经被强拆掉了,到处都是废墟,周围呈现出一副破破烂烂的景象;远处的玉米地,或许是因为昨晚的一场雨,泥地变得湿漉漉粘糊糊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恶心。乔凫踮起脚尖眺望一望无际的北方平原,心里发了愁:距离这儿最近的乡镇在哪儿啊他们的位置实在太过偏僻了,想找个有人烟的地方都难!天上传来隆隆的雷声,看着就要下雨了,乔凫急急忙忙地按着自己的圆顶礼帽跑了出去:不管乡镇在哪儿,自己已经没多少时间了。距离乔凫最近的敌人名叫王霓。他是一个披着羊皮大衫的、有高高的颧骨和草原高原红的典型本土人。他时常眯着细小的眼,而只露出一条缝,眼珠子便直愣愣地镶嵌在那缝的里头,像固定不动的装饰物;但有的时候它们却会滴溜溜地打转,那时候就是王霓在想鬼点子的时候了。当他站在药店里一边咳嗽一边选哮喘药时,他听见了药店门被推开的声音。那是个对他而言非常熟悉的人:圆顶礼帽,西装,是他吗。王霓假装不在意地回过头去,理了理自己的马尾辫子和脖子旁的羊毛大衫衣领,薄薄的嘴唇一动不动,仍像是固守传统的死板艺术家雕出来的像。
    得来全不费工夫,看来自己无意中还等到河彪老板要的人了。王霓虔诚地闭上眼睛,耳语快速地自言自语了什么,才重新睁开那缝隙一般的眼。
    “跟踪他,固然可以找到他的队友,也能找到我要的刺杀目标;但我可没有把握自己能够一打三,收拾他们所有人。而且,看这家伙来药店着急的模样,他们队里肯定有人受了伤;我把他杀死,让他没办法把药带回去给他的队友,和害死他们队里的人是没有区别的。我只需要把他杀死就行了;剩下的,全都交给我的队友就可以了。”
    他再次猛地扭头看向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的乔凫。那一瞬间,他的身体表面浮现出了一个高瘦的人的半透明身躯。不过,那人也不能算是人了,顶多算是灵魂吧——脸上钉上了一副石膏面具,面具上铭刻着代表狼和马的蒙古文字;那人的身子挂着叮当响的用锁链相连的瓷片,瓷片一直遮盖住了它的胸膛以上的半身,露出了红砖质地的腹肌。它稍微舞动了一下富有机械质感的连接着什么管子的手臂,就消失不见了:像怕是被人看到的害羞的孩子一样。
    王霓再次回头,面无表情地取下一包自己选好了的哮喘药。他又忍不住轻轻咳嗽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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