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客奇遇暮小星秦天》第54章 细节就是见识

    秦天来到附近一张桌子边坐下填表,正填着呢,明神来话:“别填了,别去这家。”
    秦天看看留在原地的背包,心道:你又有什么发现?
    他虽然不好去问明神,但也停了笔。
    过了一会儿,明神终于传来了解释:“那公的不正常,喜欢做不符合遗传定律的事,我听到他们的悄悄话了。”
    祂这解释说得不明不白,倒不在于祂把男的说成公的,而在于到底听到了什么祂没说,不过秦天一结合那男人的长相和招聘要求,他就算再笨也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于是他走过来一言不发地拎起包就走,对那两招聘人连理都不理。
    接下来他可就学乖了,再也不肯轻易去应聘,直到遇上一家制药公司。
    这家公司招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些人工智能难以完全替代的高端岗位,但最后一项招聘比较特别,招一名男性陪酒师。
    陪酒这行业自古就有,只要有喝酒的就会有陪酒的,这行业从古陪到今,花样是越来越多了,但从业人员的性别却很单一,基本上都是女的。
    也不知今天是撞了什么邪,秦天竟然接连遇上这种招聘,他正要转身离去,忽然这家摊位上头一行大字映入眼帘:
    山海明月集团欢迎您
    山海明月,这四个字秦天早已如雷贯耳,心中早已一千遍地憧憬着跨入这家公司的大门呢,只可惜自己才疏学浅,根本无缘得入。
    他寻思着,像山海明月这样的知名集团,其下属公司即便是招陪酒员估计也不会像刚才那个酒庄一样龌龊吧。
    于是他回转身来,仔细地研读着这项招聘要求:男,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深谙人际礼仪(可岗前培训),知识面宽,有亲和力。
    在这项要求后面,重点来了,是用大一码的粗黑字体另起一行写的:要求善品酒,酒量高。
    秦天看到这里,心都乐开了花,他别的本事没有,但要说千杯不醉万杯不倒那倒是有的。
    他来到摊位前,先冲里面的人点头致意,然后规规矩矩地坐下来,再放下手中的包。
    他这套动作做得如行云流水,其先后次序以及时间间隔和动作幅度也无不拿捏得当。
    他自信这个开场开得还不错,能充分体现自己对人际礼仪中细节的把握。
    都说第一印象很重要,所以秦天是看完招聘要求后在一旁彩排了好几遍才过来的。
    他很清楚,一个精神饱满、意气风发、信心百倍的人无论在哪都深受欢迎。
    主试者是个老头,满面红光,一头白发,尤其是他那双眼睛,那简直不是人类的眼睛,而像猫头鹰的。
    “您好。”秦天先打招呼。
    老头没说话,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
    “我想应聘陪酒师。”
    老头问:“五十二度白酒,你能喝多少?”
    秦天心里面真想怼他:你倒是很直接啊,上来就问我能喝多少,敢情我刚才那番礼仪功夫是白做了。
    他正要说“想喝多少就能喝多少”,但转念一想,不行,这么说他会认为我吹牛,不如说个实在的数目。
    “两三斤吧。”
    “光能喝还不行,还要能品。”老头说起要求来一点都不客气。
    其实,对于秦天这种由反性分子构建的人来说,喝酒简直就像喝水一样不刺激,别的高手之所以能喝当然不是用了什么子乌虚有的内功,而是他们体内的脱氢酶发达,能快速把乙醇降解成乙醛进而降解成无害的乙酸,但另类的秦天是无论乙醇降解成什么都不会对他的肌体构成实质性影响的,所以只要他肚子能装得下,喝多少都不是问题,但能不能品酒他可心里没底,毕竟没干过这一行。
    “这个岗位具体是干什么?”讲真,秦天实在好奇一个制药公司干嘛要招个陪酒师,还得是男的。
    老头拿出一份邀请函,对他道:“待会儿你去我公司面试,通过后你就知道了。”
    “待会儿就…?”
    “嗯。”
    秦天别了老头,拎起包呆到一旁耐心地等候。
    临近中午时,老头站起身来,招呼秦天和其他的初试通过者同他一起,出门登上一辆大客车,直奔城外茯苓山。
    茯苓山原本是座药山,自古以来便以盛产优质草药著名,后来明月集团看中了这里,便在山下建起了大型制药厂,名字就叫“茯苓山芳草园药厂”。
    大客车来到药厂门前停下。
    秦天举目一看,嗬,好气派的大楼,好锦绣的庭院,这哪是一家药厂啊,这简直就是一座豪华的疗养院。
    他和众人一起下车,跟着白发老头进了大门,穿过由各种不知名的花石草木铺就的庭院,来到一座造型别致、通体黝黑的幕墙大楼前。
    大楼门前的台阶上铺着一条红地毯,一个自动清洁机器在楼前楼后来来回回地转悠着,附近还有一位中年阿姨在精心地打理着庭院里的花草树木。
    秦天登上台阶,忽然觉得脚下的地毯有些不同寻常,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故意落到最后,装作蹲下身子系鞋带,其实就是想看看这块有点古怪的地毯。
    他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地毯,这一摸不要紧,可把他吓了一跳。
    这地毯竟然像个活物,毯子上的各个小突起就像章鱼那带吸盘的触角,虽然很微小,但摸上去也能感觉到一丝丝吸力。
    难怪刚才走路时觉得脚底下带粘性,翻过来一看鞋底竟像布擦过一样的干净。
    这玩意儿他可是第一次见到,大公司就是大公司,果然不同凡响呢。
    也就是他的好奇心重,别的人走过就走过了,丝毫没有像他这样停下来看个究竟的意思,因此也错过了发现芳草园一大秘密的机会。
    当然,这时候的秦天是看不出地毯中到底有什么名堂的,毕竟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一件简单到一眼就能看穿看透看全的事,他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在寻常之中察觉到不寻常,因为我们这个世界比较奇妙,往往最不寻常的就是最熟视无睹的,就好比苹果砸脑袋,砸了多少年了才砸出了个牛顿。
    通常来说,一个观察力强的人必定是个好奇心重的人,因为我们的注意力天生就带有选择性,它往往只能一眼看到它感兴趣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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