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斌徐哲》第396章 狼人是谁?

    一下子染满了地,也染满了高远半个身体。
    徐哲看得目瞪口呆!其他二人相信也一定和徐哲一模一样的表情!
    这就是高远?是那个唱山歌、整天跑前跑后的高远?他真的变成怪物了。
    有了怪物的外表,还有了怪物的力气。把活生生的狼撕成两半,别说平常人做不到,即便是满身力气、拉汽车、拉飞机的大力士也未必做到到!
    这还是人吗?
    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也站在旁边看着这个骇人的一幕,同徐哲一样,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心里面只有震撼。
    或许,胖子还在庆幸,昨天和高远相斗的时候,高远那一脚是脚下留情了,如果使出七八分的力气,胖子还有命在吗?
    另外两头还在进攻的狼见了这个态势,扭头就跑,跑得比马还快,一会儿的功夫就消失在视野里面了。
    这时候,高远闻了闻那些狼的血,似乎很满意,张口便咬,“撕拉”一声咬下一块狼肉来,大口嚼着。
    那只狼还活着,正在高远的大手里挣扎,高远咬一口,那狼就使劲挣扎一阵,同时也以极为凄惨的叫声在哀嚎。
    苏婵和晓月都有点看不下去了,扭过头去,别说她们,徐哲也看不下去,这场景太过血腥,太过惊心动魄。在电视里曾经看那些动物猎杀的场景,通常猛兽们,像是狮子或者豹子,它们在捕杀动物的时候往往都是咬住猎物的喉管,这种猎杀方式非常迅速,也非常有效,同时这个好处对于猎物来说,也是减少痛苦的方式。很少有见到活着的时候就被生生撕啃下来,虽然有,但是不多。像是非洲的猎狗群,就和其他猛兽不同,它们就喜欢吃活着的东西,在猎物仍然在挣扎的时候,猎狗群就开始享用它们的美餐了。
    徐哲不想用“享用”这个词,它太恶心,太不人道。徐哲很喜欢看动物星球这类的节目,但是每次看到这种情形,都会吃不下饭去。动物界的残忍虽说有它们的方法,但是作为人来说,这种方式就是那么恶心,就是那么的惨无人道。难怪有句话说“君子远离鲍鱼之肆”,其实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又要吃肉,但是又看了动物受罪则不忍,或许逃避是最好的办法。
    高远吃得很痛快,虽然和离得很远,但是那嘴里面生生撕肉和嚼肉的声音却能够远远传过来,嘎吱嘎吱,也能够听到骨头被嚼碎的声音。而那只狼,仍然在活着,只不过声音越来越小。
    高远不糟蹋东西,似乎连狼的内脏也不嫌弃,那劲头,好像是几天没吃过东西的野兽,但也像人,因为他是站在那里的,歪着硕大的脑袋嚼着。
    苏婵嘴唇发白,微微颤抖着声音对着徐哲说道:“能走吗?”
    徐哲和胖子都看得怔了,这时候才想到还有两个女生,她们是看不得这个东西。实在是太让人恶心了。
    徐哲和胖子说道:“赶紧走吧。”
    “还吃中午饭吗?不吃了?”胖子问道。
    “还吃?你吃得下?”
    胖子耸耸肩,深以为然,他也吃不下去。
    苏婵一路走,也一路不时回头,徐哲知道她仍然看着高远是否还跟着。
    现在也不知道现在这个高远,到底跟着是好是坏,看他活生生吃狼的情形,保不齐哪天就拿当狼吃掉了。这或许是个比狼更可怕的“动物”。
    该怎么办?
    其实每个人心里面都清楚,但是人人都不说出来。或许是害怕,或许是压抑,或许还有其他什么?
    过了几个山脊,前面的山忽然翘起,要爬是不可能了,现在只能再下山坡去,从山谷里面走,像是一开始走的路程一样。
    到了傍晚,忽然听到有动静,苏婵的手一路上拉着徐哲的胳膊,从来没有松开过,她的眼睛比什么时候都紧张,徐哲一直握着她的手背,轻轻抚摸着,给她安慰,饶是这样,她的身体离着徐哲越来越紧。徐哲感觉她的身体也越来越凉。
    徐哲心里不禁暗暗叹了一口气:真不该让她来受这个罪。或许她在警察的队伍里,是逮捕坏人的好手,或许她有制服罪犯的胆识,但是,在今天,在今天这样一个非人的世界里,一个正常人所有的常理认知都已经混乱了。谁也没见过真实的野兽被捕杀,谁也没见过像是高远这样能够吃活狼的怪物。
    如果高远下决心要吃掉几个,谁能够阻挡得住呢?
    晓月的身体也是时好时坏,有时候是靠扶着驴子在行走,有时候是胖子在一旁搀扶着她。她和胖子倒是没有那么远的距离了,在神色之间,对胖子也没有那么若即若离了。对胖子来说,这是好事。
    只不过,这个好事,却让胖子高兴不起来。
    其实都知道,高远是主要原因。
    山谷,一走起来就没个尽头。
    眼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快要天黑了,今晚要在哪里停宿呢?
    “他又来了!”苏婵压低声音对徐哲说。徐哲扭头看时,高远正在离着两百多米远的地方,跟亦步亦趋。
    他到底想做什么?
    正在这时,只听一群野兽的吼叫,由远及近。
    那声音来得好快,来得好快!转眼的功夫,就远远看见几匹狼出现在高远身后面,再过半支烟的功夫,狼已经变成了十几只,到大概几十只。
    是狼群!
    狼群来报复了。
    徐哲忽然想起看过的什么小说,提起狼的习性。在狼群聚集的地方,不能够随意杀狼,否则会后患无穷。杀一头狼,会有狼群回来找麻烦,而且是无休无止,有的狼群会记仇十几年,所以,像是在草原上,原先在冷兵器时代,人与狼群之间的斗争持续了几千年,双方都是互相杀戮,永远没有停止的时候。一开始或许是狼叼走了羊羔,被人杀死,但是狼群开始报复以后,就变成了人群与狼群之间的斗争,双方互有死伤,仇恨越来越大,年轻的狼跟着老狼,学会了仇恨,继承了仇恨,于是,这个仇恨就没完没了,因为人群是一代一代繁衍着,而狼群也是一代一代的繁衍着。除非能够把狼群一次性全部消灭。
    而且,非常重要的是,在处理狼的尸体的时候,一定不能马虎,一定要对它们进行焚化,或者深土埋葬,这样才能够不让狼群们闻到曾经死去的狼的味道,不然的话还会来找麻烦。
    高远身上还留着狼的血迹,他跑不了的。
    远远地看不清狼群到底有多少,但是光从叫声上来看,这根本少不了,少则十几只,多则几十只。高远就算是再强壮,看来也要深遭不测。前面说过,狼是极为有耐力的,它们来个车轮大战,和猎物之间耗个一天一夜或者几天几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记得曾经看过纪实文学,某个士兵开着汽车在草原上迷了路,遭遇了狼群,再到后来汽车也没油了,狼群就这么一直耗着,等到后来救援的人赶去的时候,士兵早已经被狼撕扯成碎片。汽车的玻璃被打碎,它们是从窗户里跳进来的。
    总之,这是一群非常可怕的魔鬼!
    狼群等聚集完毕后,在他身边围了一圈又是一圈,等待全部集合完毕,它们开始进攻了。
    一场屠杀,血淋淋的屠杀!
    高远他还挡得住吗?
    他会不会跟那个士兵一样,被狼群撕成碎片?或者被生生的吞下去,就像是他吃那条活着的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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