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潇湘北冥君夜》第974章 醒来

    南宫明月在这里生活了六年,不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的。
    “你这个小丫头,竟也如此多愁善感。放心吧,我们是去修行,不是坐牢。逢年过节的,会准假让你回来省亲的。但你再回来时,一定要有一副崭新的面貌,不要让他们小瞧了哟!”玉玲琅说。
    南宫明月走后很久,淮南王也不敢从南宫潇湘的府上离去。因为他不知道南宫潇湘什么时候会醒来着急着要找女儿,淮南王要随时跟她解释,安抚。
    过了很久,南宫潇湘终于从房里出来。她的神情还算安好,只是脸上挂着泪痕。
    其实在明月第一次说要走的时候,南宫潇湘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躲到房间哭了一大场。南宫潇湘是故意装作记忆错乱,而躲过那注定要到来,却不知如何面对的离别。
    淮南王准备了好多的话要安慰她,却一时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我知道了,明月已经走了。我从窗户缝里偷瞄了,她是飞走的。啊,多自由啊!我想,那应该才是她该有的样子。”南宫潇湘说。
    “怎么,你没事啦?”淮南王说。
    “我能有什么事。”南宫潇湘说。
    “我是说,以前的那些事,你都想起来啦?”淮南王说。
    “还是想不起来。记忆只是一些细碎的光点,还难以连成画面。但我愿意去寻找啊,现在明月也走了,我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南宫潇湘说。
    南宫潇湘雷厉风行,说要走,立刻就开始打点行装。这是南宫潇湘一直以来的愿望,淮南王也拦不住。淮南王也早做了准备,打算派他身边最厉害的近侍给南宫潇湘做护卫。
    可是南宫潇湘拒绝了,说她这是去游历,不是观光。
    而说打点行装,其实也没什么好带的。那些全无用处的劳什子,南宫潇湘一样没带,只是背上了袭枭枪,用布包着。
    另外,南宫潇湘还改变形象,剪了一头利落的短发。然后穿的也是普通的,最适合远行的短裳。
    短发也一样英姿飒爽。再加上这几年,南宫潇湘居然奇迹般地长高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娇小玲珑的南宫潇湘了。确实她现在已经二十六岁,已经有了十足成熟女子的韵味了。
    虽然形象不同了,但是这股子精气神,淮南王仿佛看见了曾经的南宫潇湘。
    “至少,要带上些盘缠吧。”淮安王说。
    “如果一路连生计都解决不了,那干嘛还出去,躲在家里享清福不是更好。我仿佛一觉昏睡了六年,现在醒来,浑身的筋骨都在跃跃欲试。状态很好,我感觉我这样一口气就能走出三千里地去!”南宫潇湘出门敢一分钱都不带,大概算是穷游的鼻祖了。
    对了,她还戴上一条大围巾,将半张脸都遮住了。
    “你这又是什么打扮呀?”淮南王说。
    “我打算往北走,那里风沙大。”南宫潇湘说。
    “往北?那里尽是蛮荒之地啊。明月可是往南走的,你这可是背道而驰啊。”淮南王说。
    “你说得我好像要去找她一样。才刚分别,就要去找,我怎么那么没出息呢!明月已经长大了,要多给她一些空间。我就要往北,甚至刻意避免与她相遇。等许多年后我们再见面时,才会有不一样的惊喜吧。”南宫潇湘说。
    “可是,那个人,他也不会是在北边的……”淮南王说。
    “你也不知道他的具体所在,那我走哪一边都是瞎碰。索性来一个随便的找法吧,绕个大圈。最后无论在哪里相遇,都是初见之地。你说,这样会不会很浪漫呢!”南宫潇湘说。
    看来南宫潇湘是真的恢复了,连这种恣意洒脱的性格都出来了。
    “我知道我是拗不过你,你真的要去的话,至少让我送你到天楚国边境。别要像明月一样啊,呼得一下就飞不见踪影了。”淮南王说。
    “那就不必了吧。出天楚国边境,也有好几天的路程呢。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而且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清闲的一国之主,你没有政务要处理的吗?”南宫潇湘说。
    “我能有什么政务,朝中是他姜怀逸一手把持着。我闲一点,正好累死他个老狐狸!”淮南王说。
    “你可别忘了,赫连诚已经回来了。姜怀逸也不在敢与你争锋相对,这不正是你大显身手的时候么。希望我再回来的时候,你已经是真正的天楚国之主了。”南宫潇湘说。
    每个人,都要忙着与自己相关的事情。南宫潇湘拒绝了淮南王的送行,独自上路。虽然没有准备钱财,但还是带着一些干粮的。
    她走得轻快,一天的时间就出了天楚国国境。这个时候呢,干粮也吃完了。从此之后,就要自己解决生计问题了。
    一般在外游居的侠客,都是怎么解决吃饭问题的呢?还一掏就是几十两的银子,花钱如流水一样,他们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呢?
    所谓穷文富武。一般武艺能学到上乘,还有闲心再外面闯荡江湖的,家境多数都不错。真正穷得叮当烂响,身上蹦子儿没有,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往往是那些赶考的读书人。
    也有特例,像是南宫潇湘这种。可以有很好的条件,却信奉着所谓步履寒衣走江湖的。相信自己的能力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通常都是年不满二十的愣头青。
    但是南宫潇湘已经不是那样的年纪,她是习惯了。以前跟师傅在外游学的时候,就是自己解决生计。南宫潇湘虽然不记得了,但是一身处野外,就知道该要怎么做。其实要活下来,方法很多的啊。
    野外有野物瓜果什么的,越是茫无人烟的地方,吃用越是取之不尽。
    出了天楚国,就有这么一个荒郊,正好供南宫潇湘休憩。于是打猎生火架柴烤肉,然后吃到嘴里。一气呵成,熟练无比。
    真正难过的,是到了那些有人住的地方。
    有人住的地方,野物就不是你可以白拿的了。一般是有人种下的,这样就成了偷。于是在外游历又身无分文的侠客,凭本事的偷鸡摸狗,就成了家常便饭。在往上走一步,就成了强盗匪徒了。以为那些占山为王的是祖业吗?其实大都是这么来的。
    古代通讯又不发达,犯一挡子事儿,有时候十天半月都不会被人发觉,有时候压根就没人知道。再加上那些侠客又有些本事,飞檐走壁什么的。随便去一趟富贵人家,基本好几月都不用愁了,还不是美滋滋的。
    由此衍生的,有走贼飞贼采花贼,水贼山贼和坐地的路贼。总之一句话,那些所谓的游侠。只要不是出自名门正派,名声在外又不缺钱的那种。其他的,深山都脱不掉一个“贼”字。只要是干得干净利落不被人发觉,又不伤人性命。然后再出手大方一些,接济些穷人,行个侠仗个义什么的,就会被人成为“大侠啊大侠”。
    当然了,这些人还有底线,行善恶各半,又不枉杀性命,还是可以被称之为大侠的。
    有一些行恶杀人毫不手软的,就不说了。虽未江湖险恶,就恶在他们身上了。
    南宫潇湘当然是属于前面一种,但她不愿意被人称之为侠客。偷来的钱自己够用就行了,不会刻意拿多了去周济穷人,博一个好名声。说到底,这属于慷他人之慨,其实虚伪极了。
    南宫潇湘便离了这片荒野,再往北走,就渐渐有人烟了。
    虽说北地蛮荒,但这里离天楚国不远,倒也有一些文明的迹象。好似一个小镇的模样,但不见牌楼。但有商家酒肆和客栈。往来的行人衣着也都十分得体,看起来是一个富裕的小镇。
    看天色也晚了,就在这里住下吧。但是住店,是需要银子的。
    人过留行,六年了,南宫潇湘正好在这里试一试身手。
    她找了一处看起来算是富庶的院子,翻墙上瓦。一般值钱的东西,都是在女儿家的闺房。这也是最常被人光顾的地方。
    南宫潇湘在瓦片上疾走,可以做到不出半点声响,这种身手,飞檐是足够了。
    但不是所有的飞贼,都有这样的职业素养。
    南宫潇湘就听到悉悉索索的声响。运气不好,跟新手撞车了。这样会连自己也暴露的,一般熟练的飞贼,遇到这种情况会选择放弃。就在这个时候,南宫潇湘听到了更多的声响。定睛一看,十几个黑衣人,全都聚到一处了。
    如果说遇到一个同行那算是巧合。同时遇到十几个,那要么就是这院子里真有一样稀世珍宝现世了。要么就是,这个镇子的偷盗从业者基础很大。而能够满足他们日常所需的大户却又很少。
    这个镇子,就不知是属于哪种情况了。
    那些人面面相觑,显然也不是头一次碰到这种场面。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腰,却也没有掏出匕首开片。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然后互相紧盯防备着。都距离几个身位,谁也不敢贸然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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